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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大问题的简要回答(中)

2024-07-21 18:37:0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钟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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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并把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放在第一个聚焦点。

  近期浏览头条时,看到有位高级老师(今日头条:般若子,2024-07-16 11:54·中学思想政治教育高级教师)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了十大问题:

  他在文章中说:

  “党中央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课题。希望哪位学者论述一下以下十大问题: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究竟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根本区别。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不会产生经济危机,有没有办法解决经济危机。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处理混合所有制中公有制和私有制共同发展的关系和矛盾。

  五,国企混改会不会改变社会主义企业性质,会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会不会导致腐败分子和私人股东合手掏空企业。

  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七,如何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占有主导地位。

  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民营企业家是不是资本家?他们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有没有区别?

  九,两极分化决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公决不是社会主义。

  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劳资关系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劳资关系有何不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如何保障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的利益。”

  在前文,我们讨论了一、二、三三个问题。承上文,本文将讨论四、五、六三个问题。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处理混合所有制中公有制和私有制共同发展的关系和矛盾?

  劳权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所有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它们所确定的生产主体和利益要求不同,因而也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因此两种所有制是不能混合的。

  当我们说到社会所有制时,并不仅仅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同时包括了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投入方面的所有制。仅仅把所有制理解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重大误区。

  当我们考察一种社会所有制时,它首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这种所有制确立的生产主体是谁?这种生产主体的特点是什么?

  明确了所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之后,则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利益要求是什么?这种利益要求在管理上和分配上又具体表现为什么要求?

  社会所有制,又称为所有制关系,除了所有制本身之外,还包括与这种所有制特点相适应的权利制度。

  根据以上四个要点,我们可以明确一种社会所有制的内容和形式:即某种社会所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及利益要求,即为所有制的内容;与这种主体特点和利益要求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即为这种所有制的形式。

  根据社会所有制的四个特点,我们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区别:

  一,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的特点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掌握在非生产者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只能通过劳动力的商品化来实现。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使劳动者具有了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同时也使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唯一的生产主体。由于在同一公有制面前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因此,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产权,而是劳动所有权或劳权。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通过体现劳动所有权一一按劳分配、或者说是报酬劳动来实现的。

  二,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这里的资产所有者是指那些雇佣了许多工人进行生产的资产主体;而这里的劳动所有者是指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基础上的劳动主体。劳动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的区别是,劳动所有者按照劳动投入量的多少参与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而劳动力所有者只是按市场价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其劳动收入是作为工资,作为成本形式出现的。它与企业生产成果无关。甚至与生产成果在变化上呈反比关系。

  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的要求。这种要求包括资产管理权和资产分配权。通俗地说,也就是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要求。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这种要求包括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两个方面。通俗地说就是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要求。

  四,与以上三个方面相对应,与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就是产权制度一一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就是劳权制度一一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从所有制角度看,其基本区别就是劳动者当家做和按劳分配与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区别。

  社会所有制的四个基本要点又可以分为所有制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方面,即前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社会所有制关系;后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基本经济制度。

  本文讨论了所有制的内容和形式问题,明确了所有制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在这里,最重要的是认识和理解四组具有对应关系的基本范畴:

  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或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产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

  资产所有权或产权和劳动所有权或劳权。

  产权制度和劳权制度。

  最后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所有制关系与基本经济制度之间,产权制度与私有制是相匹配的关系;劳权制度与公有制是相匹配的关系。这是社会所有制存在和发展具有规律性的要求。

  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无论在生产主体还是利益要求及其基本制度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即劳动所有者与资产所有者的区别;劳动所有权与资产所有权的区别,劳权制度与产权制度的区别。因此,不同的所有制是不能也不应该“混合”的。

  五,国企混改会不会改变社会主义企业性质,会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会不会导致腐败分子和私人股东合手掏空企业。

  首先,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或国营企业,从性质上来说并不是社会主义企业,以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苏联模式,实质上只是一种过渡经济形式,即从资本主义社会或剥削社会到社会主义之间的一种过渡经济模式。由于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苏俄和中国等经济落后的国家发生,这些国家由于经济落后,因而在劳动阶级夺取政治之后,不能直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而必须首先实现工业化,以形成生产力基础。因此,在暴力革命胜利与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间形成了一个以工业化为目标的过渡阶级,与这种过渡阶段相适应的生产模式,就是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苏联模式。

  其次,当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初步实现工业化之后,形成了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力基础之后,过渡阶段就必须发展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阶段,因而这些社会主义国家需要把作为过渡经济模式的苏联模式转变为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即把苏联模式(产权制度+公有制)的生产模式转变为劳权公有制模式(劳权制度+公有制)。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本质上是这些国家在完成了初步化的工业化之后,把作为过渡阶段的生产模式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过程。改革的本来意义正在于此。国企改革和其它公有制企业的改革,这是这种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看,主要的、核心的问题就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从而能够使国有企业或其它公有制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形成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从而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环境。

  改革前的国营企业弊病,从企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看,国营企业存在着“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弊病。从企业内部来看,国营企业职工缺乏生产积极性,工作不上进,出工不出力;管理人员则官僚主义、瞎指挥相当普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而从总体上看,国营企业是“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国营企业的诸多弊病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象“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等等现象都是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特征的东西;而国营企业内部的诸多弊病则表现为国营企业作为生产组织的性质特征。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所以称之为“国营企业”,就因为它是由国家来经营的。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以什么的价格卖出去等等,这些都是由国家计划来确定的,而不是由企业来决定的。同样,企业生产的结果也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无论多少,都归国家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同样也是由国家计划决定的。这种“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企业模式,从一方面看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为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特点,而从另一方面看则表现为国营企业的生产组织的特性。

  为什么国营企业缺乏活力呢?

  首先是由国家经营的计划体制决定的。由于计划经济体制规定了国营企业的一系列重大活动,从而使国营企业丧失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其次,从企业内部来看,国营企业所以缺乏活力,是由国家计划规定的工资决定的。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是一种预定的收入形式。工资的多少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是没有联系的,甚至与职工本人劳动状态也是没有关系的。一般来说,你只要进了厂门,无论你是干多干少,还是干或不干,与工资的多少也是没有关系的。既然是干多干少、干或不干都是同样的收入,企业职工当然不会有生产积极性,这就使国营企业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一个缺乏动力的企业怎会有活力呢?同样的道理,由于大家都是拿的工资,当有人去损害企业利益时,职工,甚至管理人员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因此,官僚主义、瞎指挥及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现象虽然危害国营企业,但却没有人来管闲事,这便是所谓的“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了。一个没有生产主体负责的企业,没有利益主体管事的企业,又怎么会有活力呢?

  从以上的认识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理所当然地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开始。而在事实上,国有企业改革也的确是从调整这种关系开始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其实质正是为了调整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然而,以上对国营企业的认识只是一种初步认识,只是一种表面性的认识。而从本质上看,国营企业存在的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在于产权制度与全民所有制的基本矛盾,在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国营企业的基本特点。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的形成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企业唯一的生产主体,它要求劳动者当家作主;而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却否定了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这是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全民负责,结果谁也不负责”的根源所在,也是国营企业“主体缺位”弊病的由来;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国营企业实际上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但是,产权制度所体现的却是资产所有权。结果是能够对国营企业负责的劳动者由于其利益要求得不到体现而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而不存在的利益要求--即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却得到了体现。这是国营企业缺乏动力和活力的根源所在;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使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排除了单个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还是是集体方式出现,作为劳动所有者都是独立的,因此,国营企业是可以作为独立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但是,产权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结果是,产权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使国营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国家所有制本身又排除了国营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于是,国营企业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只能作为一个没有自己的生产主体,没有独立的、内部的价值运动,没有自主管理权的生产组织存在和发展。这就是国企真正的弊病所在。

  国企改革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不能成功的原因、及改革的关键问题。

  1,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目标与认识上的偏差。国营企业之所以存在诸多弊病,根源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因此,正确的改革方向应该是用适合国有企业基本特点的劳权制度取代与国有企业不相适应的产权制度。但是,我们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偏差:在所谓的所有制形式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错误认识指导下,形成了“公有化程度太高太纯,与生产力水平不适应”的错误认识。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是国有企业改革艰难曲折、长期不能成功的根源所在。在对国营企业弊病的认识上,人们不是把全民所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和建立其上的产权制度区分开来,而是把两者作为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来对待;人们不是根据国有企业基本特点来考察产权制度功能和作用,而是把产权制度作为当然的企业制度来对待,这是导致认识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把“所有制形式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错误理论当作基本原理来应用,则是导致认识偏差的基本原因。

  2,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长期不能成功?从根本上来说,就因为我们未能认识到国有企业是一种新的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必须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四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总起来说是从打破产权制度开始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都是打破产权制度的改革。但是,我们只是打破产权制度,而没有从根本上用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事实上进行了相互矛盾的改革:一方面,由于打破产权制度,形成了职工与企业在经济利益上的联系,形成以满足职工利益要求为核心的价值运动。这是促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改革;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在打破产权制度的同时又保留了产权制度,甚至在有些方面还强化了产权制度(例劳动合同制的推行和破产制度的实施等等),这又在客观上保留了以国家为核心的价值运动。这是使国有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改革。这种相互矛盾的改革,使国有企业既不能作为规范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又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改革中的国有企业成了一个不规范的经济实体:一方面由于形成了职工与企业的经济利益上的联系而有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国有企业出现盈亏变化就是具体体现--国有国营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是不存在盈亏变化的),另一方面又不是规范的经济实体(国有企业出现持久的大面积亏损说明它不是规范的经济实体)。这就是改革中的国有企业越来越困难,出现持久大面积亏损的真正原因。后来,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失败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又走上了强化和更新产权制度的道路,引用股份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属于更新产权制度的改革。改革前的“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企业制度,本来就是产权制度,而所谓的股份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产权制度,区别在于原来的产权制度是国家经营的产权制度,而现在的产权制度是企业经营的产权制度,但是,由于产权制度与国家所有制的基本矛盾依然存在,这种改革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是不能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而且,由于国有企业本来就不存在产权主体,在国家经营条件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国营企业不会存在严重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但在企业经营条件下,没有生产主体的企业出现严重腐败和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却是必然的。推行这种改革的结果是什么呢?股份制的推行实际已经有了很长时间,但同样不能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于是,产权学派只剩下最后一招:在产权清晰的口号下放弃公有制。就这样,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不断走向消亡。

  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长期不能成功?主要的问题已经不是实践创新问题,而是理论创新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没有认识到国有企业是一种新的经济实体,是一种新型企业,而只是用旧的经济实体(生产资料实体)和旧的企业(产权企业)观念来对待国有企业。从另一角度看,是因为我们没有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没有认识国有企业基本特点,并从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来选择和建立企业制度。

  3,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就是要使国有企业能够作为规范的经济实体(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那么,规范的经济实体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1,要有明确的生产主体;2,要有规范的满足生产主体利益要求为核心的价值运动;3,与这种价值运动相适应的管理运动;4,与企业基本特点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更具体地说,由于国有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要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并使国有企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就必须:1,从法律上确立劳动所有者的生产主体地位,即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2,形成以劳动所有权的满足为核心的价值运动,即建立类似农业生产责任制那样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补偿消耗的、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模式;同时建立相应的按劳分配制度--现代工分制制度,进行个人收入分配;3,形成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管理运动--建立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来管理国有企业;4,建立由职工代表、管理人员及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制度管理委员会,进行制度管理;5,建立与劳权企业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体上说,采用以上一些改革步骤,就可以使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由此可见,从苏联模式或国营企业出发的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是必须采用劳权思路的改革,即用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取代原有的产权制度,从而使国有企业能够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但是,实际上我国国企改革在扩权改革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改革失败后,却走上了产权改革的道路。其中所谓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用股份制的改革,就是产权改革的具体内容。产权改革,实际上就是用新的产权制度形式取代原有的产权制度,本身并没有性质的不同,这种所谓的改革并不能改变原有公有制企业存在的产权制度与公有制本身自相矛盾的基本状况。而所谓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做法。

  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事实上就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确立劳动者生产主体地位、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而且实际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也的确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了唯一的生产主体;也的确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生产者的权利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差别。因此,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相适应的基本制度,应该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在一个只存在人格化的劳动者,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者的企业,在公有制企业建立产权制度,就必然会出现主体缺位的弊病。而没有明确的生产主体来行使相应的经营和管理企业的职能,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就会处于失效状态,出现种种弊病是不可避免的。

  当一个公有制企业或国有企业未能建立与它的性质和基本特点相适应的基本权利制度一一劳权制度的情况下,在改革过程中或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出现化公为私、假公济世等腐败现象是不奇怪的。对于这方面的实例举不胜举。

  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与资本主义社会相比,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特点。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就表现为一方面作为劳动力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生活消费依然是个体性的,另一方面,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的。

  为什么说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市场经济性质呢?

  原因就在于劳动者是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劳动者不论是以个体方式存在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在劳动所有方面它都具有独立性的。劳动者在劳动所有方面的独立性,决定了公有制企业可以也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决定于公有制企业必须以劳动者为主体“自主经营”,并在公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收支处理”。既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企业,是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那么,社会主义经济仍然具有市场经济的特性是理所当然的。

  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公共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譬如国有资产,生产资料就具有国家范围内的整体性;譬如队办企业,那应有大队范围内的整体性。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决定了公有的生产资料,可以按照社会需要进行分配和按效益流动。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的特点所在。从这个特点来说,从这一方面来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这没有错。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相比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主要优势之一,利用这种整体性优势,从而使公有资产的分布与社会需要经常处于一致状态,这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周期性经济危机的优势所在。

  在《资本论》第一巻,马克思谈到劳动时间时,他说,“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着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这就是说,第一,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是以劳动时间的有计划分配为基础的;第二,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详细说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而这种分配模式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模式。

  生产资料由国家建立不同层次的国有或公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管理,劳动者按照生产需要组成劳动集体,在优先保证生产资料价值补偿的基础上利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国有资产管理包括保值管理、流动管理、增值管理和投资管理四个方面。所谓保值管理就是国资局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企业国有资产的价值水平,并通过确定合理的成本水平和对企业分配过程的监督使国有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保值状态;流动管理是国资局使国有资产向经营良好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流动,使国有资产处于最佳利用状态,形成国有资产流动、增值、再流动、再增值的良性循环;投资管理是使国有资产的整体分布状态经常与社会需要相一致,使国有资产在总体上处于有效利用状态;国有资产的增值管理就是由国资局来管理通过公共需要项目扣除的、作为扩大再生产部分的价值量,并通过国有资产按需分配和合理流动,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处于相互满足、互相促进的一致状态,使国有资产不断增值。工分制企业在职工大会和职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优先满足生产资料价值补偿的前提下利用国有资产自主经营,在分配上按照先补偿(生产资料消耗),后扣除(包括扩大再生产追加在内的各种公共需要项目),再进行个人消费品即劳动收入的分解。在这里,劳动收入是作为企业生产成果、以余额形式出现的,劳动收入的波动反映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并可以有效地引起劳动者调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行为,而所谓的自负盈亏问题则由于按劳分配的实现自然消失(真正实现按劳分配的企业是不存在亏损问题的),企业经营状况表现为劳动收入的自然波动,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承受企业生产结果,并通过职工大会和职工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体制调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商品生产由市场调节,生产资料按需分配,企业(由劳动者)自主经营,生活资料按劳分配,成本优先保证,职工多劳多得。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一“国有劳营工分制”的运行模式,既是宏观模式,又是微观模式。

  【文/钟建民,红歌会网专栏作者。原载个人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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