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解放后的台湾省只能紧紧地依靠国家主人,全心全意地依靠包括台湾省2300万人民群众在内的全国14亿人民,而不能指望客人,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解放后的台湾省是主人,不是客人
不是一国两制,而要一国良制(下,待续)——谈应该如何治理新解放的台湾省之六
治理解放后的台湾省,实行一国一制基础上的一国良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究竟应该把这时的台湾省当做主人还是当做客人看待?
六是必须把解放后的台湾省当做同大陆上各省市自治区一样的主人,而不能把他们当成客人看待。
到底应该把解放(回归)后的台湾省当做主人还是当做客人对待,这是许多国人可能从来都没有想过、但却是一个极其重要、万万不能忽略、且根本绕不过去的问题,甚至会是我们治理解放后的台湾省的又一个带有根本指导思想的大问题。记得有一位曾主管台湾事务的高官表态说,回归后,台湾省的税收尽可以用来改善民生。还有更不靠谱的,说什么台湾解放后统一货币,台湾同胞手中的新台币可以按照1:1的比例直接兑换人民币。这是直接要把回归后的台湾省当做客人“优待”啊!
事实上,把台湾当做客人予以优待,不自今日始,早在我们改变“一定要解放台湾”口号时起,就已经开始这样做了; 1996年台海危机以来,非法的台独分裂势力,使劲地折腾,这种优惠也没有停止;2008年马英九开始执政,尽管不久就推出了“不统不独不武”而公开拒绝祖国统一的三不政策,我们对台优惠也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为加码,不久就签订了事实上是单方面惠台、让利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台独民进党为反对而反对,也没能阻止大陆惠台让利的决心与该协议的达成与实施。2010年6月,两会(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领导人签署这份协议,同年8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我们知道,台湾地区是高度依赖外贸的地区,据台湾方面统计,自该协议生效的当年开始,2010年至2019年,台湾从两岸贸易中获得的顺差,对台湾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最高为22.7%,最低为18.5%。如果没有大陆的这种惠台让利,台湾对外贸易必然出现巨额逆差,难以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台湾人民现今的总体生活水平也会大大地降低的。民进党蔡英文上台执政,面对该协议是否续签,仍然坚持台独分裂立场,继续依美谋独、甘当美帝以台制华的棋子,甚至实行所谓“新南向”政策,图谋与大陆“脱钩”。大量大陆同胞为了惩戒台独分子,迫切希望终止该协议,但此项惠台“优待”政策还是如期续签了。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单单2021年,大陆和台湾的贸易总量就达3283亿美元,大陆出口台湾784亿美元,大陆进口台湾的商品近2500亿美元。这也意味着.因为两岸贸易,台湾地区一年时间就从大陆获得高达1700亿美元的巨额贸易顺差。要知道,台湾地区2022年GDP总量也就7600亿美元,从大陆得到的占GDP比重就高达20%!这1700亿美元顺差,就相当于大陆给台湾人民的“补贴”。如果把对大陆的顺差除去,台湾则会面临高达上千亿美元的贸易逆差。这可是台湾经济不可承受之重啊!
问题是,台湾得到大陆这么多好处,本来应该知道感恩才是。可是,人家根本就从来都没有这样想过。反而对大陆竭尽打压之能事。例如,同大陆向台湾全面开放市场相反,至今的台湾地区仍然限制大陆2400多项工业和农业产品进口。台湾不产苹果,但它宁愿舍近求远,从美国、日本进口,也不要大陆更便宜、更便捷的苹果;台湾还不允许大陆多达800多项农渔业产品进入台湾市场,反而将自己有毒有害的农渔产品出口大陆,被大陆海关检验出问题,它还表示不满。而大陆急需的台积电芯片,台湾也会紧随着美国佬的脚步,干脆限制、甚至拒绝出口大陆。
我们看到,几十年来,两岸关系似乎还形成一个怪圈;台独分裂势力越是猖狂依美谋独、狭洋自重,我们越是要对台让利、优惠;我们越是对台让利、优惠,越有利于台独分裂势力“和平发展”,台独分裂势力就更加猖狂地以武拒统、依美谋独,从而距离祖国和平统一的目标是越来越远了……
不错,善待或优待客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是每一位地道的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佳句。“朋友来了有好酒”;“给客人吃了可传名,留自己吃了是填坑”,也是注重名节、重视社会舆论、相信“天下为公”、而非极端自私的传统中国人身体力行的一个重要行为准则。即使古代的封建王朝,对待藩属国往往也是优待有加的。虽然藩属国必须向中央王朝进献贡品,但中央王朝对藩属国赏赐的物品也会很可观,来中央王朝进贡、交往的使者也会受到优待与款待。这同后来的美西方宗主国与殖民地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截然不同。藩属国受到外来欺负或侵扰,中央王朝还有提供保护的义务。但是,善待或优待客人,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客人必须是真朋友(没有包藏祸心)。如果已经知道此人是个白眼狼,或者已经知道他是我们的敌人,为什么还要善待或优待他、自己则甘当冤大头呢?“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敌人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而且由于条件所限,对客人的这种善待与优待,还只能是暂时的与有限的,不可能长期进行下去。客人如果有困难也“只能帮一饥,不能帮百饱”,除非有人故意慷国家之慨,为自己或小团体沽名钓誉、谋取私利。那种给外资企业以超国民待遇,给非洲留学生发放20多万奖学金,让其能够幸福地旅游17国(他的中国同学不仅享受不了这些奖学金,而且还得支付高额学费,甚至需要课外打工维持学业),还有给这些留学生配备两名异性陪读生等愚蠢“待客之道”之类的东东,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新解放的台湾省重演了!
要理清同回归前大陆与台湾的关系,首先要明确台湾省现存政权的性质。台湾省现存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政权呢?认真思考一下就会知道,它就是祖国解放战争遗留下来的一个非法的地方割据政权,亲美、反共、卖国是它的一贯立场定位,这是它的执政势力与在野势力均丝毫不加掩饰而多次公开表达过的!我们要同它打交道,就不是、更不应该是为了维持这个非法割据政权苟延残喘,不是为了它所谓的“和平发展”,不是为了它的所谓“安全”,而只是为了不断增进两岸了解、沟通、交流、融合,促进其向着正确的、爱国主义的立场上发展与转变。一句话,就是为了祖国统一大业!舍此,就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了。而明知台湾三党(民进党、国民党、民众党)本质上都是自外于祖国的台独分裂势力(人家自己对此都毫不隐讳其亲美反共立场,不谈祖国统一前景了),区别仅在于前者是明独,后两者是暗独而已,我们仍然要矢志不渝地惠台、让利与它,这是在慷国家之慨,慷大陆人民之慨,是实质上支持台独、是公开的资敌行为!这是不能容忍的!
但与此同时,台湾同胞是我们的同胞兄弟,这样说也完全正确,但不等于说任何一名台湾人都是可以信赖的。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一样都是炎黄子孙,同属中华民族不假,中华民族还是一个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民族也是真,但中华民族同时又是一个盛产汉奸、卖国贼的民族。如,仅在抗日战争中,就不仅涌现出数不尽的爱国英雄,同时,汪精卫、周佛海、殷汝耕等公开的汉奸国贼也并非少数,还出现了伪军人数超过日本侵略军人数的千古奇观,蒋介石之流等隐蔽的汉奸国贼更是数不胜数。这是中华民族不能忘记之痛!所以,我们在努力发展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时候,就必须多长一个心眼:对心系祖国、期盼祖国统一的人,与亲美反共、主张台独分裂的人,就必须严格区别开来。前者是我们的骨肉同胞,后者则是我们的敌人。分清敌我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同样也是实现祖国统一必须把握好的首要问题。所以,不加任何区分,一味地惠台、让利,绝不可取。至于大量台独人士根本就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的身份,我们仍然将其视为自己人,更是糊涂到家了!惠台、让利,一方面人家并不领情;另一方面,有人更把这种优惠当做不断增强自己的台独分裂实力以对抗大陆的砝码。我们何苦还要费事把力地甘当这个二百五、冤大头,干这种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的傻事呢!正如有网友所说,不是惠台、让利,而是穷台、困台,才应该是我们当前制定对台政策的基本思路。而对与大陆交往的台湾企业、团体与个人,凡是赞成统一的,我们就可以予以正常交往,互利互惠;凡是只想占尽大陆便宜,转过身就去支持台独的分子,必须将其置于黑名单,予以相应的严厉制裁!决不能允许“人家骗我千百遍,我对人家如初恋”这样的事情持续下去了。
在两岸停战和平时期,大陆与台湾是什么关系?大汉奸李登辉主持国民党反动派对“九二共识”做“一中各表”的解释,竟然振振有词地说什么“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貌似言之有理,意在妖惑人心——竭力让人相信,两岸是所谓完全对等与平等的主体;大陆也有人鼓吹要同台湾当局进行所谓对等谈判,甚至说什么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似乎连顺乎人家无理的“对等”、“平等”的诉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名成中华联邦共和国这样的问题都可以谈,实在是荒谬绝伦。大陆代表的是中华民族的主体,台湾只是中华民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大陆与台湾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绝不是什么平等或对等的关系。古今中外哪一个中央政府能够允许它统辖的地方政府同自己处于平等或对等的地位?要知道当年国共重庆谈判,也是“政府方面”与“中共方面”的谈判,“中共方面”对此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后来的北平和平解放前,傅作义先生也曾幻想要凭实力同中共建立“联合政府”,其实也是要争取平等或对等的谈判地位,结果被我们果断地歼灭了其一个主力军,又用短短的29小时激战解放了天津,才逼迫他不得不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实现了北平的和平解放。
当然,台湾与大陆作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不是平等或对等的关系,同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作为个人则应该、而且必须是完全平等的主人,这是完全不同而只能并行不悖的两回事。台湾作为一个省,同大陆其他各省市自治区享有同等待遇,更是理所当然。
解放台湾大业一旦开启,我们从对台实行军事管制开始,就必须把新解放的台湾省当做平等的主人而不是当成客人看待与优待。无端地优待,并不能增强其主人翁的责任感与积极性,反而只能让广大台胞自外于大陆同胞,自发地产生对大陆同胞的一种盲目的优越感,会自以为高人一等,觉得无端地享受优待是理所当然,瞧不起大陆同胞,更不愿意与大陆同胞一道奋斗。这是很危险的!最重要的,是要让广大台湾同胞尽快地、最大程度地组织起来,享有和行使好与同大陆各省市自治区同胞一样的做国家主人的权利(权力)——由于实行一国良制,这个权利(权力)会表现得更充分、更详实(至于经济上单方面惠台、让利,则大可不必),同时忠诚地履行同大陆各省市自治区同胞一样的做国家主人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既不会无端减少,也不能层层加码。拿依法向中央政府纳税这件事来说,如果台湾地区太穷,履行这项义务难度太大,也可以通过减税、免税、或税后的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而决不能通过免除纳税义务“尽可用来改善民生”方式来解决。如前所述,由于当初被赶到台湾小岛时,蒋介石把本来就贫困不堪的大陆又搜刮一空,统统偷抢到台湾,加上大陆长期单方面惠台、让利,台湾省现有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大陆,解放后,可以省去国防开支,避免了美帝盘剥,省去了其维持所谓“邦交国”的费用,省去了“竞选”游戏的费用,将其作为上缴中央政府的税收,在真正组织起来、当家作了主人的新解放的台湾省人民面前,自力更生,更有“全国一盘棋”,其“民生”水平只会不断提高而绝不会显著减少和大幅度降低的。
而解放台湾的历史任务一旦完成,就必须坚定地把台湾省当做同大陆各省市自治区同样的主人看待。做国家主人就必须担负起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履行好作为国家主人的义务,只有客人才可以例外(同时也只能暂时)地受到特殊看待或优待而无须履行这些义务的,但他也不能依法享有做国家主人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力(权利)。治理一个国家,只能依靠这个国家的主人,而不能交给客人,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依法纳税就是作为国家主人必尽的责任与义务。有能力履行纳税义务而不去承担这一项义务,就无法唤起他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与积极性,也就无法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主人。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是这样,作为国家的一个地区也是这样。更重要的是,台湾省回归祖国后,如果仍然把自己当做自外于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客人,就完全无法融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其结果是我们只能实现祖国表面上、与有限度的“统一”,而仍然是实质上的分裂。这样的局面显然是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回归后的香港、澳门因为实行一国两制,都没有要求他们履行向中央政府纳税的义务(事实上就是把回归后的香港澳门仍然当做客人“优待”了),虽然澳门因为体量太小,我们没有看到它出现什么大问题,香港出现的问题可是触目惊心啊!本来,在香港回归前的50~70年代,甚至80、90年代,香港同胞对祖国都是高度认同的。《万里长城永不倒》、《我的中国心》……,至今听起来都让人心暖。但回归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又如何呢?从最近发生的香港国泰航空公司歧视内地乘客的事件就可见,因为对香港离谱的特殊“优待”,一些港人至今仍然不把自己当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仍然同祖国离心离德,甚至是自视宗主国,拿内地同胞当殖民地奴隶看待,不能不让人深感痛心!痛定思痛,这样的局面决不允许在解放后的台湾省重演!由于军国主义的小日本和反共、反人民的国民党、民进党总共上百年的反动经营,加上美帝国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的长期插手破坏,还有台湾省本身3.6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与2300万人口的体量(虽同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陆路国土面积、14亿人口相比微不足道,但在全世界200个国家与地区中仍然可以占据中等偏上水平),如果解放后的台湾省因为仍然同祖国离心离德而不能尽快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与台湾省的彻底回归,那可是我中华民族无法承受之痛啊!
除了依法纳税之外,还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也是同样作为中国公民的台湾省人民所必须履行的,也是增强其主人翁的责任感与积极性必不可少的。权利与义务本来就是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因为任何权利本身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必备条件,只有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才能充分享有作为国家主人的各项权利。对于台军人员,解放台湾过程中表现恶劣的人员与组织,一律应予以严厉惩戒,就地遣散,并处以必要的刑事处罚,直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予以必要的奖励。有的可以直接改编到人民解放军系列中去(不愿意加入解放军的,可以直接回家),我们应该直接派遣政工干部与军事教官、军事人员全员负责这部分部队的改训工作,助其尽快洗心革面,融入人民解放军大家庭,履行好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就像当年被解放的国民党第60军改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第50军,在抗美援朝战场上照样立下了赫赫战功一样。
还有,台湾解放后,现有的中小学教科书必须立即全部废止,启用全国统编教科书;大专院校的教科书也必须全面审查,其中理工科教材经过严格改编后方可使用;文科特别是政治、哲学、文史类教材则必须全面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要求,彻底地去殖民化、彻底剔除崇洋媚外观念,选择最符合马列毛主义、最科学的教材使用。
至于统一货币后,台湾同胞用手中新台币兑换人民币的比例按照现有的汇率进行即可。既不能让台湾同胞吃亏,也不能让其占有大陆同胞太大的便宜。据我所知,这一比例现在大约是每4元左右新台币兑换1元人民币。要知道,普通台胞手中的新台币均不会太多,若按照1:1比例兑换,得便宜最多的只能是台湾的大企业主、大富豪,而不会是普通民众。甚至会让与大陆同等程度的台湾“民营企业家”比较起来,立马就对大陆同行形成碾压式优势,这对大陆的“民营企业家”也是极不公正的。
【文/于泮泉,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