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人大经济论坛浏览时,看到了《传统马克思主义面临巨大挑战》(http://bbs.pinggu.org/thread-4804403-1-1.html)一文。文章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理论是完整系统的科学理论。但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所有马克思主义者从未发现,这一理论事实上包含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对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设想”,这一观点很有新意,值得重视。
但是,作者还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有两个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第一,为什么按马克思设想建立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全面走向了失败?第二,社会主义怎么能与市场经济结合”。作者认为苏联模式就是按照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即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
对此,我想说的是,苏联模式的确是一种计划经济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并不是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模式。
第一,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虽然也是一种计划经济,但是这是建立在按劳分配规律作用基础上的计划经济,而苏联模式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即苏联模式是一种没有按劳分配规律作用的计划经济模式。
在《资本论》第一章的第四部分,马克思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时谈到了劳动时间的双重作用,他说“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资本论》第一卷第95-96页(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 人民出版社1976年3月出版)。从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设想的、建立在公有制上的计划经济,是实现了按劳分配基础上的计划经济,这种计划经济,一方面要受到社会需求的调节,另一方面又要受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作用,她是具有客观经济规律作用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与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有本质的区别。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都把苏联模式当作是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其实苏联模式仅仅只是一种公有制模式,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模式,因为它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改革前的“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利归国家”的国营企业就是最典型的苏联模式,这种模式虽然生产资料是国家所有的,但是,由于引用了西方产权企业制度,引用了工资制度,事实上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没有按劳分配,自然也就谈不上按劳分配规律的作用,而没有按劳分配规律的作用,这种计划经济就不会有内在的动力机制,其缺乏活力并最终失败是必然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只要是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似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上都是存在有公有制的,但是这种公有制并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这是因为这些公有制经济不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不仅需要公有制,同时还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按劳分配。
第二,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虽然也是一种计划经济,但是这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而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经济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两者具有性质上的区别。
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 人民出版社1965年3月出版)中,马克思详细谈到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主体的特征及其产品分配特点。他说,“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这里的社会生产主体,就不再是资产所有者了,而只是劳动所有者了。那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只能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而不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
但是,不论是苏联从建立的国营企业,还是我们引进的国营企业模式,由于都是建立的产权制度,因而在公有制基础上确立的依然是资产所有者的主体。国有企业为什么缺乏活力?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公有制企业本来不存在产权主体,而在此上建立的产权制度却偏偏是确立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的制度,其结果就是形成了无主体的企业。一个没有主体的企业,缺乏活力,产生腐败,不是很自然的现象吗?
第三,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体现劳动所有者权利要求的公有制经济,而苏联模式是体现资产所有者权利要求的公有制经济。
人所共知,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在这里,按劳分配的权利是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基本权利要求,当家作主是劳动者在管理上的基本权利要求。这两个方面合起来,就是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中最基本的权利要求。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不仅需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同时必须建立全面体现劳动者基本权利要求的基本制度,即体现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的制度。但是,由于苏联人不了解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仅是形成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而他们只是努力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却没有同时在公有制企业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从而使公有制经济失去持久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这正是苏联模式遭受全面失败的根本原因所在。
第四,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是以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而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是以生产组织为基础的。
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了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经济。这种公有制经济,有内在的生产主体,有企业自身的利益要求,而且与每个人的利益相关联。因此,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建立在能够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由于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经济建立的是产权制度,这种公有制企业,没有产权主体,也缺乏内在的利益要求,因而它是不能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为什么国营企业或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没有持续发展的动力呢?这是因为在建立产权制度的条件下,公有制企业不可能成为真正独立的经济实体,不可能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
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认识了苏联模式与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四个方面本质区别,我们不能不说,由苏联模式的失败而得到的“按马克思设想建立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全面走向了失败”这一结论是不成立的。
国有企业改革要想取得成功,离不开对苏联模式的正确认识。这是因为我们改革的出发点是国营企业,而改革前的国营企业就是典型的苏联模式。因此,对于苏联模式的特点及弊病,有反复探讨的必要。
在这里,从源头上弄清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涵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