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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雨潇:这不仅是学术道德问题!

2023-06-04 09:24:56  来源: 昆仑策网   作者:戴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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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张网红获得了某市颁发的2022年度“科技普及奖特等奖”,上个月北京大学又推荐他参评2023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的“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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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他配不配得这些科普奖,以及他过往的种种言论是否符合客观现实和科学规律,今且按下不表。我们先来探讨一下他是否有资格参评。

  (写在前面的话:本文不涉及那篇已经有复旦大学官方背书的博士论文)

  2021年8月18日,我们在公号@伐柯Logos 举报了张网红等人发表在生物学国际期刊 DNA and Cell Biology 上的论文 “HBx Elevates Oncoprotein AEG-1 Expression to Promote Cell Migration by Downregulating miR-375 and miR-136 in Malignant Hepatocytes” 存在一图多用的问题,涉嫌篡改数据和学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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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论文的8名作者均来自复旦大学感染科,其中张网红主任和张颖二人为文章的通讯作者(通讯作者通常为科研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研究的经费、设计,对文章书写的把关、数据的真实可靠、结论的可信性、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方面负全责)。

  我们经过对比发现,该文中Transwell细胞迁移实验结果图2F的“对照组”(Ctr)和“转染肝炎病毒X蛋白加 si-1 抑制实验组”(HBx+si-1)两张子图的部分区域完全重叠,大概率来自同一张图片的不同裁剪。这意味着该文的作者可能混淆了重要证据,进而导致论文结论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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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学术不端案例的人都很熟悉,这类问题属于“一图多用”(image duplication),即用相同的图片表示/冒充不同的实验结果。一图多用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无心之过。如果是作者当初写文章的时候不小心放错了图,只要他可以提供原始的实验数据以及正确的结果图片,期刊通常会相对宽容。在进行必要的勘误后,这篇文章的发表依然有效。

  二、刻意造假。如果作者无法提供原始实验的图片和数据,或者文章中的图片被发现明显经过了人为的剪切拼接,那么期刊往往会认定作者的研究存在重大学术道德问题,文章会受到撤稿的处罚。

  我们当时并不清楚该文的一图多用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造假,因此为了澄清事情的真相,就此事致信论文通讯作者张网红和张颖并抄送期刊 DNA and Cell Biology 编委,要求作者们解释文章中重复使用图片的不当做法,并提供原始实验数据。

  9月27日,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赵晶回应了我们的质疑,并对文章内容做出的 “更正”(correction)。他在更正中承认文章存在我们指出的一图多用问题,““Ctr” 和 “HBx+si-1” 确实来自同一个样本”,并表示了道歉,但否认故意造假。作者给出的解释是实验者在收集图片的时候“标错了文件名”, 所以导致了图片“误用”。

  既然是无心之过,那么按照此类问题的处理惯例,只要作者提供当初实验的原始数据和正确的图片替换原文中的那张被“误用”的图片就可以了。然而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出于不明原因“重做”了图2F相关的整个实验,然后用“新的实验结果”替换了图2F中全部的5张实验图,并称“新结果”依然符合原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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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作者的把5张图全部替换的做法欲盖弥彰,无法洗清原文数据造假的嫌疑。就在我们打算再次致信文章作者和期刊编辑追问原始数据和原始图片的时候,期刊的回应来了。

  10月6日,DNA and Cell Biology 刊登声明,宣布正式决定对张网红等人的这篇论文进行撤稿。期刊援引了国际科技与医学出版者协会(STM)《关于图片篡改和重复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用新实验的图片“更正”论文原始实验中的问题图片,因此予以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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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际学术出版规范(COPE),一篇学术论文被期刊撤稿意味着文章的主要内容或发表过程存在严重错误,无法通过勘误等方法进行补救,导致整篇文章的结论不可信。撤稿是一篇学术论文所能遭受的最严厉的处罚。被期刊撤稿的经历是科研工作者职业生涯的重大污点。作者本人甚至其所在科研机构的学术声誉都会受到撤稿的损害,有时撤稿事件会直接断送作者的学术前途。

  例如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肝炎学者 Gulam Waris 曾被发现多次重复使用同一张图片表示不同的实验结果。虽然他本人一直坚称没有造假,但由于图片一致性过高、证据确凿,期刊仍然决定撤销了他已发表的7篇文章。不久后 Waris 因为此事被其所任职的学校解雇。

  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张网红这篇被撤稿论文的致谢部分显示该文的“研究”得到了多项国家基金支持。经我们查证,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373064)和国家十二五传染病重大专项项目(2013ZX10003001-002)的负责人均为张网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他的项目经费为85万元人民币,十二五专项拨款数额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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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该文被国际期刊撤稿事件现在不仅仅意味着几名作者的个人学术道德存在问题,而且他们已经涉嫌诈骗了——张网红等人用一系列假实验和一篇假论文骗取了至少85万元的国家财政经费。

  用造假的成果骗取科研经费这种行为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构成了刑事犯罪。例如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的韩裔教授 Dong-Pyou Han 由于在联邦资助的 HIV 疫苗研究中伪造成果,被法院裁决犯有4项联邦重罪,判刑57个月,罚款720万美元。同时联邦研究诚信办公室禁止其在3年内申请国家基金。

  我国在以司法手段打击学术造假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我们尚未查到以刑事罪名追究学术造假获利行为的先例。法律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学术不正之⻛。我们呼吁国家应当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靡费公帑的学术造假犯付出坐牢的代价。

  虽然张网红拿国家经费炮制假论文的行为目前在我国没有被判刑的先例,但这并不代表他就不用承担任何后果。根据我国科技部等22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属于科研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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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规则》第29条,对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公开通报;一定期限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暂停、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项目,追回已拨财政资金。被处理人是D员或公职人员的,还应根据D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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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网红论文被撤稿后,科技部共通报了18批共477起医疗机构的科研诚信案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通报了7批共110起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其中包括数起和张网红问题论文类似的“伪造、篡改图片”以及“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和论文买卖”等情况。

  这些问题论文的通讯作者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取消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申报以及职称晋升等资格1至5年等,使用了自然科学基金的作者受到的处罚包括暂停涉事研究人员的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其项目申请资格3至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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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通报的科研诚信案件中,有超过半数的生物医学相关论文和张网红被撤稿的文章一样都与非编码RNA有关。据业内人士介绍,非编码RNA领域目前是国内学术造假的重灾区,很多相关论文都来自批量代写代发论文的所谓“论文工厂”(paper mill)。

  论文工厂这种非法机构不会老老实实做试验,他们经常直接用图片编辑软件伪造实验结果,同一张图片可以被用于多个实验结果甚至多篇不同文章。其主要客户就是很多缺乏学术能力,为了评职晋升不惜铤而走险的临床医生。

  荷兰微生物学家伊丽莎白 · 比克曾揭发了400多篇来自论文工厂的假论文。她通过对大量案例的总结发现,论文工厂制造的论文的标题具有一种公式化的结构,通常为《生物分子+动词的第三人称单数+细胞过程+癌症或细胞类型+介词+动词的现在分词+小RNA或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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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过比对发现,上述被通报的大多数生物医学相关的假论文和张网红这篇被撤稿论文的标题都完美地符合这个公式(《HBx(生物分子)+Elevates[动词的第三人称单数]+Oncoprotein AEG-1 Expression to Promote Cell Migration[细胞过程]+by[介词]+Downregulating[动词的现在分词]+miR-375 and miR-136[小RNA]+in Malignant Hepatocytes[癌细胞类型]》 )。我们有理由怀疑,张网红这篇被撤稿的论文就是从论文工厂买来的。

  无论这篇论文是不是买来的,现在的客观事实是它已经因为实验图片不可信被期刊撤稿了——学术界的同行评议盖棺论定文章存在科研诚信问题。而且文章使用了多项财政拨款的项目基金,几位作者涉嫌诈骗国家经费。

  然而遗憾的是无论科技部还是自然科学基金委,至今都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张网红等人已被撤稿的问题论文进行通报批评或做出应有的处罚。张网红也得以逍遥法外,恬不知耻地继续申报各种科技计划和奖励、到全国各地受聘为专家或教授、接下一个又一个头衔。

  公开信息显示,张网红在文章被撤稿20天后又拿下了一项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11101260)。今年2月某市科委发布的通告显示,张网红忝为该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作弊被揭穿的运动员不仅没有被取消参赛资格,还能继续“拿奖”甚至坐上了裁判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考虑到有关部门公务繁忙,可能无法及时通报全国所有的学术不端行为,因此我们以本文提醒一下相关人员:今天距离张网红的论文被期刊撤稿已经过去了600多天。面对铁证如山,希望国家科技部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部⻔尽快负起监管责任,严肃彻查张网红论文的图片造假问题以及文中几项国家基金的去向,尽快给学术界和纳税人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如果一个人当了大专家、大网红、成了某个地方政府的座上宾,就不用遵守基本的学术诚信原则,也不用为自己的学术不当行为承担任何后果。这不仅会导致国家监管机构的信誉和权威受损,同时也会破坏国内外学者对我国科研环境的信心。

  让学术的归学术,政治的归政治。无论他有多么光辉的头衔、无论有多少人拥护他,不端就是不端。不能欺负那些认认真真做试验写论文的老实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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