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网友杂谈

教传福:对“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十条归纳”

2024-07-08 18:47:2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教传福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对“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十条归纳”

  ——《再谈、再议“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一文节选

  19931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反复强调的一个主题,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总结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到,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的理论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归根到底就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犹疑和困惑,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新一卷《邓小平文选》,紧紧抓住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排除了一系列错误观点,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外国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没有社会主义;不重视物质文明搞不好社会主义,不重视精神文明也搞不好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从时代特征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从中国共产党立党的宗旨和治国的目标,从我国面临的国际挑战和机遇,全面、系统、深刻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布局、战略重点,并进而科学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强调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强调改革是又一次革命,主张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们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搞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反对腐败;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都是为了创造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我们学习新一卷《邓小平文选》,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提高对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我个人理解,江总书记的上述一系列精辟论述,极为重要。——它乃是我们全面正确理解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纲”。——当然,也更是我们全面深刻理解“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和“邓小平的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观”的“总纲”。

  (关于江泽民总书记上述“精辟论述”的“详细解读”这里从略)

  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或“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呢?

  这里,我们必须最后做一个认真的总结,或比较全面的概括。

  ——即我们可不可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于“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最为重要”、“极为重大”的“首要的基本的理理问题”的“种种最基本的认识”而“更加全面客观地综合一下、归纳一下”呢?

  笔者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综合归纳为如下十点、十条、十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这一点“也并不是邓小平同志的发明、发现和首创”。——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后来的继承者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也“都是最坚持这一基本理论观点的”。即“一切社会革命的本质和目的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3页)

  (二)社会主义必须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

  ——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最根本区别”。——“资本主义”将“永远保留阶级、保留剥削、保留两极分化”。

  (三)社会主义必须实现、达到全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劳动人民的共同的民主、自由、平等与幸福。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64页)

  ——这里我们还必须特别讲讲“社会主义的民主”问题。——即“社会主义的民主”,绝对不是“美国的资本主义的那种‘钱主’(金钱民主)”。也更不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那种‘皇主’和‘帝主’”。即“国家皇帝做主”,“国家万岁爷做主”,或那种封建主义权力等级式的“权力作主”即“权主”。亦或即“谁的官大就谁必须说了算”。即“社会主义的民主”乃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全体劳动人民必须参入治理国家、参入治国理政和管理国家一切事务”。也就是说,“党和国家的一切干部”则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儿子”。“他们的权力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劳动人民‘赋予、授予’的”。即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他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而并不是“中国人民的‘皇帝’和‘万岁爷’”!所以,在社会主义下,一切党员和群众及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在《党章》和《宪法》面前,都是“真正平等”的。即“没有什么任何一切旧社会的那种高、低、贵、贱之分”。这是“社会主义的民主”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民主”(“钱主”)和“封建主义的皇帝专制”、“封建等级专制”(即“权主”)的“一个最最本质的区别”。

  (四)社会主义必须消灭资本、消灭雇佣劳动,即“必须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使劳动人民、劳动者成为社会基本生产资料的主人。

  ——这是社会主义“实现前述三条本质要求的根本”或“必备的客观基本条件、经济条件、所有制条件”。也更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核心”和“精髓”。

  (五)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根本分配原则、基本分配原则。

  ——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此创造了所有制基础和所有制前提”。即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而不是坚持“按资分配为主体”,或特别强调“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六)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经济、社会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也为此创造了客观可行的所有制基础和所有制前提”。

  (七)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在公有制为基础(为主体)、国有制(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国家(各级政府)、集体(各个公有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企业人、社会人)三者的‘根本利益一致’的‘正确关系’”。

  ——这也恰恰是“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本质要求”。

  (八)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制”即“责任劳动制”(而不是实行“雇佣劳动制”)。

  ——建立、健全、完善“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制”,“责任劳动制”,或“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化’(科学化、具体化、明确化、系统化、制度化、法律化)”,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极重要的特征’”。即这是“社会主义”的“责任劳动制”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的“一个极重要的特征”。所以,邓小平“特别强调”:“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一点是‘肯定的’。”(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页。单引号为引者加。——特别是《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50—152页的“详细论述”、“精辟论述”)

  社会主义也必须坚持“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大力地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经济”。

  ——详见江泽民总书记的上述论述中的“四个‘我们强调’”中的“第二个‘我们强调’”及他的“关于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和“特色”的“其他相关论述”。——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

  ——这里我们更要“特别强调”,“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真正基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和“特色”之所在。——在这一点上,江泽民总书记的“论证”、“论述”是“极为正确的”。

  (十)社会主义必须“自始至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或丢掉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乃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理论保证、思想保证、制度保证、组织保证、政治保证”。亦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建设社会主义”、“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永远的‘定海神针’”和“永恒的‘卫星导航’”。所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更是坚持“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核心”和“精髓”。

  这里笔者还要特别补充说明一点的是,既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坚持“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定海神针”、“卫星导航”和“核心”与“精髓”,那么,它当然也就更应该是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个自信”(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五位一体”、坚持“四个全面”、坚持“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的“定海神针”、“卫星导航”和“核心”与“精髓”。.因此,就这个意义上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更应该是我们全党“最高、最大、最最首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即包括“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即“党的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在内“都必须严格遵守、严格遵循”这个全党的“最高、最大、最为首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难道不是吗?所以,我想,关于这一条,我们这样讲,相信我们党的“历届最高领导人”,他们也都肯定是同样“不会反对”的,肯定也是“都会同样地坚决赞同、坚决支持、坚决拥护”的。

  (赞成本作者上述这“十条基本归纳”观点的同志,可以自己再去“条条的细细研究、细细推敲”。恕笔者就不再在此逐条地、具体地、作以更加详细地论证和阐述)

  笔者以上的这“十个方面的综合归纳”,“十条综合归纳”,可仅供全党和全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同志们广泛参考。不当,欢迎批评指正。

  文/教传福,辽宁丹东市委党校2024年年7月6日再整理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