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级市的财政局副局长堂堂的副处级干部,在辽宁锦州市醉驾后竟然化身为“群众、无业人员”这你能想象吗?这完全颠覆了大众认知。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强醉驾被查,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三个月后,张强升任局长。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时发现,张强受到撤职、降级处分。
之所以被提拔,据说是张强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醉酒驾驶被查处问题。这保密工作做得多到位,几乎快达到“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步,这关键是周围的人也不知道,相关的人也不传播,公安、检察机关也“就事论事”,这让网友惊叹,锦州相关部门法为民而设,对官则虚的韧性有多大。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公职人员醉酒驾车应刑法处罚,不应有例外。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有特殊公民,辽宁省的法制建设难道还能让锦州市这名局长给玷污?
据信息披露,张强事发时血液酒精测试值为97mg/100ml,为醉酒驾驶,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是违法行为。驾驶证得吊销,那么这位副局长的驾驶证截至目前吊销了没有?同时,刑事责任是否追究?按照规定,得结合是他醉酒驾驶否有严重后果,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张强的醉驾行为后是否通报或者抄告相关部门了呢?如果已经通报或者抄告相关部门,张强后期为何能得到了提拔?这些交织的疑问,无不说明锦州对此舆情更需要详细的信息披露,向公众解疑释惑。
从法律的公平角度来看,醉驾被刑拘,是对公民违法的惩罚,而公民本不存在级别之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号不是今天才有的,只是长期被官官相卫过度庇护,以至于常识变稀缺罢了。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知道在公检法相关裁判文书中,案件当事人职业身份都是需要明确的基本身份信息。同时,这位副局长作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又是领导干部,其身份信息难道查不到吗?这件事情中地方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神一样的操作细节,让人不得不怀疑,是谁让这位副局长摇身一变成为无业人员的群众?
我们知道,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而是被教导出来的。人们更多地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与政府官员的互动中获有现实的引领。我们不能无视官员腐败和徇私枉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我们不能无视选择性执法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锦州市应该认真解答副局长被无业背后的相关部门的作风问题。
【文/清哲木,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