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腐风暴继续。
29日下午,中国足协在位于北京的办公楼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会上,足协相关负责人通报:中足联筹备组副组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军,已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其被留置的相关手续已经办完。
刘军也是自去年11月国足原主帅李铁之后,第十四位被带走的中国足坛重要权势人物。
在此期间,已先后有于洪臣、马成全、李毓毅、刘军等四位前任或在任中超公司的董事长被带走调查,加上2009年的南勇和杨一民,中超公司自2006年创立以来的全部六任董事长悉数下台入狱,加上原董事董铮同样被带走调查,堪称中国最“危险”的单位。
今儿,聊聊中超公司当年的一些旧事,仅聊些我知道的。
1
聊中超公司之前,先说福特宝。
1994年4月17日,第一届甲A联赛揭幕战在四川成都举行,四川全兴主场迎战辽宁队。这场比赛之所以后来一直被视作中国职业足球的经典,不仅因为它是职业联赛的处女作,更因为此役被中国足协重点栽培的两位裁判,即主裁判陆俊和边裁龚建平,他们多年后在足坛打假扫黑风暴中均双双沦为阶下囚。
1994年的甲A,除各队第一次以俱乐部名义参赛之外,中央电视台首次以四十五万的高价购买了赛事转播权,联赛还首次与国际管理集团签订协议,被冠名为“万宝路联赛”。
那年,各支球队第一次获得中国足协七十万元的“出场费”奖励,而球市也火热兴旺,观众上座率第一次突破两百万人次,“94甲A”也被冠以中国第一联赛之美称。
而当时,运作甲A联赛的正是刚刚成立一年多的福特宝公司。
1993年3月,福特宝公司正式成立,这家中国足协直属的国有企业性质的足球单位享有足协商务活动及诸俱乐部商务开发的全权代理权,并肩负着为新生的职业足球开拓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重任。
由此不难看出,福特宝实际上很容易足协权力阶层的“白手套”,因为它直接掌管和分配利益。
当年的福特宝公司经营理念是“优质、标准化、稳定合作”,其宗旨是“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但事后证明,这个公司在足球职业化的惯性下,堕落的速度越来越快。
可一睹彼时福特宝的下设机构:北京福特宝广告公司;标志产品部;授权部;运动营销部;足球经纪人;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息资料室。
福特宝的经营范围:独家代理中国甲A联赛、足协杯赛总冠名权及场地广告;市场战略分析与研究;指定产品征集;标志产品开发及特许转让;代理发行足球彩票;组织足球比赛;足球专业技术培训;国内外足球人才和文化交流;球员转会;足球技术咨询服务;中国足球联赛标志、联赛吉祥物、俱乐部标志、吉祥物、俱乐部队员肖像使用权等标志产品的开发与经营。
被福特宝垄断开发的项目有: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全国足球业余联赛、全国足球五人制联赛和足协杯赛、全国女足联赛、全国女足超级联赛、全国女足锦标赛、女足超霸赛、中国女子足球南北明星对抗赛、各级别男女足青少年联赛等。
国内足球的牛市是从甲A赛场率先升腾的,当年甲A许多赛场球市火爆,各地不约而同出现“足球市长”“足球书记”,每场比赛现场观赛的领导班子比场上的球星更惹人眼球,致使企业们也纷纷以支持赞助省市足球队为时尚。
商家的赞助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如此阵势让福特宝在足球职业化过程中尝到不少甜头。
从1996年至2002年,福特宝年营业额从四五百万增长至一千余万,其中主要增长源于对周边产品的商务开发,以及为中国足协从IMG集团代收的8%授权费。
2004年中超联赛诞生后,在游戏规则未明之际,足协依旧钦定福特宝公司负责中超商务的经营开发。
在获得中超经营权后,福特宝营业额剧增,从2003年至2005年,福特宝年营业额分别约为3420万、6120 万、6453万。
随着职业化的发展,代表足协的福特宝与代表诸企业(乃至背后诸省市)的俱乐部在利益上的冲突越来越严重。
譬如,中超招商中,福特宝曾公布了十九种“统一招商产品”,涉及服装、啤酒、汽车、家电、移动电话等,使得各俱乐部不得在冠名、球衣的胸前和背后广告中洽谈这些赞助商,全无自主权。
这种生态,让大连实德、北京国安、上海申花等所在球市火爆的俱乐部极为不满。
但令人不解的是,从注册成立起,福特宝公司的净利润却低得惊人,这很让人生疑:钱都哪去了?
当然,这个答案在日后的反腐扫黑风暴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答。
2000年4月26日,原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司长、总局办公厅主任阎世铎,正式出任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
作风强势的阎世铎履新后,开始思考中国职业联赛的经营管理问题——这种思考,也来自于他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人们对福特宝公司的非议。
上任不久,阎世铎就提交了“关于俱乐部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申请、审核办法”,同时也提出改组足协属下的福特宝公司,结束其“官商不分的面目”,让中超联赛更符合市场规律,更能体现各足球俱乐部的利益。
但这个看似美好的设想一直没有兑现,福特宝也一直把持着对联赛的经营开发权。
2003年秋天,阎世铎在中超俱乐部总经理峰会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曾对福特宝公司的地位和功能给出了形象的评价:
福特宝嘛,就是“过渡政府”和“看守内阁”。
在随后足协下发的内部文件中,也把这两个称谓正式纳入其中。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当时由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满,足协方面正在酝酿对福特宝进行一次全面的财务审查,这项工作由足协财务部主管竭宝芝具体执行,由分管领导的南勇牵头……
2004年赛季,甲A联赛易帜中超联赛。是年2月,中超委员会正式成立,阎世铎承诺中超委员会对“中超联赛的商务开发拥有一定发言权”。
在重大的商务开发面前,发言权实际也就相当于掌控权。而就在中超委员会拥有这个权力两个月后,福特宝负责中甲联赛经营的副总经理被调离,部分中下层职员相继辞职,面临人事震荡的福特宝公司似乎有点苟延残喘的味道。
2005年1月,中国足协将过去由福特宝负责开发的中超联赛市场,转而授权中超委员会负责开发管理。
同时,阎世铎还宣布:
2005年,为中超商务开发和组建中超公司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内,中超委员会将成立商务开发小组。这个小组的职责,一是与福特宝合作开发2005年中超商务资源,二是积极筹备组建中超公司,该公司2006年开始独立运作。
可以说,在足球领域为中超公司奋斗了整个政治生命的阎世铎真的是遗憾的,他还没有看到中超公司诞生,就于2005年2月仓皇下课。
2
2005年10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成立中超联赛股份公司,这也标志着中超公司的组建计划启动。
两个月后,中超公司火速成立,早已接替阎世铎出任足协实际掌门人的谢亚龙宣布:
南勇同志任中超公司董事长,福特宝副总瞿郁明同志任总经理。
这天是12月28日,上午8时30分,十六家俱乐部老总陆续走进香河训练基地二楼会议厅,开始商议联赛的运作事宜。
一天的会议结束后,“中超联赛股份公司”这个机构产生,但足协依旧是中超公司最大的股东,这也就决定了董事长必将由足协选派担任,南勇成为董事长也不难理解。
当时划定的七名公司董事分别为足协的南勇与郎效农、大连实德的元万中、北京国安的张路、山东鲁能的康梦君、上海申花的吴冀南和武汉黄鹤楼的陈旭东;另外两位董事将在下次的董事会上选出,这两个人必须是独立的“社会人”,与中超公司无关。
而三名监事会成员,分别是上海国际的王国林、辽宁中誉的张曙光和来自中国足协的沈睿。另外两名监事会成员将从中超公司内部职工中选出优秀的代表担任。
谢亚龙是会议前一天赶到香河基地的。会议结束之后,谢亚龙又对媒体表达了对一些报道的不满:
许多人对中超公司持怀疑态度,这是不负责任的!我们足协的班子是团结的,中超俱乐部老总也是齐心协力的。原本两天的会议一天就结束了,这说明了我们的效率很高呀!
从现在开始,中超公司就要开始工作了,足协也正式把经营权交给了中超公司,把中超联赛的资源放在中超公司,由他们来按照资本结构进行运作,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在解释为何中超公司注册资金是两百万元人民币时,谢亚龙说:
足球运作其实是并不需要太大投资的,因为更多的是要依靠广告、电视版权等这些无形资产的投入,所以过多的注册资金,只会造成浪费。良好的运作不是仅仅靠资金就可以解决的。
有人觉得中超公司注册资金至少要几千万,有必要吗?中超公司和其他生产一些有形产品的公司不一样,比如说你生产电冰箱,你就需要厂房,需要机器,需要大量的原材料,还需要设施等,所以它的成本很高,所以它的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一定数额。而足球是一种无形资产,我们就是要用低成本追求高利润。
用低成本追求高利润,这或许没有错。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追求这份高利润的究竟应该是中国足协,还是中超各家俱乐部?
中超公司成立章程草案当中写明,中超公司成立的资本总额为两百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足协出资七十二万占有36%的股份,包括十六家中超俱乐部分别出资八万元各占有4%的股份。
足协是大股东,中超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都是足协委派官员,这样的中超公司实际上显然不代表中超诸俱乐部利益,只是足协的一个部门。
可见,不论阎世铎还是谢亚龙,他们当时清醒地意识到福特宝公司虽然在中国足坛的形象越来越不光彩,他们也试图改变这一现象,但中超公司的成立表面上削弱了福特宝的权力、抢了福特宝的蛋糕,但实际上他们等于是足协的两个“私生子”。
这两个公司并存,并不是彼时足协领导班子的经营观念有所进步,而是足协高层在权力争斗中逐渐“成熟”。
谢亚龙和南勇相较于动辄喜怒于颜的阎世铎,显然更深谙权力的牵制、人事的制衡与利益的分配。
3
谢亚龙让足协的两大经营部门——福特宝公司与中超公司分别由邵文忠和南勇把持,这样的高层变动很有玄机。
邵文忠官职未变,依旧是福特宝总经理;足协副主席南勇被任命为中超公司董事长,福特宝公司副总瞿郁明任中超公司总经理……这本质上透露了南勇在足协的权力有逐渐被剥夺的迹象。
南勇有很强的业务精神与行业能力,做事也极为踏实。阎世铎在任时,两个人工作上就配合得很默契,这得益于两人在体育总局时建立的关系。
1992年6月23日至27日,中国足协在北京西郊红山口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以改革为主题,决定把足球作为体育改革的突破口,确立了中国足球要走职业化道路的改革方向。
这在中国足球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实际上,足球要走职业化之路这在当年的中国体坛乃至整个政治圈层内也是具有开创意义和震动效应的。
阎世铎就早早关注了这一事件。
1993 年,阎世铎开始四处找资料、研究足球行业。当时在总局做人事工作的南勇在局里组织了一支足球队,经常搞些部门之间的联谊比赛,阎世铎就常常与南勇探讨一下足球话题。
那时的阎世铎平易近人,而南勇也十分随和,两个人对彼此印象都不错。
2000年4月,阎世铎入主中国足协,此时南勇已早从体育总局来足协工作三年之久,二人迅速搭成默契的班子。
在足协各项具体业务中,联赛和国字号是两项最重要的工作,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与社会关注度,也牵扯到巨额资金投入的问题。
阎世铎上任后把这两项工作全部交给南勇,尤其在聘请米卢以及备战2001十强赛的工作上,南勇的诸多处理让阎世铎感到相当满意。
不过韩日世界杯后,南勇风头不减、人气不断上升,以致许多人都以为南勇把持足协大权,而阎世铎不过只是个傀儡……
这让控制欲与官场自尊极为自持的阎世铎无法容忍。
自2002年年底开始,他逐渐让杨一民往台前冲,借以削弱南勇手中的权力,南勇遂开始失意,冷眼观望足坛的一切,静静等待机会。
而2005年2月谢亚龙接替阎世铎上任后,南勇依旧没被重用,不过他仍有耐心,又熬了一年多,直到杨一民失宠后,他的境遇才逐渐发生了变化。
尽管南勇身为足协党委书记,与谢亚龙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但谢亚龙是中心正职,并担负着总局交付的北京奥运的战略使命——也正是以此为理由,谢亚龙把国字号资源死死握在了自己手里,然后让杨一民替自己分担一下女足事务。
这意味着南勇继续被边缘化,也就导致了他被谢亚龙调去中超公司这个当时既无油水(赞助商难寻,2005赛季甚至“裸奔”)也无脸面(联赛服务于国足/国奥集训)的衙门。
终于,世人还是见证到了南勇和谢亚龙交恶的一幕。
2007年7月17日,谢亚龙和南勇都在吉隆坡督战国家队征战亚洲杯小组赛生死战。
在赛前准备会上,对朱广沪准备的打乌兹别克的阵容,南勇直接表示反对,但他派人和朱广沪交涉未果。
18日下午的准备会上,南勇又一次当众表示对首发阵容不满,但他刚谈了一半,就被谢亚龙粗暴打断…
那场比赛中国队最终0:3惨败出局,从此乌兹别克斯坦这个不被国足放在眼里的对手也成了苦主。
当年8月25日,中国足协召开全体大会对亚洲杯进行了总结,南勇在会上发言时矛头直指谢亚龙,认为队委会之所以没有发挥作用、朱广沪的战术设计之所以没有及时得到阻止,就是因为谢亚龙在会上打断了他。
从此,两个人的矛盾公开化。
4
不难看出,南勇在2005年履职中超公司的背后是作为“沈体系”大员的他,被作为“秘书系”的谢亚龙排挤的结果。
而这一结果导致的直接后果则是南勇在主持中超公司工作时出现了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动作,比较典型就是著名的爱福克斯案。
爱福克斯(IPHOX)是一家英国网络电话公司,具体来说,它本身并不是一间实体公司,只是总部设在英国泽西岛的一间网络通讯公司——P2P Innovative Limited开发的一家网络电话软件爱福克斯的推广公司。
2006年赛季,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境外机构竟然以6000万人民币的天价冠名赞助当赛季的中超联赛,这就是南勇的手笔。
2004中超元年的赞助商是西门子,但一年之后就退出,导致2005年的中超联赛“裸奔”。
2006年初,南勇只身赴欧洲,通过多方介绍——主要源于南勇与一名比利时籍的华裔经纪人的关系,而这名经纪人的父辈是中国体育圈内人士——拉来了英国网络电话公司爱福克斯,与足协签订了价值6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6000万元)的合同。
不过,爱福克斯、该经纪人与中超公司签署的三方框架协议(该经纪人作为中超公司的全权代理收取高额的代理费),自始至终在中超公司董事会内部没有任何人了解签约过程,甚至直到后来欠款案发都没有人亲眼见过协议。
当时签约意向形成后,该经纪人随即在香港成立一家皮包公司,与爱福克斯的代理公司ACE同为临时注册的公司。这份协议引起不少争议,但南勇那个时候的公开回答是:
我可以以我的党性担保,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我辞职。
最终,谢亚龙硬着头皮陪同南勇一起将此事向总局汇报,整个过程全部由南勇发言,谢亚龙一言不发,南勇则拍着胸脯“担保爱福克斯会最终付款”。
同爱福克斯签约后,国内多家媒体对这个国外皮包公司表示质疑,北京一家媒体甚至在报道中称“爱福克斯竟把台湾当国家”,南勇和中超公司也因此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领导的严厉批评。
事实上谢南二人在这件事上也有较深的矛盾,签约前,南勇找谢亚龙签字,但谢亚龙以南勇是主管中超联赛的领导为由让其签字……谢亚龙态度强硬,最终南勇签字。
老实说,那个合同存在着太多一眼就能看出的蹊跷之处,比如:当年3月12日足协和中超公司与爱福克斯签约,但直到4月份,足协和中超公司才与香港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合同上存在时间差——这是一大疑问:中超公司理应先和代理公司签约,其次才是爱福克斯的合同。
直到2007年春天,爱福克斯才将第一笔冠名费600万元汇到中超公司——这是爱福克斯付给中超公司的唯一一笔费用,余下的5400万元一直未付,且对方被中超公司状告时已经破产,即便2008年底打赢官司也损失了5000多万元。
除了爱福克斯案,中超公司在南勇治下舆论质疑声不断,比如2007年的金威啤酒赞助,中超公司与金威啤酒签订的是“1+1”合同,也就是说在2007赛季合同结束之后,双方如果对合作表示满意可以继续合作,金威方面拥有同样价格下的优先签约资格。
在3800万元冠名2007年中超联赛后,金威方面思虑再三,又以4000万元冠名了2008年的中超联赛。
但是到2008年年终,金威啤酒方面以武汉光谷退出影响广告和促销为由,只支付合同款一半冠名费。
那两年里,中超公司收到了大约1100万元人民币,而南勇却对此默许,这让不少媒体纷纷指控其损伤联赛价值和中超公司财政。
此间,有业内人士也发现了中超公司存在重大财务漏洞。
2007年,中超公司一开始声称当年赢利约8000万,随后其财务报表显示赢利为5000万元左右,扣除各俱乐部分成共 4500万元后,应该还有盈余。
但蹊跷的是,2008年4月北京崇文国税局对中超公司2007 年的账目进行检查后发现,实际当年中超公司账面亏损近 1100万元,且仅上缴了一万余元工资税额。
对此,中超公司自然甩锅金威啤酒,解释是主赞助商金威啤酒2007年的实际冠名费远远低于外界所传的数字,且有部分赞助款没有按时付清。
还有就是2006 年,中超公司财报里显示的制作“最新式的拉板广告牌”竟然花费了近2000万元,引发媒体和球迷哗然。
2006年底,瞿郁明辞职,南勇随后委任原辽足副总经理吕锋出任中超总经理。
2009年1月,南勇成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足协专职副主席,终于在权利斗争中击败了谢亚龙、成为中国足球新的话事人。
随即,南勇任命杨一民接任中超公司董事长与法人代表。
这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人事变动并没增加足协官场与中超公司的安全系数,甚至等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2010年1月,吕锋被公安机关逮捕,两年后因贿赂与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0年1月,杨一民被公安机关逮捕,两年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2010年3月,南勇被公安机关逮捕,两年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2010年8月,邵文忠(福特宝原总经理)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两年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0年9月,谢亚龙被公安机关逮捕,因操纵足球比赛和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跋
从2004年广西五牛公司起诉福特宝违约,到2006年中超公司的爱福克斯案,再到2009年福特宝组织的国足与塞内加尔友谊赛涉嫌“掺水”——作为一片几乎不受到监管、或仅是经受周期性审查的“世外桃源”,足球权力场的磁性和排他性较之其他领域似乎具有某种天然的屏障。
福特宝也罢,中超公司也好,都是中国足球封建化权力体系下孵化出的怪胎。
中国足球,永远不缺少新闻,又早已没有什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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