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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开6年之久《荒山转让协议书》之谜,村民利益受损

2024-06-17 15:24:55  来源: 今日头条   作者:陈文福、苏万祥、杨清贵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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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塘镇双河村金塘湾社位于云南省昭通市东北部——巧家县境内,一个山清水秀的自然村里的村民,他们原本过着安逸平静的生活、却被一份70年的《荒山转让协议书》打破了,由此开始,村民的集体利益就不断地被侵占,村民多次联名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反应问题,却被各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打回原点。

  我们叫陈文福、苏万祥、杨清贵等人,身份编号:53212319710107xxxx,家住: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金塘镇双河村金塘湾社人,我实名举报:为了解开6年之久《荒山转让协议书》之谜,村民利益受损。

  事件经过: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金塘镇双河村金塘湾社全体村民,为了要找到这份70年《荒山转让协议书》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什么“惨重”呢,因为从未与杨显试和陆欣(女)签定过一份70年的《荒山转让协议书》,金塘湾村民苦苦追讨了6年之久,被一个叫李文进的砂石厂老板雇佣社会人员打伤村民10人住院,又被李文进用这份70年的《荒山转让协议书》把全体村民告上巧家法院,法院判决全体村民败诉,村民不执行这份判决抓捕14人,放了4人,拘留4人,有6人被判1年至1年03个月不等的实刑,在这份协议复印件上没有李文进的名字,李文进会持有这份协议起诉我们,能立案,我们农民不懂法,不认识李文进,这中间就尽是什么原因,就是要这份协议的原件给我们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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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院提供给我社村民的复印件最后一条规定,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乡政府各一份,上面有村委会.乡政府盖章,甲方原组长胡发坤,乙方杨显试与陆欣。

  村民找原组长胡发坤竞说不在了,到昆明安宁市找到杨显试,他说,他的协议不是70年,是永久性的,不是协议上的9万,他给陆欣的是90万,叫陆欣管理。到巧家县法改委办公室找到陆欣,她说我们无权看,更别说去找村委会和乡政府了,两级政府说有,但时间长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等找到就给我们,多次去要就是这样推诿,一直拖到现在没有找到一份,村民再申请昭通检察院调取《荒山转让协议书》,检察院未帮助调取,只给我们一个答复,《荒山转让协议书》客观真实存在。

  我们不要客观真实存在,我们要原件做鉴定,要知道真相,我们的土地400余亩被提交到移民局,现在的土地所有权是法改委陆欣与杨显试的。

  我们多次向云南省昭通市各部门递交材料,有关部门给我们的答复是转到巧家县来处理,三年多过去了,巧家县没帮助处理,我们是农民,思想很简单,就按复印件上一式四份协议,申请云南省昭通市有关部门调取原组长胡发坤.杨显试与陆欣.双河村委会,金塘镇政府手里70年的《荒山转让协议书》给全体村民看看,再做鉴定是不是我们签定的,还我们一个真相,如果这份《荒山转让协议书》是我们签定的,我们到此为止,不再上访。

  众所周知,依法行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所在。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其行政权力,并且要对自己的行政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单位和部门,都要懂得尊崇和敬畏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一条谁都不能逾越的红线,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也不例外。

  民事诉前调解,最艰难的一项工作,是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调处民事诉前调解,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我早日得到合理合法的不动产证,回到最初的美好!

  以上信息由我们本人提供,如有不实我们愿负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金塘镇双河村金塘湾社陈文福、苏万祥、杨清贵等人

  2024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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