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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不能,死也不能的党志军:神圣法律秩序的仁慈凌迟

2024-12-25 11:17:28  来源: 小毕无产者之声   作者:小毕
点击: 3685    评论: 8 (查看) 字体: / /

  自杀是什么含义?自杀是灵魂给肉体判决的死刑。阻止自我判决的死刑,把这死刑撤销回来(抢救回濒死的自杀者),然后再在法庭上给他判决死刑,这就是我们聪明的法律维护自己尊严的方式。

  在这件事情中,法律好像扮演一个神圣的至高存在,在法律的精密逻辑面前,犯人不仅没有生的选择权,更没有死的选择权,作为法律面前的待宰羔羊,法律既不允许他活下去,也不允许他死下去,他触犯了法律的威严,法律就要对他的灵魂进行凌迟,这凌迟就是要你死,又不要你死的快,通过各种条文、语言、评价以及遥遥无期的死的恐慌来凌迟党志军的灵魂(毕竟现在已经不能凌迟肉体了)。

  把党志军从自杀中抢救回来,然后逼迫他的灵魂经历一个漫长的折磨直到死亡的过程,这就是对党志军灵魂的凌迟,而且是一种恐吓,这种恐吓就是,党志军的下场就是生也不能,死也不能,必须经受神圣符号秩序的漫长凌迟,古代凌迟处死,也就痛苦两三天,而灵魂的凌迟却可以持续几周几月,我必须承认,他们找到了比死更可怕的惩罚,就是这种由法律流程组成的貌似仁慈的灵魂的凌迟。

  有人说,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了,说明他还是心存幻想的。然而这可不能否认党志军曾经已经下定决心自杀的事实,当庭上诉,是不甘心,不甘心在于自己无法继续活着就算了,竟然都不能选择继续死着,我还是那句话,我们所有同情党志军的人,不会因为他被判死刑就把他当成十恶不赦的坏蛋,也不会幻想他能在法律面前得到一个比死刑轻一点的量刑——实际上,法律已无资格作为评价党志军的尺度。

  某些人说什么党志军是自作自受,伪造皮衣云云,怎么有点子明察秋毫的能耐全用到没钱没权的小老百姓身上了,你们的火眼金睛用错地方了,该去审视那些上位者,他们远比老百姓经不起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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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哥的提议我看没问题啊,支持赵哥,反正小毕我没贪污过,我干嘛不支持赵哥

  我说实话,实话难听,这个事情确实大大影响力我国法律的公信力,咱就事论事的说,虽然就事论事这个态度本来是资产阶级实用主义的,但是咱现在实用主义一把,我任性,就是说,把党志军一开始的车祸案子的卷宗,庭审录像,证据啥的都公开出来,看看王法官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起了一个什么作用,是明察秋毫还是无事生非,给群众看看。

  我还是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你发一个公告把党志军说成是厉鬼下凡,那公道也不在你那公告里,重要的是把真相不加立场的摆出来给群众看,王法官真是问心无愧,那王法官的公道当然自在人心中。

  当然,王法官或者法院真在案件里做的伤害了群众感情,那就自我批评啊,那就对广大群众检讨啊,难道谁是不犯错的吗?搞得好像承认一下错误就会丧失公信力一样,说白了,不承认错误才会丧失公信力!

  恶性案件发展到这个地步,人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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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一条乏走狗的言论(经确认,此人系原神玩家,诸位不必追究),我就好奇怎么有些人有点子颠倒是非吹毛求疵的本事全往老百姓身上招呼呢?他们是阿q吗?对待上位者就精神胜利,对待小尼姑就重拳出击,要不要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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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带领人民推翻了剥削阶级统治奔向最高理想的共产主义,但共产主义不是一蹴而就能实现的,它需要一个艰苦漫长的奋斗过程,这个过程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标志就是推翻了剥削阶级统治人民当家作主,可是有人不喜欢不承认比如山东的徐生,他以为学到几个名词什么生产关系呀什么上层建筑啊就能把社会主义本质否定。社会主义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虽然人民当家做主但剥削阶级并没有完全被消灭,还存在着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是一个概念,很抽象。这是因为无产阶级自始至终也没有设计出社会主义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所以形形色色的各种人都称自己是社会主义。但不管怎么标榜怎么把自己涂成任何与众不同的颜色只要人民不能当家不能做主总是受欺负就不是社会主义就是假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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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是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就像一瓶酒,说是“新”,就是换了一个标牌,酒还是老酒,瓶子也还是旧瓶。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呢?很简单,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正如毛主席说的,“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新旧社会的对比,就是看人民受不受欺负。社会主义设计不出来新制度而甘愿还使用旧制度,只能说这个社会主义的管理者太无能,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人民。刚刚被判死刑的党志军不就是因为受了欺负才杀了王佳佳的吗?使用旧制度也就罢了,至少也要改一改,最大限度的保护一下人民不再受欺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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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华@徐生:1949年10月1日,昨天还是中华民国,今天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了,人民当家作主了,是社会主义了,怎么,你有意见吗?有意见,不服气你也得忍着,除非你把人民打倒换个国号。
3个月前•北京市   40回复
小生子,你 妈喊你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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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老汉进行灵魂上的旷日持久凌迟,让他生也不能,死也不能,既要他必须死,又不能让他死的痛快,这就是典型的杀鸡儆猴:让你们这些屁民们再敢反抗、再敢挑战天+朝法律,这就是下场!还不赶快散了,看看谁以后还敢议论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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