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历”偏低遭受就业歧视,如今似乎已成为一个见怪不怪的社会现象。
10月20日,《法制日报》刊发的新闻调查“第一学历似乎成了我的‘污点’”冲上热搜榜。“第一学历歧视”再次戳中社会痛点,受到网友的吐槽和挞伐。
实际上,“第一学历”本身就是个伪概念。
2021年9月,教育部在答复网友相关留言时称: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
然而,这个子虚乌有的说法,却成了用人单位选才的标尺,成为套在广大学生头上的魔咒。
调查表明,四分之三的央企招聘公告中存在“第一学历”要求。不少“体制内”单位招聘时,也有明显的学历“偏好”。有的单位仅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有的单位把岗位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招录985、211高校和省内部分院校的学生;还有单位规定,“本硕均为985”……由北京大学课题组开展的全国博士毕业生离校调查显示,“第一学历”现象的总体发生率高达47.62%。换言之,有接近半数的博士毕业生可能在毕业时遭遇了“第一学历”问题。
经常遭受区别对待的,还有非全日制毕业生。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学历在就业过程中受到过歧视。
目前,我国有高等院校3000余所,其中985、211院校、“双一流”高校仅有百余所,占比约为0.4%。也就是说,所谓第一学历是985或211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只是极少部分。
从终身学习和个体成才成长的角度来讲,“第一学历”只是人生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仅代表个体在特定教育机构接受的学习经历,仅反映个体综合能力与素质水平的一个方面。在求职升迁、选人用人中过分强调“第一学历”,甚至以“第一学历”为前置条件和门槛,难免陷入以偏概全、一叶障目的境地。
当前,劳动力市场已由昔日的“卖方市场”过渡至“买方市场”,激烈的就业竞争加剧了学历歧视,不仅破坏了就业公平,也给求职者、招聘单位以及劳动力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同时,招聘单位以高学历甄别求职者,而不顾岗位职责的实际需求,也会造成高学历人才浪费。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
为此,有专家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律保障,推动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坚决防止和纠正招聘中的学历“一刀切”。
眼下,学校秋季聘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数据,我国2024年高校毕业生数量预计达到1187万人。只有彻底打破“第一学历”的迷思,才能减少和避免学子们在找工作时遭遇的困扰。
文章最后,附一首打油诗作为结尾:
“第一学历”作标尺,
三六九等遭歧视。
不拘一格选人才,
公平就业为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