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一名60岁老人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引发外界关注。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2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本来是一起常见的劳动纠纷案件,虽然是猝死在岗位上,却因死亡者满60周岁,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双方争执不休,令问题趋于复杂。但是,宁波人社局声称“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引起网络舆论的风波,网友纷纷表示无法理解,60岁后不属于劳动者,那属于什么?显然,这个回应有违社会常识,令劳动者寒心,且存在一定的误导性,妨碍老年人发挥余热找工作,不利于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我国《劳动法》仅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未禁止用人单位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所以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而且,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指出,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因此,银发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也应该属于工伤,这才是符合社会朴素价值观的。
现在,环卫工、服务员等工作岗位上,60岁以上的老人很常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未来老人占比越来越大,各个行业的银发劳动者还会更多,他们的劳动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如果不完善相关保障制度,那么就会削弱银发劳动者的博弈权,使得用人单位侵占其劳动权益,导致老人不容易找到工作,或者劳动权益受损而难以维权。
目前,对于超过60岁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认定,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规定,这导致许多银发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伤亡,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藉此来“甩锅”,不愿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有些用人单位则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比如意外险等方式,来规避赔偿责任,但是保障不稳定、额度较低,仍然难以补偿银发劳动者的损失。
显然,这些都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损害了银发劳动者的权益,令其背负巨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修改工伤认定标准,将60岁以上的劳动者也纳入保障范围,从而实现劳动权益的有效覆盖,为银发劳动者撑起“保护伞”。同时,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尽快完善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厘清司法流程,积极维护银发劳动者的权益,从根源上消除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文/江德斌,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