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我们讨论了经济实体的一般原理,讨论了资产实体的特点与发展规律,讨论了为什么公有制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讨论了公有制企业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在本文,我们要在讨论两种经济实体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进行两种经济实体的比较。
在进行两种实体的比较之前,我们对经济实体的基本涵义作进一步的了解。
经济实体是与生产组织相对应的一个基本概念,它与实体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概念。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对应。实体经济有实物经济、实在经济、实业经济和实干经济等涵义,而经济实体主要是区别于生产组织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包含有完整价值运动的生产组织的经济体。一个企业具有完整独立的价值运动,那么,这个企业它就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相反,如果这个企业没有这种独立的、完整的价值运动,那这个企业就只是一个生产组织。在毛泽东时代,说到国营企业,人们都觉得高大上,是一个正规企业的名称,但事实上它并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因为国营企业是以国家为主体,收支两条线,企业本身只是按照相关计划指令组织生产的单位,本身并不包含着独立的价值运动。因而也不存在什么亏损问题。相反,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听起来就是一个生产组织的名称,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实体,因为它有独立完整的价值运动,它收支自理,自我发展的一个企业。事实也是搞的好的生产队,可以有一元左右的工值水平,粮食自给有余;而搞不好的生产队呢?有可能只有0.2元、0.3元的工值,甚至还有几分钱的,而粮食自给不够,需要吃返销粮,甚至外出讨饭。
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它是一个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它有自己的动力系统,它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生产主体的利益要求对企业的行为进行校正,或者说它有健全有效的经营机制,这种机制保证了企业的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具有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除了它本身是一个生产组织外,最主要的是要有明确的生产主体,有与这种主体利益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有与这种主体利益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制度。一个企业只有达到了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它才能作为一个正常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
经济实体因为其生产主体和利益要求的区别,而有了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的性质的区别,因而也有了企业制度的区别。因此,经济实体按照价值运动的性质不同,可以区分为资产实体和劳动实体两个基本的类别。所谓资产实体是说,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波动,表现为资产的盈亏变化的基本特征,而劳动力价值是处于预定状态;反过来,当企业的存在和发展的特征表现为劳动者收入一一即消费盈余的波动时,我们把这种经济实体称为劳动实体,这种企业是以生产资料价值的预先固定为前提的。
第四个问题:劳动实体与资产实体的比较分析:
作为经济实体,劳动实体与资产实体都是为社会生产商品,形成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在这一点是相同的。但是,劳动实体与资产实体在生产主体、价值运动、管理运动和企业制度四个方面是不同的。
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其利益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而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的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其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生产主体不同,其基本的利益要求也不同,从而决定企业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的不同,从而也决定了企业制度的不同。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为资产所有权或产权,其核心是“谁所有谁受益”,因此,一切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都要求“产权清晰”;相反,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或劳权,其核心是“谁劳动谁受益”,因此,一切社会主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都要求“劳权分明”。
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其价值运动是以体现资产所有权或产权为核心的,它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波动,表现为剩余价值量的波动,为此,必须使劳动力价值处于预定状态。因此,工资是企业能够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相反,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其价值运动是以劳动所有权或劳权为核心的,它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生产劳动价值量的波动,表现为消费价值量的波动。因此,“公资”是企业能够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公资”是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的公有资产价值量。把公有资产的价值量预先确定下来,从而使劳动者经营的企业在保值的前提下运行和发展,这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基本要求。劳动者作为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但前提是必须在不损害公有资产条件下进行。因此,“公资”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一个基本范畴之一。
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他的管理权限处于其投入企业的资产量的多少,其原则是“一股一票”;与此相对应,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其管理权限的大小处决于他投入企业劳动量的多少,其原则是“一工一票”,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一人一票”。在劳权企业,其成员的工分量越大,其参与企业管理的权限就越大。
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并不是实行了私有制企业就一定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实行了公有制企业就一定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除所有制之外,还必须建立相匹配的企业制度。资本主义企业或私有制企业,必须建立了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这些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的资产实体,才能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同样道理,社会主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必须建立了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这些企业才能作为真正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文/钟建民,红歌会网专栏作者。原载个人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