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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到底是谁搞混了“资本”的概念?

2023-04-04 11:01:1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钟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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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头条上浏览时,就民营企业经营者是资本家还是企业家的争论问题,我做了一个评论:

  “有资本,自然就有资本家,有外资,应有买办。这是常识。”

  对此,有一位网友对我说:“你搞混概念了,‘资本’是一切社会财富的统称,‘资本家、是资本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不能混为一谈?”

  当我们针对企业经营者是不是资本家的问题进行讨论时,那肯定是指产权类企业,是采用资本经营方式的企业。因此,这里的资本即是指的是一种资产增殖运动。而所谓的资本家则是资本职能的人格化。难道我的说法错了吗?

  在英语中,资本和资本家都是Capital,本来就是同一个词。

  资本是一个多义词,可以有多种涵义。但当我们在讨论企业经营或生产方式时,那么,这个资本,就是指一种运动,即资产增殖的运动。作为这个运动的主体,资本家的存在当然是不可缺少的。

  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产权类企业却没有真正的、人格化的资本所有者,那这个企业的资产增殖运动必然是不正常的或扭曲的,或者说这个企业存在的根本就不是资产增殖运动、或是不规范的资产增殖运动。这种企业只能是一种病态存在的企业。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什么是资本家的问题,作了很好的说明:

  “……。相反,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

  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所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容一一价值增殖一一是他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有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绝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73-175页,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出版)。

  近一时期来,对于资本概念的讨论很多,许多人把资本理解为生产的要素,这实质上是完全错误的。资本本质上就是一种价值运动,即价值增殖的运动,而且是无休止的运动。因此,用要素来概括它、说明它是不正确的。而一旦有了对资本概念的正确理解,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资本,自然有资本家的道理。如果不存在资本家,如果不是人格化的资产者具有追求剩余价值的欲望,那这个资产的增殖运动能存在吗?能正常存在吗?

  资本的本来涵义,是货币自我增殖运动的指代,而资本家就是这种运动的主体,两者是一个整体。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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