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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谁该担责?

2022-06-13 14:50:0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清哲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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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举全国之力对黑恶势力整整打了3年,这个力度应该说是近二三十年以来扫黑除恶最严厉的一次,尽管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是黑恶势力并没扫干净,特别是这次唐山暴露出来的问题,让人匪夷所思,公众都想知道此前唐山的扫黑除恶为何还遗留那么多的社会隐患?黑恶势力为何在唐山市依然有横行霸道的市场?

  唐山黑恶势力沉渣泛起,无非是三种原因,一是官场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官方不作为,对黑恶势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官方懒政无能,无法对社会进行有效治理。全国人民为何都关注唐山?并不是老百姓闲着没事,而是民众有惩恶扬善、追求正义的良知。另一方面,也是关键原因,唐山事件很有可能在全国其他地方发生,大家关心今天的唐山,其实也是在关心明天的自己。

  君不见,有些地方黑恶势力如今已经有了抬头现象,此前躲过风头的黑恶势力如今又粉墨登场,他们依然逍遥法外,对过去犯下的累累罪行老百姓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又无可奈何,这些黑恶势力大多都有地方盘根错节的保护伞为之鞍前马后的提供保护。

  唐山打人事件,9个匪徒都落网了。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办唐山烧烤店一案。就是说,这个案子指定到廊坊异地管辖,不让唐山办理了。为此,有网民提出质疑:现任的唐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晋进同志,曾于2016年12月到2021年6月在任廊坊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晋进在廊坊市深耕5年,到唐山市任公安局长满打满算才一年时间。

  如今,让廊坊市的一个区公安分局管辖此案,不如说是让赵局长的前下属侦办此案。但是,指定一个与赵晋进局长没有瓜葛的“异地”,就那么难吗?范辰律师在微博中说:“这样做,不像是为了求得公正处理,更像是为了保护一些。

  另外,相关受害者这几天对唐山市涉黑恶现象的密集举报说明一个非常现实迫切的问题,那就是唐山为何在扫黑除恶中依然存在那么多的黑恶现象?有没有领导会为此担责?黑恶势力能在唐山生存的基础条件是什么?这些团伙为什么会长期存在?为什么作恶多端而没有受到打击?为什么该捕的没有捕、该诉的没有诉、该判的没有判?

  哲木观察一直秉承一个观点;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往往是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政府管理不到位的地方。政法队伍总体上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但是,也要充分看到存在的问题。从一些地方发生的涉黑涉恶案件看往往存在着政法系统的保护伞。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但是,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到某些地方却成了“走过场”,扫黑除恶如果是走过场,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对社会安定的不负责任,对国家长治久安的不负责任。

  在唐山打人事件的舆论下,一蛋糕店老板公开举报:自2021年7月起,一个以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的涉黑团伙,对其蛋糕店进行敲诈勒索、暴力打砸近20次......这次很快,公安局成立专班,全力侦破此案。拖了将近一年,不如蛋糕店老板不蹭一下“九人群殴民女”的热度。

  另外,酒吧女歌手实名举报,自己和朋友被非法拘禁、殴打、恐吓、侮辱,有录音证据,报警没用,都草草了事。这很难让人想象唐山市如此的法治氛围令人困惑。请问赵晋进局长,这些现象正常吗?

  为此,评论人@李万卿发文质询,唐山市公安局长该不该引咎辞职?

  《公务员法》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李万卿评论:“赵晋进局长在唐山任职这一年,出现如此恶劣影响的事件,赵晋进局长难辞其咎。赵晋进局长如果能够引咎辞职,当比“异地办案”意义更为重大!”

  扫黑除恶社会面需要动态清零,只有“回头看”常态化加大反腐力度,彻底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时把那些“太平官”“低能官”清除政法队伍,只要“刀把子”握在自己手中,再大的黑恶势力也能砍掉。再有就是重视每一起群众报案和举报,很多黑恶势力用不着官方夜以继日、煞费苦心的去寻找,受害者直接给你提供线索就足够你们顺藤摸瓜。只要有黑恶势力,就会有受害者,只要受害者提供案件线索,找到黑恶势力并清除他们不是很简单的事吗?

  【文/清哲木,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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