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硬刚”我这里有确定含义的,是指动用国家公器的强制行为。
一个人一脚跨屋内一脚跨屋外坐在门槛上,你咋知道他进屋去还是出屋来?一个人穿和服大街上走,你咋知道他向中国人民示威,还是他觉得好看要穿着出来走走?
有人大街上穿和服事还在发酵,我静静的看,很难插得了嘴;但在必须的是非面前还得亮明自己的看法,比如四年前我在《“精日”及其他》和《“精日”事件不能善罢甘休》两篇曾主张,对那几个小赤佬可以用“柔软的巴掌”在他脸上留几个印,让他们四十年后仍然记得那个“疼”。因为那几个毛孩已不单单精神上所谓“精日”,而是穿着侵华日军军服在中国大街上大摇大摆,甚至在中国人曾经流血的场所、纪念地也如此肆无忌惮;还有一点,这些毛孩许多还二十刚出头,心智未成熟,公安抓了几天,放出来更嚣张,不给他柔软的硬,可能别无妙招,家长管孩子,屁股上给他两下也是可以的。
今天的事我有不同看法,他就穿着和服街上走,或者本来就在日本风情一条街(比如苏州某商业街),你怎么就来硬的禁止他?有网友就主张来硬的,虽然未必“动用国家公器”之类,意思也差不多。
我不主张来硬的,需要具体分析。比如特殊纪念日,抗战纪念日,国耻纪念日,特殊场所比如国人抗战纪念地等等,不允许就是不允许,你要穿就回家去,大街上就要脱下来,该硬还得硬,但要看具体情况。
他就觉得好看要穿着出来走走。你咋知道他向中国人民示威呢?他就坐在门槛上,你咋知道他进屋还是出屋?世事万物就这样呈现和运转着,揣测他人心灵活动,不得已,该“忍”还得忍,“硬刚”可能事与愿违。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