刚刚读了《祁金利:谈谈所有制问题》一文。
对于祁先生关于所有制问题很重要的观点,本人非常赞同。
但是,祁先生认为“所有制,也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对此,我认为是不正确的。社会所有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把社会所有制仅仅理解为生产资料所有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从道理上来讲,社会生产力是包括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的,因此,社会所有制自然也包括两个方面: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劳动所有制或劳动力所有制。如果我们不把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难以正确考察生产资料所有制或生产劳动所有制的性质与特点,就难以把握一个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
举个例子吧:同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既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又有以劳动者仅仅占有自己劳动力为基础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前者称为小生产的私有制,后者则称为资产阶级私有制。前一种私有制是劳动者个体自我满足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表现为劳动者的商品生产形式;后一种是包含剥削关系的私有制,表现为资产者的剩余价值生产形式。
同样的道理,同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当劳动者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时,这种公有制依然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形式;而当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身份出现时,这种公有制就是劳动者的消费价值生产形式。也就是说,生产劳动或劳动力所有制状况不同,也会造成生产资料公有制性质的不同。
由于生产力,现实的生产力总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即生产资料总是与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因此,在我们考察任何一个方面的所有制时,都必须同时注意另一方面的所有制状况。如此,才能真正把握社会生产力的基本特征与发展要求的特殊性。
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但是,社会主义并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此,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都具有差别的。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才要实现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一样,都是体现个体利益的差别的基本制度。所不同的是,前者体现的是生产者在劳动投入方面的差别,而后者体现的是生产者在资产投入方面的差别。
正是因为人们把注意力仅专注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忽略了社会主义劳动者在生活消费方面的个体性特点,因而形成了社会主义只要体现集体利益或国家利益的片面认识,因而形成了公有制企业违背人的自利性而不能搞好的误区。
事实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恰恰是体现了人的自利性,按劳分配就是体现人的自利性的基本原则。它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是体现了大多数人的自利性,而资产阶级私有制仅仅体现了个别人或少数人的自利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