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一下替莫言辩护者的说词
作者:吴铭(20240304)
那些指责、反对、阻止毛星火起诉莫言的人,给出的是什么说词呢?这里盘点一下,权作对毛星火的支持。稍加观察,很容易看透这帮人的心肠。
一、“毛星火有什么资格起诉莫言”
毛星火何许人也?普通百姓,被指为“混混”。莫言呢?贵为中国作协副主席、诺贝奖文学奖得主。
所以,毛星火有什么资格起诉莫言?没有资格的。
这不是刑不上大夫的翻版吗?“刑不上诺奖得主”“刑不上作家”“刑不上名人”“刑不上知识分子”“刑不上文化界的一面旗子”。得了诺贝尔奖就是免死金牌?就可以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就可以无法无天?这叫什么逻辑?
诺贝尔奖,是中国的太上皇吗?什么时候成了中国的太上皇?
毛星火,普通中国人,没有莫言、胡锡进那么高的官位、地位、权力。但是,普通中国百姓,就不能起诉大官吗?是说毛火星“以下犯上”吗?不讲法治了吗?不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吗?
二、“毛星火这是搞文字狱”
靠!文字狱也能栽到一个被指为“何许人也”“小混混”的普通百姓身上。文字狱,指清朝搞的、针对明朝遗民的压制。毛星火,一介平民,有什么能力、权力搞文字狱?倒是胡锡进,真的在搞文字狱,却能倒打一耙。
三、“毛星火需要交750万的起诉费用。他交得起吗?”
如果毛星火交得起750万的起诉费,是不是胡锡进们就支持毛星火的起诉?
根本就不是钱的事。
我相信,如果真的需要钱,网友们给出这个钱!750万网友,每人一元钱,不难找。不过,胡锡进们会不会说这是做爱国生意?
四、“起诉莫言,属于恶意诉讼,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
老实说,这话听起来还算是人话。
这个反对理由,倒是可以讨论一下。属不属于恶意起诉,可以讨论,应由法、检察院裁决。你说是恶意起诉,我说是公民的法律权利,当然不是恶意起诉。武断是说起诉莫言是“恶意诉讼”,就反对起诉,就是网友的发言权,这叫什么?你们垄断了法律的解释权、执行权?普通群众在法律面前,只能接受你们的摆布,接受你们对法律的解释?不能拒绝?凭什么?
拿“恶意诉讼”来唬人吗?
五、“以涉嫌抹黑革命先烈的罪名起诉莫言,是检察院的事,你毛星火没有资格起诉。”
这是指责毛星火“越矩”吗?根据网上调查,90%以上的网友支持起诉莫言。也就是说,莫言的小说,激起了民愤!检查院没有起诉莫言,只能说其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尚不如毛星火,说明检查院系统严重失职!而不是说毛星火“越矩”。
本该检查院系统做的事,却要由毛星火这样一介平民来做,这是打了中国司法的脸!暴露了中国司法体系的不作为。
六、网红起诉莫言索赔15亿,不理睬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这就自相矛盾了,分明是一大批喽啰替莫言站台,美化包装莫言,对毛星火大加挞找。又说“不理睬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可见,莫言、胡锡进们,手忙脚乱了。
七、莫言的小说是虚拟的,所以,不是对革命英烈的诬蔑。
虚似的故事,就不是对革命英烈的诬蔑?这个说法出版浙江文艺出版社。这个说法,很新鲜。
网上有个梗,叫“卧槽泥玛”,也是虚拟的,不是真实的。你觉得我对你说这种话,不是对你的诬蔑吗?属于我的言论自由吗?
正是因为莫言编造了故事,抹黑、歪曲、诬蔑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所以,毛星火才起诉他。有什么不对?
八、莫言是个弱者
一会儿强调莫言是诺奖得主,是著名作家,是文化界的一面旗帜,突然又称莫言是弱者!
莫言,一是有外国主子的庇护,是为诺奖;二是有体制的保护,其人是作协副主席,部级官员;三是有权势人物的保护,其人获奖,曾经有重要人物特意发电祝贺;四是有舆论的保护,胡锡进为代表的体制内、体制外的媒体、舆论一起护主;五是有整个所谓文化界的保护;六是莫言本人有名、有地位、有权、有势、有影响、有钱;七是莫言是其老家的宠儿。如莫言这样的“文化界的一面旗帜”,中国没有几个。
莫言,已经受到了全方位的保护。
怎么,诸位舌头一翻,莫言成了弱者?莫言是弱者,那中国还有谁是强者?
九、连饭都吃不饱,还要起诉莫言,能拿出750万吗?
这就是狗眼看人低了!
维护革命先烈、维护毛主席,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吃不吃上饭有什么关系?莫言,大作家,文化界的“一面旗子”,很有钱,不缺吃、不缺喝,但是,领取诺贝奖时,对于颁奖词对中国的诬蔑,莫言微笑着鞠躬,没有一丝反感。其人之道德品质,还不如一个“吃不上饭”的中国平民。
十、起诉莫言,是门生意。
这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心里、眼里全是生意,就认为所有人都是生意人。
十一、立挺莫言,胡锡进成了孤勇者。
胡说八道,网络上诬蔑毛星火、支持莫言、鼓吹胡锡进的“网红”,为数也不少,很闹的。那么一大批人,胡锡进也不那么孤单。怎么就成了孤勇者?难道其他支持莫言的人,不是人,都是畜牲?
十二、起诉莫言,坏人若得逞,好人将万劫不复。
这话听起来倒是正确的。
不过,好人、坏人,谁来评定?胡锡进吗?可是,胡锡进在网民眼里也是坏人。诬蔑、抹黑革命先烈,美化日本鬼子、汉奸,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看来,莫言就是不折不扣的坏人,而且,也得逞了。好人,已经在遭受灾难。起诉莫言,让群众说话,还人民以公道,就是挽救遭受灾难的好人。
可是,这位博主,凭什么就认为莫言是“好人”呢?凭什么就认为毛星火是“坏人”呢?
十三、起诉莫言抹黑英烈的毛孩子,你别代表我。
你太多情了!毛星火没有代表你。年三十打死个免子,有你年也过,没你也过年。你没有那么重要。
十四、支持起诉的人有上万,批评起诉的人更多。
你看调查了吗?你看你自己的视频后面的留言,是支持的多,还是批评多。
十五、毛星火犯了“侵犯名人名誉罪”
果真是“刑不上名人”!
什么叫侵犯名人名誉罪?有这个罪名吗?你有法律常识的吗?你不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们吗?
十六、莫言获奖,中央政府发了贺电。起诉莫言,就是反对党、反对政府。
哦,原来,莫言才是维护党、维护政府的。那就由检查院给个说法。
十七、乌合之众的假爱国行为,磁瓷莫言。
就算你说得对,你们不是乌合之众,你是真爱国。那么,你来起诉莫言吧?可是,你不但不起诉莫言,你还反对起诉。
那么多支持莫言、打压起诉的人,就不是乌合之众吗?有统一指挥?那么多人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这叫什么?这叫非组织政治活动!
十八、起诉莫言是大众的无耻无知
民主,不要了吗?不想搞颜色革命了吗?
看来,这位先生不认为自己是大众的一员。那你是什么人呢?
十九、起诉莫言,“民粹”之风不可长
那么多人支持莫言,不是“民粹”;怎么有人起诉莫言,就成了“民粹”?双标吗?
二十、起诉莫言没有什么风险,所以,普通人也能做;做马树立、李文亮就难说了。
起诉莫言没有风险吗?毛星火已经受到了网上一大批民族败类的辱骂、歪曲、攻讦,怎么能说没有风险?普通人都做到吗?怎么没有见你做过?这么多年来,怎么这是第一次起诉莫言的?说明不是普通人都能做到。
二十二、莫言说,“那些年,我跟一头猪、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
我想说的是,即使今天,你莫言依旧和一头猪、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
二十三、莫言被起诉闹剧何时休?何时休,莫言弄不好就身败名裂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眼里,莫言,早就身败名裂了。但在官僚买办势力眼里,即使莫言诬蔑革命行列的罪名成立,被开除出作协,莫言也还是他们眼里的香饽饽,永远不会身败名裂。
何时休?永远不休!
二十四、毛星火起诉莫言,肯定会被驳回,因为,他不是合法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是检查院。
是不是说,如果毛星火的起诉被驳回了,检查院也不起诉莫言,那么,莫言小说抹黑、歪曲、诬蔑革命先烈的事,就可以不提了?如果这样,是不是你们都安心了,莫言也安心了,胡锡进也安心了?
二十五、恶人无中生有,涉嫌寻衅滋事罪,其实按此逻辑,我也可以起诉毛星火
那你起诉呀!支持你。
二十六、起诉莫言是反对改革开放
哦,难道改革开放就是抹黑、歪曲、攻讦中国革命和革命先烈?这是为改革开放正名,还是歪曲改革开放?
二十七、起诉莫言的人,是小丑。
起诉莫言的人,可以是“小丑”,那么,拥护莫言、鼓吹莫言、支持莫言的人,凭什么不可以是“小丑”?
总结一下,许多同志都认为起诉莫言不会成功,包括我。因为网上胡锡进们的干扰、阻止,检查院极可能不会认真对待。还有人给出例子,方方就没有处理,阎连科也没有处理,等等。
其实,我觉得,或许我们的态度还是太悲观了。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不在乎什么时候成功,只在乎自己当下的努力!
时代会变,时代的改变,在于我们愚公移山式的斗争!我知道困难很大,胡锡进这样的人很多,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支持毛星火。
【文/吴铭,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