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认为王佳佳的死,死有余辜,但是她还是有一点可悲的,这是因为王佳佳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王佳佳死前的精神世界无疑是乐观的,她绝没有想到自己会在37岁时被人杀死。
王佳佳的乐观主义来自于她的单纯。单纯本应属于小学生或中学生。研究生毕业,工作了十几年的王佳佳居然还是那么单纯,那就是愚蠢,或者说是傻。
王佳佳傻的可怕。
有人宣布1978年(12月22日)以后,中国就没有阶级斗争了,王佳佳居然就信以为真。她不知道宣布说这些话的,其本人都不信。既然没有阶级斗争了,为什么还要有“四个坚持”?如果说没有阶级斗争是真的,那么“四个坚持”就是假的。没有阶级和阶级斗争了,大家都是一锅粥似地好,那还“坚持”什么?
自古以来,人们对社会人群的分类,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马克思主义诞生,好坏之分才升格到阶级之分。这个升级,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有了阶级概念,人们才会理解认识到社会为什么会不公平。
阶级和阶级斗争并不是马克思发明的,马克思只是发现了这回事。在马克思之前的几千年,这回事一直都有,只不过是以前没有人发现。
宣布阶级斗争熄灭的意义就在于让人们的思想认识又回到好坏之分的水平。王佳佳是80后,她全程接受的都是这种愚昧教育,她不傻才怪。
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价值就是让人很容易就能分出敌我,分出敌我,才能明辨是非。好人坏人怎么分敌我?好人做坏事,坏人做好事,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党老头告到法院的时候,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王佳佳接受愚昧教育傻点也就罢了,这并不妨碍她幸福乐观地生活着。她更傻的是居然选择了做法官。
法官的徽章上铸着一架天平,意味着法官的责任就是消除人世间的不公平。那不是痴心妄想吗?不公平是法院法官制造的吗?不是你造成的不公平却让你来摆平,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呀,你摆平得了吗?所以,法官这个职业其实就是炮灰、替死鬼。
王佳佳自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工作,没黑没白拼命地干。命运也光顾着她,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得意洋洋,更加自以为是,但她终于遇到了党老头,她的好运到头了。
王佳佳做法官做了十几年,一直是平安无事,这并不是她命好,而是因为她只不过是个立案庭的副庭长,偶尔参加审判也都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应该是相当安全的。而王佳佳却把民事案搞成了人命案,她的判决那得多离谱?
保险公司为自己争利,吹毛求疵地耍赖硬说养伤不算住院,王佳佳不仅认可了保险公司的无赖行为,还帮助保险公司得寸进尺地把1万2的赔偿压到了9千。做为一个法院公认的优秀法官应该更懂得讲证据吧?王佳佳有什么证据证明党老头在家养伤期间伤情就早已彻底痊愈?即使痊愈了那也是医院的责任吧?党老头没办出院不管在哪儿呆着就都是住院,除非你能证明党老头在家养伤是无病泡病号。
党老头在获得赔偿之前是自费住的院。平白无故花了1万多块钱他不冤吗?他无疑把这1万多块钱看的很重,很可能这都是他借来的,你让他用什么还?如果不是交警认定是对方全责,他可能连医院都不会去住。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肯,党老头才信心满满地告到法院,没想到遇到了狗屁不是的王佳佳法官,法院公开肆无忌惮地拉偏架,满腔的希望一下子跌到深渊,他怎么能不恨?他恨法官恨法院恨这个社会,狗屁法院!但他能做到的只能是杀了她杀了这个王佳佳。也幸亏王佳佳是个小女人,让他如愿以偿为人民除掉了这一害,否则法官若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还真的很难杀。
王佳佳从她当了法官起,就站在了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即使她心中没有人民,也应该有法律有点依法办案的觉悟吧?可惜她什么都没有。
这让我想起高调的依法治国,人类的社会矛盾是国家造成的么?在国家之前人类社会就矛盾重重,连国家都是这些矛盾的产物,不想着治理矛盾的根源,却异想天开地“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只能是制造出更多更大的矛盾,结果就只能是越治越糟。
王佳佳的悲哀,就悲在她就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里。
【文/王丽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