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话筒”事件发生后,我第一反应就是替庐江中学的那位好学生捏了一把汗,我心里暗说:“孩子啊,你这下摊上大事了。你是不知道江湖的凶险啊!”
我预计社会可能会很快出现一股强烈的“围剿”学生的舆论风暴,且层次可能还会比较高。
而事实证明我错了!并没有出现我预判的那股超强的围剿学生的舆论风暴,相反,舆论普遍给了学生巨大的支持。相比之下,反面的意见倒显得很脆弱,不堪一击。
这实在是一件大好事!这证明了老百姓的伟大,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成熟了。
要是在前些年,这种现象是不可想象的。仅举一例:
我曾经写过一篇散文《好大一棵树》,说我们厂当年不但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电力,还是一棵社会主义文化的大树。这篇文章被某地方政府的网站转载了,可是转载时“社会主义”四个字被隐去了,只说是“一棵文化的大树”。我们的人民政府网站居然把“社会主义”当成了敏感词,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现实就是那么严峻,曾几何时,“金钱至上”成了全社会的信条。昨天还有个很有学问的网友跟帖对我说:“一切向钱看的社会,这很正常啊!”
当社会“一切向钱看”时,地主剥削农民就变得很正常了,于是有人堂而皇之地替黄世仁鸣冤叫屈、替周扒皮、刘文彩翻案,骂杨白劳、攻击雷锋、邱少云、江姐……丧心病狂而无所不用其极。在现实,谁只要说了社会主义的好话立马就有人群起而攻之,言语之恶毒令人发指。我因此才替庐江中学的那位学生担心了。
抢话筒事件发生之后,尽管有一些攻击学生的言论,也有谩骂和暴力语言,但总的比例较小,层次较低。最令人欣慰的是官方很快表态肯定了学生“三观很正”,是正义的举动。
反面舆论发言层次最高的只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帆教授了,他不但怒斥了学生,还指出这位学生的违法了,应当依法处置。他给学生扣的一顶帽子是“使用暴力”,突破了底线。
“抢话筒”等于使用暴力。这位法律教授的法律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在公知们鼓吹的自由社会里,抢话筒在议会中司空见惯,公知们一直把他们当作民主的一个象征。
杨教授还说,那位陈教授获得了2小时的演讲权,这2小时就“属于”他了,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人不得侵犯。如果你反对你可以录音,然后再反驳。
杨教授法律水平之低,令人咋舌。对同一事物的判断,立场不同标准就会不同,结论就会相反。看来是需要给杨教授普及一点法律知识了。
法律是有阶级性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为公职人员,不得公开做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作为党员,不得公开做诋毁党的纲领、宗旨的宣传。
难道这不是常识吗?
陈教授并不能因为获取了2小时演讲权就可以随心所欲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是作为专家、党员、领导,在工作时间被邀请来给学生上“思政课”的。他却利用这两小时宣传反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的思想导向,严重污染了下一代的心灵,摧毁着他们的理想,且获取巨额的报酬。这就构成严重的违法违纪的事件。
学生夺取话筒,是一起制止“放毒”,中止陈教授的违法乱纪行为的见义勇为!
杨教授,您懂了吗?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及意识形态问题,目前在“知识精英”界存在着严重的混乱, 甚至在我们一些基层的领导中也存在着严重的混乱以致于不敢理直气壮说“社会主义”这个词汇了。这实际上等于架空了宪法和党章。对此,不如借这次“抢话筒”事件,让我这个退休工人给他们讲讲清楚。
【待续】
【文/颂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