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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 述而不评:315回看“傻子瓜子”年广九

2025-03-19 10:30:0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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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子瓜子”年广九因三度被点名、经历“三落三起”而闻名全国,号称“中国第一商贩”;上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历程中,“傻子瓜子”年广九的沉浮成了若干重大节点的风向标。然而,年广九在80年代的屡次“落难”真的全是由于那个年代对私营企业的“偏见”吗?

  1978年之前,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化,私营经济日渐萎缩,但也谈不上被彻底消灭。以傻子瓜子所在的安徽芜湖为例,1978年的个体户数量比1962年减少了84%,年广九便是仅存的少数个体户中的一员。

  1962年,年广九在芜湖设摊经销鲜果,1972年起改营炒货。【按照年广九自己的说法,他在1976年的时候就已经赚了100万。结合当时的瓜子价格以及毛利推算(年广久1980年开始雇工时每斤瓜子卖1.76元、毛利0.2元),个体户年广九即便每天卖出1000斤瓜子(作为没有雇员的个体户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一年也赚不到8万,更不可能在四五年时间里赚到100万。所以,100万之说更可能是年广九后来为了给自己立传的夸大宣传。】

  1980年以后,随着政策放宽,年广九在芜湖市中山路口摆设了一口炒锅,雇佣帮手二人,每天炒卖瓜子200斤左右。

  1981年,上面发文称,必须着重开辟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就业渠道,使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得到健康发展。嗅到风向的年广九在芜湖郊区租地建起厂房,傻子瓜子厂成为芜湖第一家私营企业。

  傻子瓜子很快被当地树立为市场体制改革的典型大力宣传。安徽当地的几家电台和有影响的报纸相继报道夸赞“傻子瓜子”,例如《芜湖日报》刊发报道《货真价实的傻子瓜子》,让“傻子瓜子”销路日增、经营日益扩大。尝到甜头的年广九开始主动“投资”,赞助了芜湖市文联《大江》文学笔会。后来为年广九立传的《小傻子小传》(1987年)、《年广九口述史》(2021年)便是出自《大江》杂志编辑之手。

  在媒体“义务”宣传的加持下,傻子瓜子之名逐渐传遍全国,市场很快扩张到上海乃至华东地区。随着市场的扩张,需要的员工也就越多,到1983年,年广久的雇工人数已经达到了103人。

  众多媒体对作为市场体制改革典型的傻子瓜子的无限赞叹引起了人民日报的关注。于是派出记者到当地深入了解情况,希望进一步作出深度报道。然而,人民日报记者在深入了解之后 却发现了被当地媒体掩盖的情况:“经我们了解,发现绰号叫‘傻子’的个体户年广九,雇工太多,作风霸道,打骂工人,欺压小贩……”

  他们遵循胡乔木关于“新闻是一种新的重要事实的报道”的指示精神,认为“这种人情况特殊,收入过火,一经宣传势必影响企业职工的情绪,所以没有报道这件事。”(见1983年第11期《新闻战线》刊登的《新闻主题既要新又要深》一文)

  人民日报记者了解到的这一实际情况很快为年广九带来了麻烦,真正让某些老干部不满的还不止是年广九“雇员太多”的问题,而是他虐待工人、欺行霸市。这在今天看来是习以为常的,但在那些经历过革命年代的老革命看来却是无法容忍的。不过这件事的焦点却在后面演变成了雇员能不能“太多”的争论。

  除此之外,人民日报记者的调查还发现年广九在1982年存在严重偷税漏税、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问题。这又为傻子瓜子带来了新的麻烦。

  1984年的《财政》杂志第2期刊登了一篇题为《“傻子”逃税追查记》的报道。报道指出,1983年上海的税务人员调查发现,傻子瓜子的外销证明写的是外销瓜子一万斤,实际销售却早已超过两万斤。为此他们派人前往安徽芜湖了解情况,但芜湖当地税务部门也很无奈,因为年广九已经是“遐迩闻名的人物,架子很大,请他不动”。他们只好请来年广九的儿子年金宝,但只有21岁的年金宝态度傲慢、盛气凌人,拒不承认问题,把漏税的责任推给了经销处的雇员。在调查年氏父子经营活动情况的时候,税务人员发现年金宝还有借用国营企业银行账户,大量套用国家资金的情况。据了解,仅1983年4月22日至5月24日的33天中,就套用了某经理部的银行存款156万多元。

  这一情况很快引起上海市和财政部的重视,上海税务部门对全市与年广九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全面清查之后发现,年氏父子采用六种发票,有84万营业额没有交税。仅1983年2月至8月,年广九在上海就逃税3.7万元;在芜湖欠税数万元。在大量事实面前,年广九被迫承认偷税事实。1983年和1985年,年广九父子在芜湖市被查出偷漏税19万多元,占应交税额的17%;1984年,上海又查出他们偷税4.3万多元。

  有关部门的调查相继发现年广九存在的诸多问题。

  例如,80年代初农民的瓜子是由供销社的果品公司收购,农村收购点向农民的收购价为每斤1.05至1.10元,议价收购为每斤1.35元至1.40元。年广九绕开果品公司,直接从农民手上收购。这种行为在今天看起来无可厚非,但在当时却是对国家计划的冲击。供销社的利润在合作化时代要反哺农业,而年广九的差价利润却直接进到了他个人的腰包。

  抽样检查发现,年广九销售的瓜子中有40%是包成小包出售的。他论斤出售时足秤,并执行“少两罚斤”的规定,但这些小包却普遍不足秤。有人抽样检查,每包平均重0.435两,他以每包0.1元出售,按此折价,每斤实为2.29元,远高于他标称的1.74元的售价。(1982年第4期《经济学动态》《关于“傻子瓜子”的讨论——涉及个体经济冒尖户的一些问题》)

  1983年,因为销售紧俏,年广九以每斤1.62元的价格从国营的“迎春瓜子”套购瓜子10万斤,然后以每斤1.75元的价格在上海销售。(1984年第3期《法学》杂志《从“傻子瓜子”看个体经济的法律问题》)

  1985年3月14日,《文汇报》刊登报道称:颇有名气的“傻子瓜子”经营者,在不久前的有奖销售中,以次充好,缺斤短两,损害了顾客的利益。记者调查发现,一斤(10两)装的傻子瓜子实际只有9.4-9.6两,半斤装只有4.7两,1.5两小包装实际分量只有1.3两。他们还在大片瓜子中塞进小片瓜子,却仍以大片瓜子的价格2.1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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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奖销售的套路在今天很少有消费者再回去上当,但放在那个年代却很新颖。1985年傻子瓜子搞的有奖销售,一等奖为上海牌小轿车一辆,在这个噱头下17天卖出瓜子476万斤(当时傻子瓜子的年产量1000万斤),销售额700余万元。不料一个月后,国家出台政策制止有奖销售,导致傻子瓜子库存大量积压,继而又闹出了销售霉变瓜子的丑闻。

  1984年7月,年广九以商标权和技术入股,与芜湖国营企业联营成立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他担任总经理。1989年5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挪用公款、流氓罪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年广九担任傻子瓜子公司经理期间,购买高档家具和家用电器归自己使用,贪污公款43800元;擅自将公司价值23万余元的瓜子给其长子年金保经营,造成5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以金钱为诱饵、以介绍和解决工作为由、以谈恋爱为幌子”,先后与六名女青年和四名已婚妇女发生性关系。

  1991年5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年广九贪污罪证据不足,挪用公款罪不成立,以流氓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仍想追究年广九的贪污罪以及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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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第1期《中国律师》杂志刊登了年广九的辩护律师披露的案件细节,指出年广九只承认自己玩弄了六名女性,因此被判三缓三。只能说年广九的运气既好又不好:早十年会被严打,晚十年会成为企业家的“风流美谈”。

  1992年,年广九被宣布无罪释放,从此塑成金身,媒体谈及傻子瓜子,再也不会触及其曾经的负面过往。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一年又一年的315曝出那么多的问题,只能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文/子午,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子夜呐喊”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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