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禁言又解封了,预料之中事,还是喜不自禁,并且还涨粉80多万!事实上既使不同意司马南看法的人,也不同意这种简单粗糙的做法,把人一封了之,司马南不能说话了,那将来谁还敢说?
不过喜中还是有忧,听说他5000余部作品下架了,不知是哪些类的,去留标准是什么?会不会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改造”或“重塑”司马南?司马南可以再回到他熟悉的平台,与大家和隔壁王奶奶聊聊,还是自己吗?还是以前那个吗?这古古怪怪想法这几天充塞脑子。
为何会禁言?大家都在揣测,已经过去了,就不必去说了;人们不太会关注这些,而更愿意关注他留在平台上的公共话题,都是些切身利益的话题。看了下禁言前留下的公共话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关于滴滴的,一个是关于联想的,其他的加起来微乎其微。
关于滴滴的事这好办,事务部门正在介入,或关注、监管,并且大都涉技术层面。滴滴事以来事务部门深度介入,许多立法(特别信息安全方面)一下涌现推出;这个过程我们正在经历,听同事说,许多立法的先进性,连美国和欧洲朋友也在“打听”、“取经”,想听闻一下中国人是什么思路。我们这代人都知道,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立法,都是我们去学美国和欧洲的,没听说反过来的,同事说的反过来取经那事是不是真有,真还不知道,反正滴滴的事促进了国内立法,这是真的。
这件事将来一定也得感谢司马南,这种推动一定有司马南的那份执著和功劳。“宏观粒子”的事往往由司马南这类“微观粒子”去推动――对不起!最近正在学习《涨落理论》,我就活学活用现炒现卖拿这儿来兜售了。
关于联想那事也就民间所说“司柳怼”,似乎有点“僵局”,至少还没看到司马南期待的那种“有关”介入;是否热度降低了?我看未必,这几天“《守时的柳传志》文章出现在了小学生教材”一事沸沸扬扬,教育部门不得不出来表示态度,正说明这。“司柳怼”还在继续,全民还在关注,会以任何形式,也许想像不到。
我看“司柳怼”就象个大坑,不是吗?人们走路到那儿都会放慢脚步、小心翼翼,或者绕过,或者走到坑边朝下张望。不是吗?这么大一个声势,正常人都会的。“司柳怼”有许多话题,我看比较集中在“国有资产流失”。这件事“郎顾怼”以来热度似乎有所降低,但从未消失在国民视野。
事实上“郎顾怼”这个“微观粒子”尚未真正推动“宏观粒子”,而是以一个法律判决将这事轻轻掩了过去,一掩就是十多年,直到司马南这颗“微观粒子”再现。我说他“宏观粒子”也许有点道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低潮时都遭遇过同类事件,比如苏联东欧,乃至最近还在开战的乌克兰;中国的“宏观粒子”更是如此,中国1949年之事有前后两个事件构成,也即大家熟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并且这一系列事件的后续影响仍在,我们华人民族仍在忍受着“两岸分裂”的煎熬。“宏观粒子”对“微观粒子”没有合适交待,我们华人情何以堪,怎样向后代交待?合法性在哪儿?为建立1949年政权而倒下去的人们我们怎么向他们交待?我们华人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司马南还会说吗?还会说这件事吗?还会继续等待“有关”方面吗?以我知晓,老司马还会继续说的,不说就不是“司马南”了!也许策略会改变,也许出拳套路会改变,不知是哪种?
我也不是哪个人的蛔虫,这件事我也说过,不过不曾实质性的东西,大都策略性的;小人物要说话,担担惊惊更多,更顾及策略性的东西。“郎顾怼”到“司柳怼”十多年来国民对此保持热度,谁都没法回避的,“宏观粒子”活动正是来自所有“微观粒子”的活动,然后“宏观粒子”有他自己的活动模式,因此要将“郎顾怼”到“司柳怼”以来的国民关注持续下去,并引导好,“微观粒子”们不得不策略上的考虑。
就“国有资产流失”这件事上,联想也许是个典型,但就金额上说他未必“最严重”的,甚至“很严重”也很难说――至少“郎顾怼”所揭开盖子的公开事例看就已如此,而更多,更严重的盖子和事例是不允许被揭的,技术手段千千万万;华人讲事情不仅从“量”上思考,还得看他的性质――比如“严重”、“恶劣”等诸如此类,联想就“国有资产流失”性质上看,也还没到达“恶劣”程度。
当然这是我一己之看法,也许“宏观粒子”们“正巧”也有类似看法――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妨碍了老司马久等不来的想要的东西。事实上联想和柳传志们也有自己的攻防策略,也在更好的策略扭转自己不利地步,比如“司柳怼”最受国民关注的那几日,联想高层宣布“减薪”,并将报告发到网上,就是一例。
攻防策略之事谁都会考虑,但“国有资产流失”理应不该被策略之类所淹没,这对华人不公平,对仍遭受“两岸分裂”之痛的华人不公平,要有说法,“宏观粒子”怎样运动天知道,但这事要有说法。
策略之事还需考虑的一个事是,正因为前面所说无论从量还是性质方面,联想都算不上“最”甚或“严重”、“恶劣”之类,于是乎被人做成牌牌放在前面――俗称“挡箭牌”,以使躲在背后的更严重,更恶劣者有所躲藏或保护。无论这个“牌牌”是否自知,策略上是必须考虑的;如果柳传志和联想主事者们清醒的话,这个道理比谁都懂,这对大多数翘首以待想搞懂“Why is”的人们未必不是好事。
进攻者改变策略,防守方更会就驴下坡做出更大的策略转向,这未必不是好事,特别对我刚才所说保持“郎顾怼”、“司柳怼”以来国民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关注。
年轻时我曾是个坚决的《个人财产保护法》(或《私有财产保护法》)立法的主张者和坚决支持者,后来听了几堂课和几次报告,让我陷入沉思,教授们一席话让我茅塞顿开,他们说:这个立法一旦成立,我们国家的巨额财产第二天清晨就立马离开我们这个国家,到许多知名或未知名的地方去了,你今后再也看不到了。
啥事呀?
事实上这类立法的条款我们本就有,无论《宪法》、《民法》或其他各类法规、规章,都有,为何难以单独立法?你想一下,这类立法的成立,先决条件是清查和证明财产的“合法来源”,而这个事目前做得到吗?经得起吗?
噢!罢了,暂时搁一搁吧,搁到啥时不知道,这不正说明国民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持续关注,不是无因的――任何事有因有果,只谈果不谈因,你当“微观粒子”不是粒子呀?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