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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有资产”的主体和“国有企业”的主体

2022-06-10 15:58:22  来源: 经管之家   作者:钟建民
点击: 1655    评论: 11 (查看) 字体: / /

  在《今天为何需要政治经济学》(刘伟著,济南出版社2017年9月出版)一书中,刘伟先生在谈及“政治经济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问题时,谈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时,他提出了四个问题:

  “若以国有制为公有制的基本形态,那么国有制中国家作为占有生产资料的主体,这一主体可能成为单纯的经济性质的主体吗?国有制的资产首先服从国家意志和公众利益,还是首先服从市场盈利最大化目标?国有制资产运动首先服从政府行政准则,还是市场竞争准则?国有制之外是否存在新的公有制形式,既满足社会共同体的属性要求,又单纯经济性质,进而首先服从市场竞争准则硬约束?”

  对于刘伟先生在这里提出的第四个问题,我们暂且不论,我们就前三个问题,我们进行讨论。

  在这里,刘伟先生谈前三个问题涉及到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主体、国家意志或公众利益及市场盈利最大化目标等概念。

  在这里有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是:“国有资产”的主体和“国有企业”的主体问题。

  国有资产,顾名思义,是国家所有的资产,因而国有资产的主体,即国有资产所有者这个主体,具有国家范围内的整体性;

  国有企业是以国有资产为基础的企业,这个企业的生产者,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作为国家的分子,它也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之一,因此,每个生产者都具有公共的资产所有者身份。正是具有这一身份,他才可以和其实生产者一起,在损害国有资产的前提下,利用国有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生产者又是劳动所有者。因此,国有企业的主体是具有双重身份的。

  国有企业的生产者,从资产所有方面而言,他们都同一的公共资产所有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而国有企业的生产者,从劳动所有的方面看,由于劳动者是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在劳动所有和消费需要方面是有差别的。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区别表现在生产劳动方面,而不是资产所有方面,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因此,国有企业性质上只是劳动者用来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生产组织,一个劳动实体。

  国有资产的主体,国有资产所有者具有国家范围内的整体性,而国有企业的主体则是劳动所有者而不是资产所有者。国有资产具有国家范围内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决定了国有资产可以在国家范围内根据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进行分配和流动;国有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劳动实体 ,它本质上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利用公共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的经济实体,因此,国有企业它又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即在劳动所有方面是独立完整的实体。

  以上的讨论,已经使我们明白了“国有资产”主体的整体性特点,明白了“国有企业”主体的严重性特点。而由“国有资产”整体性特点使我们明白了国有资产可以在国家范围内按照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进行分配和流动的优越性;由“国有企业”劳动实体独立性使我们明白了公有制企业作为劳动实体存在与发展的必然性。

  搞清了“国有资产”的主体和“国有资产”的整体性特点及其优越性,刘伟先生的第一、第二、第三个问题就得到了答案:即国有资产可以按照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社会需求进行分配和流动;而“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则可以以劳动者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目标进行运行和发展,参与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是纯粹的经济主体(市场主体),国有资产的运动服从政府行政准则,按照社会需求和公众利益分配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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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关键是要实现一个观念的转变:即从产权观念到劳权观念的转变。产权观念的要求是“谁所有谁受益”与“谁所有谁管理”;劳权枘的要求是“谁劳动谁受益”和“谁劳动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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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钱,则为工人办福利。看病不要钱,住房不要钱,上学不要钱。洗澡,剃头不要钱。过去企业中都有一些托儿所,幼儿园。都是免费的。而且干部于工人都是差不多的。这就是当时工人在国企中的地位。后来改成“国有企业”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工人在企业中的所有者的身份没有了。这些权力也就没有了。工人在企业中也只是一个打工者而已。这些大概就是本文中所说的“国有资产的主体”,与“国有企业主体”的关系了。至于国营企业好,还是国有企业好。当然对于工人来讲,还是国营企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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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工人就具有了双重身份。一个是国企是国家的财产,同时工人是国家的公民,也是企业主人的身份。另一个就是国有企业的雇员。为企业打工而得到工资。记得过去在国营企业 上班的时候。工人是工厂的主人,与厂长之间是分工的关系,地位是平等的。因此那个体制下。厂长不能开除工人,不能随便扣发工资。企业挣了钱,一部分上交国家变成国家的财政收入,而国家利用这些钱搞一些公共事业,实际上是用另外一种方式还给的工人,就是人们说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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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15098725537:你说得不错。现在由于建立的是产权制度,而不是以劳动者为主体、全面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劳权制度,因而即使是国企劳动者也是作为雇佣者存在。所以说,产权是一个误区呢。
2年前•江苏省   00回复
15098725537@钟建民:现在的工人,在国有企业中,有什么权力。要给企业签合同,使用与不使用完全由企业决定,工资也是由企业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都是由企业管理层决定。工人对企业管理层一点监督的权力没有。看不出有一点主人的特点来。就是一个雇员。
2年前•山东省   00回复
钟建民工人作为国有企业的主人是以劳动者的身份出现的,而不是作为雇员出现。这里的关键是要理解国有企业是一个劳动实体。
2年前•江苏省   10回复
后来,搞市场经济了。本来直接属于国家的这些企业,分离出去,自主经营。变成了所谓“法人”。所有权与管理权就分离来看。有国营变成了“国有”。这样企业内部的人事安排,生产任务下达。工人的工资福利等等都是由企业自行安排了。如工人的工资过去的那个“八级工资制”就不在实行了。企业的管理人员,也是自己招聘了。生产任务,也是自己去寻找去了。企业利润,按照合同上交一部分,任何就是企业自己安排了。至于怎么用?属于企业内部的机密,就没有人知道了。其实也就给那些腐败分子侵吞国家财产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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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体制下工人与国家机关的管理人员没有什么差别。工人的工资国家规定为八级,都是全国通用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是2级工,在全国范围内差不多都这样,不管在哪里,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是差不多的。这种情况有点类似,最近铁路过去叫“铁道部”,下面叫“铁路局”。这就是典型的国营企业。后来改制了变成“铁路公司”。从国家机关中分割出去了。变成独立的企业。这就是当年的“国营企业”即国家直接经营的企业。即企业的人员调动,生产计划的安排,工人的工资福利等等都是由国家统一安排。企业的利润直接就是国家财政的部分。这种体制,就是人们经常说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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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涉及到了一个“国有”如何理解的问题。其实当年的这些企业,不是国有,而直接就是国营。即国家直接经营。企业的人士安排,资金的调动,生产计划的下达等等,当然还有生产完成之后的利润,都是直接归国家的。这种形式叫,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统一。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本身就是国家机关的一个部分。当时国家的管理机关中就专门有,管理企业的部门。即机械工业部“如人们经常说的第一机械工业部,简称,“一机部。”其它的还有二机部,三机部等等。直接管理企业。总之,企业直接就是国家机关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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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8725537@钟建民:工厂才是最重要的经济实体。生产活动不是最重要的活动吗?其实所有的活动,包括政治活动,军事活动,都是围绕着生产活动运转吗?生产组织,就是一个最重要 组织。
2年前•山东省   10回复
钟建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企业,事实上只是一个生产组织,它没有经济实体属性。
2年前•江苏省   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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