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是野生的猫科动物,它以其他动物为食。古时人类没有得力的器具防身,所以时常有人被老虎所害,大家都怕“虎患”,老虎的名声很不好。现在人们把它关在动物园的笼子里,供游客观赏。
大概是因为老虎有害人的历史吧,所以常拿它比喻害人的物或人,比如贪官,人们就称他为“老虎”,如果贪污的数额巨大就称为“大老虎”,用以显示他们对人民的害处。
新中国初期,人们称其为“前三十年”——对不起!鲁迅说过,年轻人喜欢想像未来,老年人喜欢回忆过去。真的,本人五十年代走向社会,现在“老矣”!说说过去的事,不会“讨人嫌”吧?——那时候正逢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多数资本家经过教育,懂得了社会的发展趋势,接受了共产党的赎买政策,国家给他们资本的大约三成,经过“公私合营”过渡后,改造成了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也有“想不通”的资本家,暗中对抗。抗美援朝前线需要急救包,里面应该是消毒棉做成,可是在战场上一打开,里面是旧棉衣里掏出来的旧棉花!顺藤摸瓜,一查就找到了那个黑心的资本家。报纸、广播都称他为“大老虎”,自然,他受到了应得的惩罚。这是那时候“三反”、“五反”的故事。
再有,大家都已熟知了吧,就是刘青山、张子善,两个“地级干部”贪污的数额大概就是千儿八百吧,在那时候就不算少了。因为革命立过功,多少人来“说人情”,却是都没用,还是处了极刑,算是两个“老虎”。
那以后,再没听说过有什么老虎作祟。那时候,全国统一的财会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各单位间的资金往来,都是经过银行转账,没有现金流动;必须使用现金的,比如单位临时需要在市面上采购什么物件,要由经办人“预支”现金,买回来后经过验收,物件入库,经办人再拿入库的凭证和全国统一的正规的购物发票,到财会部门“结账”。凡是涉及个人的现金,如工资、奖金、差旅费、交通费等等的领取,都要本人签章,当面两清。制度严格,就“不能贪”。能不能做假呢?比如涂改发票,或者搞“阴阳”票据,就像某名人的纳税凭证那样,也不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样做很容易被识破,所以也就“不敢贪”。没有人挖社会主义的墙脚,大家都心情愉快,“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兢兢业业地工作,搞劳动竞赛,动脑筋提“合理化建议”,谁也就“不想贪”了!
与“不能贪”、“不敢贪”相比,“不想贪”就高了一个层次。前两者是被动性的;而“不想贪”则是积极的、主动性的,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才能做到。共产党员就必须做到这个要求,因为他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不忘初心”,什么是“初心”?你申请入党的动机,就是你的初心;初心不正,就没有“定力”,迟早要“露马脚”的,“假面具”隐藏不了真实的意图!
社会主义革命不单是要解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还要改造人们的世界观,就是思想意识,以适应、并且巩固新的社会主义的所有制。
那么后来呢?后来环境变了。有人认为那是“吃大锅饭”,人们都没有“积极性”,要“改制”,怎么改?有“两化”:私有化,市场化。私有化就是把企业交给私人去“经营”,老板“自负盈亏”,全民所有制的那一套制度说是“束缚”人的“积极性”的;私人老板则可以自定规则,政府是不能管的。就这样,老板们还常常“喊冤”呢,说政府什么事都“干预”。于是有“开明”的领导发话了,说什么“企业吹哨,部门报到”;还有的领导“教育”属下的工作人员,“别看你们这个长、那个长的,你们都是老板们的打工仔!”就是说,政府应该为私企的老板服务,但是却不能“管”。
私人企业里“办事”很灵活,遇到什么难事,可以找专为他们服务的“打工仔”,那什么事都好解决。用那“打工仔”也得给“工钱”哪。这好办,老板一句话,管钱的下属给拿个几万、几十万、上百万都不用什么“手续”,老板装到皮包里坐小车就去了大酒店……。这种套路,没什么奇怪吧?查?怎么查?私企“内部”的事政府机关都不能管;公安、检察院也不能查:它们内部“没有”账目你也查不着。那个“手续”外人谁也没见到;“经手人”能“自首”或“检举”吗?谁都没法查。政府内部,财务没有给公务员支出什么“赃款”,干干净净,怎么查都是“廉洁”的!“监督”?谁来监督?谁有“证据”?……您就别“难为”纪检、监察部门了!
怪不得有人那么喜欢“私有化”!老虎是怎样养成的?明白了吧?
“改制”后没几年,老虎就多起来了。隔三差五媒体就报道某地、某级、某系统处理了若干只老虎,文字还配有彩色图像,一个个穿着西装很正规的“标准像”,就像上了劳模“光荣榜”。
年年打老虎,老虎年年有。俗话说的“过街老鼠”也只是偶尔才见的。老虎比老鼠都多了,就算武松转世,加上英雄的子孙后代,也忙不过来呀!
打掉了那么多老虎,“存量”还有多少?不知道。什么数学、统计学,大概也算不出来。
唉!什么时候才没有“虎患”呢?
【文/姜文魁,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