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文章的第一句话“联想诉自媒体第一案维持原判”,被告赔偿16.6万元,并向联想公开赔礼道歉。联想胜诉了。
作者为什么特地加上“第一案”呢?
在我看来,无非是以下两种原因
第一,之所以文章中特意的说出“第一案”,那就意味着还有第二案。作者的意思是,联想下一步要起诉自媒体造谣的案很多,还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第N案。那就像电视剧一样,一集一集的演下去,你们这些造谣攻击、抹黑联想的人都小心点!
真可谓是“一案胜出,华夏震惊”!
看看司马南们害怕不害怕?闭嘴不闭嘴!
同时也说明,“厚爱”联想、“待见”联想、主动地加入评论联想的自媒体,也是很多、很多、很多!像这个速度,联想要想起诉完,还得很久。
第二,之所以说是“第一案”,那意思是关键的一大案还在后边,虽不明说,大家也心知肚明,就是“联想起诉司马南案”,这才是戏剧的高潮,也是人们最关心的联想要起诉的大案要案。
谁都知道:在互联网上掀起质疑联想国有资产流失的舆论风暴,始作俑者就是司马南。
按正常的逻辑,联想如果要起诉,第一个也应该起诉司马南才对啊!
俗话说得好啊,“擒贼先擒王”嘛,这么大的联想,放着司马南这个大老虎你们不起诉,却起诉一个小小的自媒体人的无名之辈,你们这不是显得有些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吗?
网民们早就期盼着联想赶快起诉司马南,越快越好,这都拖了两年多了。
司马南先生也已经多次在自媒体上公开表示欢迎联想起诉他。
瞧瞧!这么大的联想,被一个自媒体人找上门来叫阵,不敢迎战司马大侠这位主将,却转身起刀砍下一位无名小辈,这算什么事儿啊?
是杀鸡给猴看呀,还是在司马南面前怯战呀?
也请下面这篇文章的作者给解释一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