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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刁难司机是否习惯于享受权力的快感?

2024-07-09 16:00:54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顾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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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6月29日晚上十点左右,两名大货车司机开着卡车抵达福州漳港收费站,原本想着能够顺利通行,却没想被收费员以各种理由卡在了收费站。司机称早在上高速前,他们就已经为车辆办理好了超限运输证明,还按规定配备了护送车队,相关证件齐全;只为抵达收费站时,能够快速通行,不要耽误赶路的时间。但是收费员在看完相关证件后,却提出需要路政部门同意。当时已经很晚了,司机在交涉无果后联系了路政部门。大概凌晨一点左右,路政人员赶到,经过检查后表示可以放行。

  司机原以为这下可以走了,但没想到的是,收费员又说需要路政部门的书面通行证明。司机顿时大为恼火,觉得收费员是故意搞事。一开始说让路政过来,路政部门来了以后,又说需要开书面证明,为什么不提前告诉路政人员要开书面证明?这样让人家白跑一趟。再后来,工作人员又提出了新的说法,声称司机的证件不符合规定,属于三类车,系统中没有查询到相应的护送方案,因此已经上报给上级领导等待指示。卡车司机经常跑长途货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实在是忍不下这口气,于是就将这过程所拍的视频传到了网上。

  笔者对司机的遭遇深表同情,对收费站工作人员层层加码不断变换理由阻拦司机通行的刁难做法深表谴责。

  一、收费站检查必须一次性说明要求,既然看完相关证件后提出需要路政部门同意才可,那路政部门到场验收同意后就应立即放行,不可再寻找其它理由阻拦。

  二、收费员现场检查本身就是全权代表收费站的公职行为,为何深夜又说要上报给上级领导等待指示?如果上级不指示是否就永远不会放行?通常情况下,领导下班回家了会随时接受下属请示并及时作出指示吗?司机如不发视频到网上得不到关注和重视,是否就永远不会放行?又不是什么违禁物品,如有疑问,为何不能先予放行,然后请示领导待以后遇类似情况再直接作出明确答复不行吗?就不担心延误太长时间可能会给司机所载的货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吗?

  三、联系此前福州高速永泰梧桐收费站发生的“3000箱苹果事件”,值班女站长徐海燕扣住运苹果的货车,非要司机范师傅把车上3000箱的苹果至少搬下来1000箱让她检查,否则便不予开通绿色通道。她的理由是她们收费站没有配备其他收费站配备的红外线检测器,需要人工检测货物是否符合绿色通道的要求。司机范师傅已近60岁,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把1000箱苹果卸下车待检查后再搬上车。徐海燕说,如果你不搬的话就不能走绿色通道需交4398元过路费。无奈,为了赶时间交货,范师傅只好缴纳了4398元方才脱身。这一趟范师傅领了3000元的运费,亏了1398元。此外因为打开冷藏苹果车门时间过长,造成苹果品质受影响以及因收费站阻拦造成交货时间延误所造成的损失还在另外。福州永泰梧桐收费站没有配备红外线检测器的过失为何要让货车司机人工弥补和买单?这还有“王法”吗?这还有人性吗?

  福州高速收费站执法人员刻意阻拦货车司机简直是致货车司机的死活于不顾,笔者严重怀疑他们有享受权力快感的习惯,怀疑他们在收费检查时有一种“一人当关,万人莫开”的心理优越感和肆意行使权力的满足感,这与某些高层官员所具有的特权思想和经常表现出的特权行为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是官德和职业道德失范乃至堕落的表现,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背道而驰的,更是严重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000箱苹果事件”发生后,福州高速管理部门事后回应,范师傅满载苹果的货车应该走绿色通道,收范师傅4398元确实不该,已退还多收的4398元高速过路费。退还多收的4398元高速过路费就算了事了吗?因打开冷藏苹果车门时间过长造成苹果品质受影响以及因收费站阻拦造成交货时间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就不该赔偿吗?为何福州高速收费站屡次发生刻意阻拦货车司机的不良案例?难道福州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执法时有享受权力快感的传统习惯?是否不给货车司机人为设置障碍就不能体现他们的权力价值?

  鉴于上述现象,笔者强烈建议福州高速管理部门切实做好下列工作,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一、加强教育培训。要为执法人员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使其明确高速公路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而非滥用权力和享受权力执行过程中所带来的扭曲的快感。

  二、完善执法规范。要制定明确、详细且合理的执法操作流程和标准,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模糊性和随意性,让执法人员有章可循,缩小权力滥用的可能空间。

  三、强化监督机制。要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体系。内部通过定期的执法检查、审核执法记录等方式进行监督;外部鼓励公众通过网络等方式途径监督,对被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如举报属实,严肃追究执法当事人的责任。

  四、定期评估与改进工作。要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苗头性问题,不断完善和规范执法工作。

  公权力(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权力)的本质应是服务而非胁迫,是恪尽职守造福人民,而非肆意滥用享受扭曲的快感。但愿每一个拥有公权力的人都能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服务人民、造福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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