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的抗疫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抗疫和经济恢复进入了新阶段。痛定思痛,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争取抗疫和经济恢复双胜利。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新冠病毒将会长期存在且变异。我们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目标,反对“与病毒共存”。所谓“与病毒共存”实际上是放弃抗疫。各地应根据疫情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采取 “精准防控”或“封城筛查”的办法。不论采用什么方法抗疫,必须考虑费效比,必须兼顾抗疫和经济恢复。
2.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接种疫苗要“知情,同意,自愿”的政策,不再动员群众接种疫苗,因为疫苗不能防止感染新冠病毒。这样,可以节省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用于急需的方面。
3.中国公民核酸检测和隔离的费用全额由政府负担,个人不负担核酸检测和隔离的费用。
4.各地各部门不得限制或阻碍来自低风险地区的48小时(或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正常旅行。所有的医院诊所不得 以索取核酸检测结果为由延迟患者就医。
以上建议难免片面,主要的是希望各级领导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总结经验,争取抗疫和恢复经济的双胜利。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