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看到了名都阳光的文章:《人民公社的历史教训主要是什么?》。仅仅看到题目,我就忍不住要驳斥一番。
对待过往的历史,了解其发展过程及结果,进行成败得失的总结,对其好的经验推广之,对其教训则吸取避免之,这才是正确的做法。但这位网友竞以“人民公社的历史教训主要是什么?”为题,对人民公社直接予以全盘否定,明显就不是做总结的态度。
文章开头,作者认为“‘一大二公’根本不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长期以来一直认为,‘一大二公’既是人民公社的特点,也是人民公社的优点,认为公社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公越好,这是极‘左’思潮的表现。其实,这种‘一大二公’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首先,作者的指责就不符合事实,人民公社在开始经历挫折之后,通过调整,固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模式。哪里表现出“认为公社规模越大越好”的现象了?
其次,“一大二公”为什么不是社会主义优越性?有什么不好?没有较大规模的人民公社,中国能在短短的二十多年内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几千年农业靠天吃饭的基本状态吗?不实现较高程度的公有化,又怎么能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权利要求?不建立工分的分配制度,又怎么体现广大劳动者对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你说“一大二公”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什么在人民公社多年的时间,我国人口增长了50%以上?什么是生产力?在没有实现机械化的条件下,劳动力就是最基本的生产力,也是最重要的生产力。在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人民公社体制的推行,我国人口增加了3个多亿,这难道不是生产力的大幅增长?难道这不能证明“一大二公”对发展生产力的巨大作用?难道这还不足以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第三,你说“认为公社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公越好,这是极‘左’思潮的表现”,那请问,你知道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什么吗?你知道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吗?如果你不知道,又怎么能判断是“极‘左’思潮”呢?如果你若知道,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要实现按劳分配,一句话,要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请问,难道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不恰恰体现了劳动者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吗?你的所谓的“极‘左’思潮”的判断又怎会成立呢?
接下来作者又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人民公社大集体时期,任何时候都要突出政治,叫狠斗私自一闪念,把艰苦朴素理解成吃窝窝头、吃大苦流大汗、穿补丁衣服。那时吃不饱穿不好,生活很困难,为了让社会体会到人民公社大集体的优越性,当时在农村用‘忆苦思甜’方法来愚弄百姓,‘天上布满星,月牙亮晶晶,生产队里去开会,诉苦把冤申’,想想过去苦,知道今天的‘甜’。‘斗私批修’,‘穷则思变富则修’,越穷越光荣,穷了要革命,富了就是修正主义。”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难道人民公社时期比解放前还贫穷?如果比解放前还贫穷,那政府还怎么开展“忆苦思甜”的活动?如果人民公社不比解放前贫穷,那用什么时期来比较得出人民公社“贫穷”这个结论呢?你这不自相矛盾?
至于你说的什么“在人民公社大集体时期,任何时候都要突出政治,叫狠斗私自一闪念,把艰苦朴素理解成吃窝窝头、吃大苦流大汗、穿补丁衣服”,作为过来人我却从没有这种感觉。突出政治,主要是干部会议上讲吧,与社员种地、多打粮食有多少关系?人民公社时期的基本方针是“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却没有什么你说的“突出政治”之类的指导方针。在人民公社,实行“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分配原则,因此,只有把集体搞好了,个人收入才能同时增长,把社员的观念引导到偏好集体上来,这本身就是体现社员增加收入的需要,适当批判妨碍集体生产的私心杂念,有什么错吗?至于“把艰苦朴素理解成吃窝窝头、吃大苦流大汗、穿补丁衣服”你是说反了,应该是把“吃窝窝头、吃大苦流大汗、穿补丁衣服”理解为艰苦朴素。
在第三段落,作者认为:
“平均主义大锅饭不是社会主义。有些人千方百计的为人民公社大集体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辩护,不承认那时的平均主义,这是一种无知的表现。人民公社大集体时,在农村普遍实行的是‘大寨工分制’,并且坚持不懈地割资本主义尾巴,以防止某些人‘冒尖’而出现两极分化,以实现大家‘贫富拉平’。就在1975年8月14日,陈永贵还写了一份建议——《对农村工作的几点建议》,要完完全全地在农村实行消灭差别,彻底实现平均主义大锅饭,他主张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迅速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过渡,以解决农村的贫富不均问题。由于反对的人多,陈永贵意见被搁置,如果陈永贵意见实施了,我国农村又是一次大震荡。”
你这一开头就判定人民公社大集体是“平均主义大锅饭”,你有什么根据吗?你了解工分制的计酬制度吗?你知道生产队从大寨工、到定额工再到包产到户的实际发展过程吗?你知道工分制具体形式与劳动状态的变化规律吗?你知道工分的质的要求和量的要求是什么吗?你知道生产队客观的发展规律吗?如果不知道,那你就不要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在从十月革命胜利以来的所有公有制经济的实践中,生产队的工分分配制度模式,是唯一的按劳分配的实践模式。它所采用的时间记工和数量记工形式,虽然是最简单的记工形式,但却也基本上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一个企业,一个进行农业生产的生产队如果真的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它怎么可能持续发展二十多年时间?它怎么可能使生产队的粮食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从1959年人均粮食252公斤到1979年的人均粮食340公斤,在人口增加50%的情况下,人均粮食占有量增加了88公斤,这在当时的农业生产条件下,已经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成绩。
最后一段,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基本原理: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
对此,我想对作者所说的是:我们所需要的不是背诵那些典型的基本原理,更需要结合实际来运用这些基本原理。
就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集体化之后我我国国情看,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资产阶级消灭了,劳动者成为了唯一的社会生产主体,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的特征,表现为劳动者居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特征,这种生产力,这种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要求是什么?
那就是表现为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什么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呢?那就是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和经济体制。
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是什么制度?是以社员为主体的、体现劳动管理权的管理体现;工分分配制度是什么制度?是体现社员“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分配的分配制度。也就是说,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它客观上体现了社员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从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原理看,人民公社的大集体的经济体制恰恰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
从建国以来的70多年的发展历史来看,人民公社就是这个今天世界第二经济体一一中国的母体:正是由于人民公社,我国几千年靠天吃饭的原始种植方式有了根本的变化,粮食产量有了稳步的提高,人口的质量和数量随之大幅提高;正是有了人民公社这种体制,孕育了工业化和较为健全的国民经济体系;正是因为人民公社的这种体制,为我国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及必要条件;离开了人民公社时期人口数量的大幅增长和人口质量的提高,哪有改革之后的所谓人口红利?哪来的世界工厂?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确很艰苦,但那是因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情况下,不能不投入大量劳动力于农业的基本工程,在当时没有机械的情况下,只能出大力流大汗地干,但这也是为了农民长远利益的必不可少的投入;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的确不富裕,那是因为国家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要实现工业化,需要依靠农业来积累原始资金;那是因为我国人口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如果剔除这几项大的投入与分流、人民公社创造的财富是巨大的。仅仅是农业基础工程的投入,如果用货币进行计价核算,只怕是达到上亿投资的规模,假如这笔收入分摊到农民头上,农民显然不会有穷的说法。
人民公社体制既有它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面,也有体现社员个人利益不足的一面。但这也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改变而不断改善的。事实上,随着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随着我们工业化的逐步实现,在“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实施时,到后期已经更多地强调了全面发现,从而也使生产队收入结构有所改善,从而使农民收入有所提高。
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体制和生产队的集体模式,我们需要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有发言权的。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这种了解不应该是局限于文字资料,不应该是局限于报刊文章。因为本身有些文字资料也没有可能体现真实存在的人民公社的实际情况。就是经历过那个时期的人,看问题常常也会局限于个人的观察范围而有片面性,这里还涉及到从发展的角度、从环境中看问题的方法问题,涉及到个人立场、个人修养及知识面等问题。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