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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如何理解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2023-07-12 09:11:2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钟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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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红歌会网上读到了《刘瑞复: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要建立资本主义私有制吗?》一文。在文章中,作者通过恩格斯的论述,说明了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意思并不如像有些人认为的是恢复资本主义私有制。对此,我非常赞同。

  在这里,我想谈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

  一 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什么意思?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叫做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呢?

  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相分离,他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化来实现的,即通过劳动者把自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来实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之后,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劳动力的使用就归资方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都是属于资产者所有的。因此,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称为资产者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

  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客观上消去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即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重点是财产增殖,而资本主义制度所体现的正是资产者对财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点就是体现资产者对个人利益的要求一一即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按资分配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基本的特征。

  当社会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之后,人格化的资产者已经被消灭,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也由于公有制本身而没有差别。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就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利用公共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仍然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投入就具有个体所有的性质。而且也正是因为这种个体所有的性质,社会主义也需要实行按劳分配。

  正如按资分配是体现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的道理一样,按劳分配同样也是体现的个体所有,只是它是生产劳动的个体所有而不是资产的个体所有罢了。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所有制上的相同点都是个人所有,区别在于资本主义是资产个体所有,是少数人的个体所有;社会主义则是劳动的个体所有,是绝大多数人的个体所有。

  二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叫做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呢?

  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相分离,他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化来实现的,即通过劳动者把自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来实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之后,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劳动力的使用就归资方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都是属于资产者所有的。因此,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

  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客观上消去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即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重点是财产增殖,而资本主义制度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对财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点就是体现资产者对个人利益的要求一一即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而从上面的引用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定义中,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并不是如我们习惯性想象的那样,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这与大多数人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化的作用与劳动力商品化的功能是相似的:即它的实现事实上是在生产过程中消去了资产者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使社会生产成为满足劳动者利益要求的过程。

  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没有改变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此,作为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仍然具有个体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反映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把这种差别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就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的特点,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生产资料公有制一方面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另一方面又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劳动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使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成为必然。从这个角度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功能和作用,就在于消去了资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就在于消除了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意义,在于它是消灭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就在于它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三 社会主义革命的本质就是要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而事实上,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实现“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转变。

  资本主义实现按资分配,那体现的是个人资产的私有制。这个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最后是大家为老板打工,因为资本的生产方式的结果必然是两极分化,大多数人注定是要成为无产阶级队伍中的一员的。

  正是因为要从根本上避免这种结果,即所谓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所以社会主义才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产生两个结果,一是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这就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一是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所有的权利得到体现。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所在一一社会主义实现公有制不是为了体现产权,而是为了消除产权存在的依据!

  因此,社会主义实质就是用劳权主体取代产权主体,即让劳动者当家做主,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的权利;

  因此,社会主义实质就是用体现劳权的制度取代产权的制度,从而实现按劳分配,满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要求;

  因此,社会主义就是用消费价值(劳动者对消费需要的满足)的生产方式取代剩余价值(资产者对资产增殖的需要的满足)的生产方式。

  在这里的核心,就是从“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经营方式转变为“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这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变,不仅是基本制度的转变,也包括主体观念、权利观念、企业观念、制度观念的转变!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革命是,它就是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当我们说到马克思主义学说时,它就是探讨劳动者实现其劳动所有权的学说;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时,它是指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体现劳动者消费需要的生产方式!

  所谓的按劳分配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分配上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的权利要求!

  四 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并不是指股份制

  有位著名学者认为““继董辅礽、胡德平等同志之后,我与合作者也已经以研究者身份在许多场合明确指出‘消灭私有制’是中文版《共产党宣言》的误译……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德文原版的正确表述,应该是‘扬弃私有制’,这合乎逻辑地对接了《资本论》中关于以股份制带来‘否定之否定’的‘资本私有制的扬弃’而‘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要思想指引。”

  这位学者把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一一即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解为“《资本论》中关于以股份制带来‘否定之否定’的‘资本私有制的扬弃’而‘重建个人所有制’”。实在是太荒唐。

  作为一个中国的经济学学者,对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这个常识应该知道吧。社会主义既然要实现的是按劳分配,马克思怎么又会把按资分配的典型形式一一股份制叫做社会主义?难道马克思连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都分不清?

  而且所谓的股份制也根本不是什么私有制的杨弃,而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条件下的存在方式而已。在二战之前,由于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因而一般来说资产者独资经营的业主制企业形式大多能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因此,业主制的企业制度占有了主导地位;二战之后,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者个人占有的资产难以满足社会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于是,资产者采用了股份制的形式进行合资经营,因而起到化零为整的作用,既能满足社会化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又因为股份制是一种较为科学的按资分配制度而满足了资产者对资产所有权的要求。业主制和股份制不过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在不同情况下的存在形式而已,第一是生产资料资产者的个人所有制没有变;第二是以资产者为主体、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没有变,谈什么私有制的杨弃呢?

  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个人所有制”明确地说明是在土地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除了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还能有别的个人所有制?由于社会主义只是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没有消灭劳动者的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而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在生产劳动投入方面还是具有个体所有的性质。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才要求实现按劳分配啊。

  体现以资产者的个人所有制的制度形式是按资分配的股份制形式;体现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制度形式只能是按劳分配的工分制形式。前者是资产份额制;后者是劳动份额制。

  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是工人阶级的经济学,是劳动的经济学,有些人明明是站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立场上,明明是持有的资产的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却硬要戴一顶马克思主义的帽子,偏偏要把实质是产权经济学的货色当作劳权经济学的东西来贩卖!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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