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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勇:起诉莫言,撕破亲西派双标丑恶嘴脸

2024-03-05 15:04:4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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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莫言 撕破亲西派双标丑恶嘴脸——文学创作必须遵循公德和恪守法律

  “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曾经是自由派、公知、亲西派奉若神明的一句名言。

  这句话的出处是:伏尔泰曾经对一位哲学家的著作和言论很不以为然,但是当这位哲学家被教会和当局保守势力所攻击时,伏尔泰就挺身而出,竭力去维护这位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后来,一位名叫“伊夫林·比阿特丽斯·霍尔”的英国女作家,在她出版于1906年的《伏尔泰之友》一书中,将伏尔泰的这种思想,概括为这句“名言”。因此,这句名言虽然表达的是伏尔泰的思想,但实际上却是出自于这位英国女作家之手。

  言论自由岂能搞双标?

  此话的可贵之处,在于充分体现了自由和尊重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恰恰是很多人所缺乏的。请看看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们吧,再认真看看自己,试问有多少人在别人和自己的思想不一致或有所冲突时,还能够坚持做到“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呢?

  最近,毛星火先生因为不满作家莫言著作中大量污蔑、诋毁和贬损中国等下三滥内容、毅然对莫言提起公益诉讼,这本来是一件普通而正常的事情,结果却引起掀然大波——一些与莫言臭味相投的莫粉,居然对毛星火先生横加指责、大肆攻击和污蔑谩骂——最离谱的有人居然撰文辱骂毛星火先生是“人渣”。

  精神病院医护人员都知道,在疯子眼中,医生护士都是神经病,因为他们自己心智不正常看待外部世界都是颠倒黑白的。有鉴于此,在辱骂毛星火的人渣眼里,好人都是“人渣”……

  更可笑的是,一些网络喷子居然把支持起诉莫言的网友大加贬斥,说他们是穷人才支持起诉莫言、还讽刺人家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里吃……

  而我觉得恰恰相反,正是那些出身底层的人,因为小时候经受过一些苦难,才会相信莫言作品中创作的“苦难”……

  不过,我非常地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一贯崇尚“民主、自由”的亲西自由派公知,在大是大非面前,竟然悖离“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之普世价值观,对行使言论自由权的毛星火先生大加攻击,难道毛星火先生对莫言的起诉,戳到了他们的什么痛处了吗?

  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指一个国家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表达的语言形式很多,包括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在中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自由是相对的,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违反宪法中的其他内容,包括颠覆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政权制度;损害宪法所赋予的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故意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任何挑战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言论,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公益诉讼也应该包括人文领域

  诉讼自由也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公民针对小说或文学作品提起侵权诉讼,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满足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受理法院有管辖权等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但在毛星火先生对莫言提起的诉讼中,明显带有公益诉讼性质。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上述机关和组织或者上述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毛星火敢为人先 必将彪炳史册!

  在笔者看来,毛星火先生提起的公益诉讼,就目前的法律规定,可能暂时还不能为法院所立案,但这个做法敢为人先,开创了针对文学作品侵权损害公益诉讼之先河,有鉴于此,即便毛星火先生对莫言的起诉没有得到法院的受理或者最后败诉,但依然富有积极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

  今天,我们看到依法开展的公益诉讼,其实在过去许多年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艰难漫长过程。最初,按照谁受害谁主张的原则,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如果是少数个体的话,比如农民的田地被化工厂排污损害,农民个体势单力薄,很难通过诉讼手段替自己维权,因此,在全国一系列的个体维权案件中,很多最后都不了了之,许多农民个体遭受无良厂家污染侵害,有的甚至倾家荡产)比如田地颗粒无收、鱼塘养鱼全部死掉等等……最后自认倒霉。

  同样,城市居民购买了毒大米、毒馒头,比如仅仅买了一个毒馒头的,就不能伸张自己合法权益吗?

  后来,在有识之士与公益组织执着努力下,终于促使国家出台法律,授权公益组织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代表个体环境污染受害者提起诉讼——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组织了有关毒大米、毒馒头等一系列公益诉讼,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今天,毛星火先生发起的公益诉讼,无论最后结局怎样,将会彪炳史册、具有里程碑般的意义!

  我对莫言一向反感,早两年就在微信朋友圈骂他下流、下三滥……他的作品我没有全看,但看过一些、包括臭名昭著的《丰乳肥臀》,但就是这一些。再加上他后来在公众场合发表的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甚至反共反人民的言论(锦州反动题词)等等,令我对他嗤之以鼻!

  文学的功能在于审美和寓教于乐

  文学来源于文学而高于生活,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有所谓作家妄称文学是截取现实的一小部分,这纯粹胡说八道!连基本的文学原理都不懂,如果文学作品内容是截取现实的一小部分,那小说作品就不允许虚构,如果把虚构内容作为“截取现实的一小部分”,那就是在造谣、无中生有的制造谎言!

  文学作品应该放大丑还是放大美?放大丑令社会平添丑恶、促使个别居心叵测不法之徒东施效颦!而放大美,则让社会感受更多美好事物、为社会塑造美好的楷模,令人们追求美好的东西,最终造福人类!

  莫言的作品丑恶内容未必都是虚构的,但个别丑恶事实与片面丑恶事实不能演绎成一般丑恶事实、演绎成普遍丑恶事实——莫言的作品最大的问题就是造成以偏概全的恶劣结果,所以,才获得诺奖——因为西方人都相信莫言作品是“截取现实”,从而完整揭露了中国的“黑暗”——或者是他们需要的中国“阴暗面”——这就为西方国家制定针对中国的一些恶意政策提供了依据……

  在笔者看来,莫言的心理是阴暗的、具有强烈的报复社会动机与反社会的人格——所以“把坏人当成好人写、把好人当成坏人写、把自己当成罪人写”——据莫言小时候因为长相丑陋,不被人待见、遭受了种种屈辱……莫言曾经获得诺贝尔奖的讲台上说:“我小的时候经常因为相貌丑陋被人欺负,村里的孩子都经常嘲笑我,甚至学校里那些总爱霸蛮别人的孩子还因此而打过我。

  莫言反共反社会本性难改

  笔者专修法律时,有一门课程破有意思——《犯罪心理学》——“挫折攻击理论”则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重点内容。

  1939年,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和N.E米勒在《挫折与侵犯》书中首次提出,挫折攻击理论、亦称“挫折攻击假说”。该理论假定,人类在遇到挫折时具有作出攻击反应的天赋倾向,并认为个体遭遇挫折后,其目标不能实现,动机得不到满足,必将引起个体对挫折源的外显的或内隐的攻击,而且认为攻击总是由挫折引起的。

  不过,米勒通过研究发现,挫折并不都引起攻击。有的人受到挫折后反而增强了战胜因难的决心;有人受到挫折后变得紧张、倒退、无动于衷或陷入空想等;还有的引起攻击行为。

  第一种,有的人受到挫折后反而增强了战胜因难的决心——这种人往往逆境发奋、成为人众间的成功者、佼佼者——自古雄才多磨难就是这个道理!

  多年前,我曾看到报上介绍一位模范警察的优秀事迹、一位派出所副指导员。他岗位上为民解忧排难、伸张正义和惩治邪恶,做出了瞩目成就。而他个人经历呢,正好是“挫折攻击理论”的正面典型。

  山村出身的他,还是个少年时候,父亲被坏人打伤。他走了十几里山路,到派出所去报案,但是警察却没有出警。结果就导致坏人没有得到惩罚——他为此暗暗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当一名警察、而且要当优秀警察!

  他中学毕业后一举考上警校、后来,终于当上警察、并且成为一名杰出警察!

  第二种,“挫折攻击理论”的反面典型——攻击者也并不少见——在笔者看来,莫言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攻击者,只不过是一个成功、高明、不显山不显水地反社会、报复性攻击者——他用一支肮脏的笔绘就一幅幅丑恶不堪的景图……

  多年前,我在一个微信群里面看到一个“热爱”写作空姐,她为了挣钱、写付费阅读文章,就哗众取宠,故意制造一些卖点。就是把生活中有的人身上有点恶心的事,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写,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还广受欢迎。然后她自鸣得意地说我是把几个人身上的毛病搬在一个人身上写。我当时想,你这是在搞破坏、你破坏社会文明、你扩大社会的恶。你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道德来做无中生有、有中夸大的坏事……

  作为早年专修中国语言文学的笔者(后专修法学),当年我们在学习文学基础理论的时候,文学理论关于文学创作流派、即文学作品的表达写作手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现实主义的,一种是浪漫主义的。

  现实主义的写法就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写、如实地描绘大自然和反映现实生活,现实主义作品通常揭露和批判社会现实探索社会问题的本质根源,塑造众多英雄人物和正面人物形象。

  而浪漫主义表现手法呢,往往采用夸张手法赋予幻想和传奇色彩。浪漫主义文学作品在强调歌颂人的本能感情和内心主观感受的同时,还抨击社会弊端、对社会弊端给予辛辣的讽刺和无情揭露。

  文学创作必须遵循公德和恪守法律

  但是,把握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手法时必须恪守基本准则与底线,对于“生活真实”上升到“艺术真实“的过程,应该遵循社会公德和恪守法律规范。

  文学术语“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内涵与区别:

  生活真实涵盖了现实生活中或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际关系、社会结构、自然环境以及个体心理和行为等各种真实情况。它不仅包括具体的日常生活琐事,也包括抽象的情感体验。1

  艺术真实则主要指的是文艺作品中对生活现实的反映,它是在审美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包含了作者的主观情感和对生活本质的揭示。

  生活真实强调对客观对象的“如实观照”,即保持事物的本来面貌,具有直观性和天然性。艺术真实则是艺术家在对生活现实的提炼和加工基础上,通过审美活动发现并揭示生活中的本质和规律,它不仅仅是生活的简单复制,而是在更高的层面上追求文化和哲理的含义。

  这里特别强调作者的价值取向不同问题:

  作者的主观情感实际上就是根据作者的主观善恶来创作文学作品,直接说就是出于善意还是出于恶意——无论善恶与否,读者是无法抓住硬把柄的,但却可以抓住软把柄——大家彼此心中有数,你是在针砭时事、揭露黑暗还是借题发挥、恶毒攻击、蓄意诋毁……

  莫言某部作品有个性描写场景,读了令人感觉不适:

  在中国60年代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农村缺粮少吃,一个人民公社的伙夫,利用职权拿馒头来勾引年青女社员。在莫言笔下是这样的场景:伙夫拿着根长棍,上面拴了一个绳子,绳子上吊着一截馒头,然后他从树丛里面伸出来勾引那些女年轻姑娘,去抓抢馒头。当她们快要抓到时,伙夫突然把馒头挑高、她们就抓不着来,如此反复、调戏作弄姑娘们。最后,伙夫看上一个漂亮的姑娘,达成“协议“,给她馒头吃、然后接受伙夫奸淫。

  接下来他们躲在树丛里,姑娘趴在地上背对伙夫饥饿难耐地啃咬着半块馒头,伙夫从后面进入她的体内,姑娘在被奸淫的同时,依然不管不顾狼吞虎咽地咀嚼着馒头…… 我总觉得这个场面很恶心也很下流,总觉得只有心理阴暗人才会把它描绘得如此不堪,总觉得只有心术不正的人才能杜撰描写出这样的情景出来——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就是没有这么夸张!

  俗话说得好,我们能够做到不能说假话,但可以不说真话!即便有的事情确有发生,但作为孤案是不是一定展现出来?添油加醋夸大其实这样写,追求什么效果?还有就是看看他的《丰乳肥臀》,为什么有的家长不让自己孩子看《丰乳肥臀》?

  俗话说得好,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同样集中、铺排性描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与莫言的《丰乳肥臀》真是体现雅俗云泥之别——笔者绝没有崇洋媚外的意思……

  而所谓莫言得到官方“认可”,那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还有很多东西也得到官方“认可”,但财富两极分化的事实就已经说明一切,此时无声胜有声!

  【文/陶勇,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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