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仅是粗暴驱离,还是蓄意谋杀
2月14日12点多,一艘大陆作业渔船像往常一样从晋江市围头港前往靠近岸边大约不到10公里左右的海域准备进行收网取鱼作业。渔民所下的渔网,经常会随着海流飘动。之前该船所下的渔网,可能随海流飘到了金门所划设的所谓“禁限制海域”内,该船驶入金门所属北碇岛以东海域后遭到金门海巡队巡逻艇追捕,并遭到多次撞击,造成渔船颠覆,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死亡,2人获救生还。
事发海域位置图
金门海巡队员从被颠覆的渔船驾驶舱内打捞出已溺亡的船长
事件发生后,岛内有关部门关于事件发生的时间、有没有雷达航迹图、事发现场有无录像、大陆渔船是怎么翻船的等事关事情真相的重要资料反复改口,试图掩盖真相。
事发当天,台海巡部门发布通告,称14日13:05分,发现1艘大陆快艇“越界”作业捕鱼,“第九海巡队”在金门北碇东0.5海里海域执行巡逻,追逐过程中大陆船只“蛇形拒检”,13:45分“不慎翻覆”,2人获救,2人溺亡。
根据这份新闻稿,海巡队的快艇追了约40分钟,是大陆渔船不小心自己翻船了,该事件是一个意外事故。
可是当2月20日2名生还的大陆渔民返回大陆,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渔船是被海巡队的快艇撞翻后,岛内相关部门开始不断改口。
生还渔民证词
生还渔民证词
生还渔民证词
生还渔民证词
先是2月20日当晚,金门地检署承办检查官表示,经讯问金门海巡队执勤队员,执勤队员表示,当时双方都超高速行驶,对方还不断蛇行,双方不慎发生碰撞,大陆渔船当场翻覆,四名船员因此落海,当时执勤队员忙着救人,忘了录像,所以没有影像资料。
有大陆生还渔民的证词,又有承办检察官透过媒体公开透露的经询问当事海巡队员所获得的证言,两船在追逐过程中多次发生碰撞,大陆渔船是被海巡队的快艇撞翻已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证实。
迫不得已,2月22日金门海巡部门再次举行新闻发布会,承认两船在追逐过程中多次发生碰撞,是大陆渔船向右急转弯造成翻船,但是把渔船翻船时间从最初公布的1:45分改为1:10分,提前了35分钟。
金门海巡队提供的航迹示意图
金门海巡队内部人士提供给台民意代表的内部记录
金门海巡队内部人士提供给台民意代表的内部记录
金门海巡队内部人士提供给台民意代表的内部记录
金门海巡队内部人士提供给台民意代表的内部记录
内部人士提供的记录与海巡队第二次公布的资料对比图
这消失的35分钟,是解开这次恶性撞船事件性质的关键。
根据台海巡部门公布的以往资料,台海巡部门对于大陆渔船驶入台非法划设的所谓禁止、限制区域,大多数时候采取的都是驱离的方式,近八年来,共驱离了9100多艘大陆渔船,扣押过400艘大陆渔船。
2月14日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的大年初五,中国人都还在欢度节日。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几位渔民为了生计出海,还没有开始作业,船上也没有任何违禁品,仅仅是稍微驶入台非法划设的所谓禁止、限制区域2-3公里,如果台海巡部门只是按照以往的做法予以驱离,根本不可能发生大陆渔船被撞翻并致2位渔民死亡这样的重大恶性事件。
围头港距离金门只有10公里左右,非常近。这次被撞翻的渔船是新购买的双引擎渔船,最大时速可以达40节,也就是74公路。根据台海巡部门公布的雷达检测数据,当时该渔船以20节的速度航行(约每小时37公里),如果遭到驱离,以最大时速返航,约2.5分钟即可驶离所谓禁止、限制区域,再开约3分钟即可返回围头港。
可是就这一点距离,该渔船硬是无法逃脱海巡队快艇的追捕。原因是追捕该渔船的CP-1051快艇时速可达46节(约每小时85公里,重量为10吨),比该渔船速度更快,从海巡部门发布的航迹示意图可以看出,它始终挡在渔船的外围,阻止渔船返航,意在抓捕该渔船。渔船不愿束手就擒,于是就出现了“渔船不断蛇形,双方船只多次发生碰撞”这样的情景,在一个不大的海域内,双方缠斗长达35分钟,最终CP-1051快艇恼羞成怒,高速撞向远比自己轻的渔船,导致渔船直接颠覆并致2位渔民死亡。
被撞翻的大陆渔船
被撞翻的大陆渔船正对着船尾驾驶舱的左后舷有明显从正面被撞进去的凹陷处
左后舷明显从正面被撞进去的凹陷处
追捕大陆渔船的CP-1051快艇
台海巡署长周美伍在立法机构承认有雷达航迹图和影像资料
为什么渔船被撞击的是左侧?因为速度比渔船更快的CP-1051快艇挡在了渔船的外围,渔船既无法原路返航,也无法驶向外海,只能不断地右转湾以避开CP-1051快艇的追捕,双方船只就这样持续缠斗了35分钟,这就是这35分钟必须消失的原因,也是直到最后台湾方面也不敢拿出雷达航迹图, 也是从最初“忙着救人,忘了录像”,到后来干脆说CP-1051快艇既没有安装按规定必须安装的固定船载记录仪,4名队员也没有佩戴每个执勤人员按规定都必须佩戴的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的原因,因为一旦公布雷达航迹图和影像记录,双方的航迹、航速、位置以及现场发生的一切都一目了然,真相将大白于天下。
这绝不是一次意外事件,而是一次蓄意谋杀
台海巡署署长周美伍3月4日在台立法机构回答有关质询时承认,这次不是突发事件,年初三就接到金门渔民报案,看到这几天有大陆渔船前来捕鱼,因此,他们提前做好了部署,CP-1051就是根据事前计划提前派到那片海域蹲守的。实际上,从金门海巡队公布的航迹示意图可以清楚地看到,CP-1051接到的任务,根本不是驱离,而是蹲守设伏,截断大陆渔船的退路,抓捕大陆渔船。因此,2月14日从这艘被撞翻的大陆渔船离开围头港的那一刻起,那几位大陆渔民就已经注定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万家团圆欢度春节的大年初五,也可能是循着漂浮的渔网驶入了被金门单方面划设的所谓“禁限制海域”内,但是还没有开始起网作用,船上也没有任何违禁品,却成为“台独武装”蹲守的猎物,遭到台海巡队快艇的肆意抓捕,这是为什么?
1月13日顽固“台独”分子赖清德刚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但是得票率只有40%,与4年前蔡英文当选时的得票率相比,少了17%,可以说民进党的支持率出现了断崖式的下跌,并且,在台立法机构还失去了多数议席,这使民进党感受到了极大的生存危机。
民进党靠“台独”起家,这是他们从国民党手中夺权的制胜法宝,迄今为止屡试不爽。现在支持率大幅下降,他们能想到的就是通过挑起两岸对立来拉抬其支持率,而抓捕大陆渔船,制造事端,就成了既能挑起两岸对立,危机又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一个选项。
民进党企图通过制造事端,挑起两岸对立,来拉抬其支持率的策略,在这之前就有迹可循。2023年初,蔡英文任命顽固“台独”分子管碧玲出任主管海巡署的台海洋委员会负责人,不久管碧玲就主导修改了《海岸巡防机关器械使用条例》,授权岛内所谓执法船只无需请示,可以直接向大陆船只开火,做好了伺机挑起事端的准备。
可见,通过制造两岸间重大渔业事端,挑起两岸对立,是民进党当局的既定方针,只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来实施。这个合适的时机,就是大年初三从金门传回的信息,台安全团队研究后下达了实施指令。
有了台当局明确的指令,负责执行的CP-1051快艇才会在小小的海域内对大陆渔船展开长达35分钟的疯狂追捕,最后发现渔船执意不从,如被其逃脱,将无法完成任务,于是恼羞成怒从渔船的左后舷正面直接冲撞过去,而被撞击的位置位于该渔船重心的驾驶舱的左侧,在高速撞击下,导致船体瞬间失去重心而颠覆。
有着丰富快艇驾驶经验的海巡队执勤队员,难道不知道高速行驶的快艇撞击吨位比自己小的渔船的重心位置会导致渔船翻船吗?当然知道,这是具备驾驶快艇经验的人都知道的基本常识。明知其行为将导致被撞船体翻船,还要驾驶快艇撞击,疯狂的“台独武装”已经丧失人性,是蓄意杀人。
无辜的2位被撞溺亡的大陆渔民至死也不明白,为了生计,自己却成了“台独”分子谋取政治利益的牺牲品!
二、没有真相、没有究责、没有道歉,只归还遗体和被撞渔船,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吗?
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发生后,国台办第一时间予以强烈谴责,提出立即查明事件真相、严惩相关责任人,向遇难者家属道歉、赔偿等要求。
但是,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是台当局刻意制造的政治事件,并不是一起意外发生的事故,台当局怎么敢公布事情的真相?否则将引火烧身,只能采取隐瞒、欺骗、拖延的手段阻扰事件的解决。
隐瞒实际追捕的时间,是为了看上去像是驱离过程中发生的一场意外事故。按照台当局有关规定,海巡署所有船只都必须安装船载记录仪,所有执勤人员出勤都必须佩戴便携式执法记录仪,但是既然CP-1051快艇整出了人命,这些就不可以有了。有关有没有录像的问题,一变再变,从案发后最初现场执勤人员说的忙于救人,来不及录像,到后来海巡署说有录像但是交给检调单位不能公布,再到所有相关部门都统一口径说这艘快艇及执勤的4个队员都没有录像设备,一句话就是不能有录像。已经交给检调单位的录像,有也必须没有。
台当局坚决不拿出雷达航迹图、录音、录像等所有能够还原事件真相的资料,大陆方面提出的查明事件真相、严惩相关责任人,向遇难者家属道歉等要求自然无从谈起,双方即使会谈再多次也不会有结果。前后历经15次协商,3月3日参与协商的台巡部门负责人离开金门返回台北后不再露面,双方协商实际上已经破裂,3月5日陪同遇难者家属参与协商的大陆代表及遇难者家属返回大陆。
离开金门前,遇难者家属代表表示,“明明船是被撞翻的,却没有人承担责任,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心里很难过”。
经过金门籍国民党民意代表等人从中调停,7月30日,双方在金门重启协商,台当局归还遇难者遗体和被撞翻的渔船,对于没有在事发现场录像表示歉意。事后台当局不无得意地对岛内媒体说,并不是对撞船致人死亡进行道歉,而是对“道歉“做了技术上的处理。
晋江红十字会围头海上救护队船只赴金门接回被撞船只与棺木
大陆代表离开金门前,再次要求台当局尽快公布事件真相,做出公正的调查结论,并对涉事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台海巡部门负责人则回应,真相交给公正的第三方检察机关调查,把检察机关当成了挡箭牌。
8月16日承办此案的金门地检署公布调查结论,宣布对以过失致死罪立案的CP-1051海巡艇艇长及驾驶员均为不起诉处分。作为不起诉的主要理由,指出两名生还的渔民均称没有感到“翻船是出于碰撞”,加上整个过程并没有其他人目睹,亦未有船载记录仪或是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录下,难以认定“两船碰撞”是翻船原因,以“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证据法则,决定予以不起诉处分。
从金门地检署公布调查结论的时间来看,金门地检署是按照既定步骤有意在等遗体、被撞船只等问题处理完后再来公布调查结果。
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显然一步一步朝着台当局最初所设计的方向发展:1.拒不承认有录像,也不提供任何有关证明事件真相的资料;2.以交给检察部门调查为由拖延协商;3.先解决遗体、船只归还问题;4.假借检察部门之口,表达当局想要的结果。
台当局在岛内媒体上大肆宣扬,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已经处理完了,而且不承认“九二共识”也照样可以处理两岸事务。
三、应对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进行刑事立案
金门地检署的调查结论罔顾事实,掩盖事件真相,刻意为台当局和肇事人员开脱罪责,完全沦为顽固“台独”分子政治操弄的工具。
2月15日金门地检署以过失致死罪立案调查的时候,第一时间有把CP-1051海巡艇4名执勤人员进行羁押以防止他们串供吗?假如真的没有录像,作为重要证人的4名执勤人员的口供不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吗?只要被羁押,就会出现囚徒的困境现象,为了自保,被羁押的人中就会有人供出实情,这难道不是刑事侦查的基本常识吗?金门地检署没有第一时间羁押犯罪嫌疑人以取得非常重要的口供,却把身处险境,已落入敌对势力手掌,连自己的生死都未知的2名生还渔民违心之言当做重要依据,而对2名生还渔民返回大陆后第一时间就公开指证渔船是被海巡艇撞翻的证词置若罔闻,表明所谓调查不过是装装样子,结论从最初就已经由台当局写好,金门地检署只是照着剧本演出而已。
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不仅事关大陆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事关国家统一。
在距离大陆沿岸最近只有几公里的地方,居然还盘踞着一股叛乱政权的非法武装。几十年来,这股非法武装不时骚扰甚至枪杀大陆渔民,严重影响到大陆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次2·14金门海域恶性撞船致死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到了必须解决家门口的这股非法武装的时候,统一就从解决金门问题开始。
中国是法治国家,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范围内,公民正常出海捕鱼,却会招来杀身之祸,这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
叛乱政权罔顾事实,隐瞒真相,自以为奈何不了它,现在人证、物证都已经回到大陆,检察部门完全可以进行刑事立案,行使司法管辖权,待查明真相,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真正把一个中国落到实处。
如查明大陆渔船是被金门海巡队的快艇撞翻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如果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有罪,可以立即要求金门非法武装限期交出罪犯,如拒不交出罪犯,就全面封锁金门湾,严禁一切军需物品进入金门岛,顺势解决金门问题,跨出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步,为全面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奠定基础。
【文/台海研究,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