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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贵: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

2024-09-20 15:36:0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张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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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这篇论文是作者35年宣传研究廉政建设反腐败成果的浓缩。运用系统思维,提出了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八个思路: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建立健全共同富裕制度,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惩治腐败统一法规制度。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建言意识,有较强的实

  用性、操作性,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关键词

  建立 反腐败 制度 体系

  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

  张宝贵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深得党心军心民心的拥戴。

  同时,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党政军金(融)要员腐败案件频发,腐败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瘟疫”和“社会常见病”。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肌体,严重威胁着国家社会的稳定发展。

  产生严重腐败的原因,既有帝国主义“和平演变”、“颜色革命”的侵蚀,又有“一切向钱看”舆论的误导,还有反腐败制度的滞后缺失。

  1989年,我同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县纪委侯一民书记合写的《关于改革纪检监察制度的建议》,在《西安纪检》发表。我开始宣传研究反腐败问题。35年来,我在报刊、网上、论坛,发表反腐败稿件30多篇,呈送决策层提出惩治腐败的建言信15封。

  我逐步认识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既需要领袖集团铁腕反腐果断决策,更需要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反腐败是一个长期任务,反腐败制度是一个体系工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亟待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

  我总结多年宣传研究反腐败的实践,提出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思路。

  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思路,包括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建立健全共同富裕制度,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惩治腐败统一法规制度。八项反腐败制度融为一体,构成了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组织的各级的领导干部,是决策的领导者、政策的制定者和政策的执行者。重大腐败案件的犯罪分子,绝大多数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分子,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对象。因此,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是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第一要务。

  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就是加强党对社会的全方位全覆盖的领导。不留死角和盲区。

  建议加强党对政府、人大、政协、军队、公检法、社会组织团体的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对公检法和保安工作的领导,防止公检法成为腐败分子为所欲为的工具,防止保安队伍成为雇佣者的准武装力量。

  建议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尤其要加强党对非公经济的领导。

  建议加强党对农工商贸科技旅游体育等一切产业的领导,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建议加强党对新闻宣传文化教育宗教工作的领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教育青年教育国民,改变“一切向钱看”资本主义腐朽价值观泛滥成灾的状况,粉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颜色革命”“打压促变”的图谋,铲除产生腐败的思想根源。

  建议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加强社区、小区党支部和联合党支部建设。实行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实行村财乡管、社区小区财务镇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社区、小区集体经济;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社区、小区业主监督委员会。夯实国家政权的根基,夯实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基。

  建议实行向规模以上非公事业、企业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制度。改变非公事业企业单位领导兼任党组织书记、或非公事企业单位领导指派党组织书记、或非公事业企业单位聘用党组织书记的状况。纠正有的非公事业企业党组织沦为“老板”附庸状况,纠正有的非公事业企业单位党组织违规发展党员的状况。铲除组织腐败的根基。

  建议加强党对廉政建设反腐败的领导。实行党组织书记廉政建设反腐败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廉洁自律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的党组织书记,予以提拔重用;对查处腐败案件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调离党组织书记职位;对利用职权搞腐败的党组织书记,从严查处。

  建议加强党对党员队伍的领导。现在,全国共产党员队伍老化问题严重,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发挥党员作用问题严重。建议从严治党,重点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入党;建议将有腐败问题但不够追责刑事责任的党员清除出党员队伍;建议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又不肯改正的“挂名”党员劝其退党;建议对行贿买党票者,给以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建议对受贿卖党票者,给以留党察看,撤销职务的处分;建议对行贿受贿买卖党票者,分别处以行贿和受贿金额2倍的罚金。

  建议加强党组织的集体领导,这是党的建设最为重要的任务。近年来,重大腐败案件的犯罪分子,绝大多都是执掌人财物实权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集人财物权于一身的“一把手”。加强党组织的集体领导,是激励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廉政勤政反腐败的重中之重。

  “一元化”领导,是革命战争年代的产物,是共产党处于“在野”地位、“非法”地位时代的产物。对领导人民群众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过积极的作用。同时,张国涛恃权分裂党滥杀精英、“肃反”中李韶九、夏曦滥杀无辜,暴露出“一元化”容易专权生祸的弊端。全国解放后的历史证明:“一元化”的优势,是好干事快干事;“一元化”的弊端,是容易滋生专权和腐败。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权力过度集中,容易产生腐败!多年反腐败的经验证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腐败,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

  因此,加强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不是加强各级党政组织“一把手”的个人领导。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不是“一霸手”,是班长不是家长。在党政组织决策时,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有同等的“一票权”。

  建议省市区县继续实行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府正职制度;建议省市区县实行党委常委兼任人大主任、党委常委兼任政协主席制度;建议机关、部门、事企业单位,实行党组织书记兼任行政常务副职制度。改变党组织“一把手”兼职过多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反对“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反对家长制,反对个人专权,反对一言堂,反对一把手“一统天下”为所欲为。铲除领导班子腐败尤其是“一把手”腐败的条件。

  建议实行重大决策成败奖惩制度。对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决策的提议者和领导班子“一把手”,给予嘉奖记功的褒奖;对造成社会经济重大损失的重大决策的提议者和领导班子“一把手”,给以警告记过的处分。改变决策成功“一把手”荣光得利,重大决策失误无人担责的状况。

  建议加强党组织抓大事制度。党组织抓的大事,是党管路线方针政策制度的制定,党管组织干部队伍的配备,党管理论培训,党管重大事项决策,党管纪律抓落实。其他的具体工作,让职能部门去履责。党领导政府,党政有分工,党政要配合,避免以党代政。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滋生腐败。

  二、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几十年建立的经济体系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是强国富民的经济基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多年来,非公所有制经济发展很快,成为安置就业、增加税收、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同时,应该看到,部分非公所有制经济实体,存在着贷款腐败(行贿金融系统官员谋求贷款等)、经营腐败(行贿税务部门官员偷漏税款、行贿质检部门官员产销假冒伪劣商品、行贿环保部门官员进行高污染水气地生产等)、运作腐败(行贿政府官员当“保护伞”谋求不当利益等)问题。因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须。

  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应该坚持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发展壮大央企、国企、省市区县经济;坚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发展壮大城镇集体经济,坚持发展壮大社区、小区集体经济;坚持发展壮大各种类型的公有制经济;坚持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公有制资产的保值增值;坚持预防化解在境外、国外国有资产等公有制资产风险。

  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应该坚持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实体控股参股的股份合作经济。坚持发展壮大国家、省市区县国资委控股参股的各种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坚持发展壮大发展城乡集体经济实体控股参股的各种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

  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应该发挥公有制经济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主导作用。

  建议发展公有制和公有制控股的种子、种源等重要实体,保障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和国家食品战略安全。

  建议发展公有制和公有制控股的生态开发利用重要实体,保障国家生态战略安全。

  建议发展公有制和公有制控股的矿产开发利用储存、稀有金属开发利用储存等重要实体,保障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安全。

  建议发展公有制和公有制控股的重大科学技术、重大社会科学、重大社会产业实体,保障国家科学技术战略安全、国家社会科学战略安全和国家重大社会产业战略安全。

  建议发展公有制和公有制控股的媒体、新媒体、融媒体、教育、文化、出版等重要宣传舆论实体;保障国家意识形态战略安全和国家文化战略安全。

  未来二三十年内,是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决战攻坚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高峰期。建议发挥国家、政府投资调控这只“如来佛的巨手”,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壮大,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支持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控股参股经济发展壮大,支持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新产业新行业新实体发展壮大。增强公有制经济总量实力,增加公有制经济税收比重,增加公有制经济就业比例。让“公有制为主体”名副其实。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国有经济实体和集体经济实体控股参股的经济,构成了我国公有制经济。只有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才能将经济命脉命脉控制在国家手中,才能稳固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夯实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经济基础。谨防“公有制为主体”概念化、“错位化”。

  截至2020年6月,我国私营企业已达2497万户;非公有制经济税收贡献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贡献达到90%。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基础的“兄弟姐妹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因此,在坚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应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克服非公有制经济的弊端,坚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建议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支持个体户依法从业、非公有制企业家依法经营管理;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创新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开拓新市场新领域;引导支持非公有制实体参股公有制实体,引导支持公有制实体与非公有制实体创建合作股份制实体,鼓励支持公有制实体与非公有制实体优势互补联合发展新质生产力。

  建议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个体、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增加税源,增加就业的作用。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同兴共荣共同发展。

  建立健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大计,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大计。同时,建立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可以削弱滋生腐败的经济基础,有利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三、建立健全共同富裕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国民收入两极分化问题凸显。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行业之间、干群之间、低收入阶层与富裕阶层之间、普通民众与富豪群体之间、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成为全国人民最为期盼解决的问题。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贫富两极分化是产生腐败的“引魂幡”,是腐败蔓延的“催化剂”,是社会动荡政权更迭的“引发雷”。因此,建立健全共同富裕制度,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须。

  建议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制度”。

  改革开放40多年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愿望实现了,“先富带后富”的愿望有进展但并不如意。“先富带后富”亟待制度化长期坚持,建议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制度”。

  鼓励群众拥护、本人意愿造福乡里的先富群体带头人,回村任职带领群众兴村富民共走富裕路;鼓励符合乡镇街道干部条件的先富群体带头人,应聘或招录为乡镇街道干部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带领干部群众搞好乡村振兴共走富裕路。

  鼓励先富群体回乡创业,发展产业,安排就业,带动乡亲致富共走富裕路;鼓励先富群体利用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为建设家乡做贡献共走富裕路。

  鼓励先富群体捐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共走富裕路。建议国家制定统一标准,对捐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数百万元、上千万元、上亿元、1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和企业家,分别授予区县、市、省市自治区、国家“公益慈善企业称号”或县、市、省市自治区、国家“公益慈善家称号”;邀请享有盛誉的公益慈善人物优秀代表,为全国、省市区县政协委员;对捐资上亿元以上的社会公益慈善项目,可以用捐资企业名称命名;将捐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个人,分别写入县区志、市志、省志、国家社会公益慈善志。

  用政策鼓励和社会荣誉激励为导向,激励“先富带后富”,激励更多的先富群体造福乡里,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形成“先富带后富光荣”的社会风尚,实现“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的夙愿。

  建议建立健全“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制度”。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效果明显,“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亟待制度化长期坚持,建议建立健全“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制度”。

  建立健全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年度财政预算制度。建议先富的省(直辖市)、市、区,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5%左右的带动后富地区发展资金预算,上交中央财政,统一用于带动后富地区发展。

  建立健全先富地区对口支援带动后富地区制度。建议先富的省(直辖市)、市、区,对口支援后富地区,鼓励先富地区利用资金、资源、项目、产业、技术、市场、就业等带动后富地区,形成“输血”带动”造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格局。

  建议建立健全社会帮后富促共富制度。

  在扶贫攻坚决战中,社会帮扶效果大见成效,社会帮后富促共富亟待制度化长期坚持,建议建立健全社会帮后富促共富制度。

  建议国家制定激励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对口支援后富地区制度。形成社会各界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帮扶后富地区发展的综合效应。

  建议国家制定激励党政军民学、工农商科宗(教)社会各界人士,海外华侨华人,积极参加帮后富献爱心促共富制度。坚持开展捐资帮扶、助学帮扶、助老帮扶、医疗帮扶、支教帮扶、促销帮扶、志愿服务帮扶后富地区、后富群体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帮扶后富地区后富群体的综合效应。

  建议建立健全国家调控国民收入制度。

  历史的经验证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靠政策,“先富带后富”靠自觉,共同富裕靠政策、靠自觉、靠制度、靠国家调控。建议建立健全国家调控国民收入制度。

  建议增加城乡居民、工薪阶层等低收入群体收入;调整央企、国企中超高收入群体收入;征收非公企业家、明星、大款、富豪等超高收入群体所得税;对人均年收入超过25万元的高收入家庭征收累进高收入税。

  建议征收房产、地产、厂房、仓库、非农经营性山林、水域等不动产税;征收购置飞机、大中型船舶、豪车、豪艇等动产税;征收豪酒豪宴豪表豪饰豪租等奢侈消费税;征收巨额存款利息税、巨额股票理财升值税、巨额借贷利息税;征收遗产税、赠与税、意外偶得收入税;征收移民放弃国籍税、向国外境外转移资产税、移民回国淘金税、加入中国国籍税等。利用税收缩小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

  建议建立健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建议国家统筹城乡居民养老金制度、统筹企业、公务员退休金制度,缩小国民养老金与退休金之间的差别,缩小地区之间养老金的差别,缩小行业之间、行业内部退休金的差别;

  建议国家统筹提高城乡失业群体、城乡困难群体保障;逐步实行全民免费医疗;逐步实行生育奖励补贴、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免费教育;加大城乡老旧危房改造、老旧社区改造补贴、降低购房利息、加快廉租房建设。利用社会保障制度缩小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

  建立健全共同富裕制度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党心民心所向,亟待建立健全完善。谨防“共同富裕”口号化、“贫富差距扩大化”。

  四、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

  1989年3月23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乌干达共和国总统韦里·穆塞韦尼时就指出: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

  30多年过去了,邓公提出的“我们就能够抗住腐败现象”的愿望还没有实现,腐败问题已经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程度。不光基层有腐败,中高层也有腐败;不光地方有腐败,军队也有腐败;不光民企有腐败,国企也有腐败;不光在国内搞腐败,到了国外也搞腐败;不光经济领域有腐败,党政公检司法教育医疗科技金融等各个领域都有腐败,腐败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瘟疫”和社会“常见病”。

  败何以成为社会“瘟疫”流行蔓延滋长泛滥成灾?最重要的是“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思想的侵蚀毒害,“一切向钱看”风靡社会各个角落,没有权利想腐败,一有权力就腐败成时髦。造成了腐败分子“割韭菜”一样前“腐”后继,造成了反腐败积重难返。

  腐败歪风邪气全国上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腐败歪风邪气何以得到遏制?有人主张搞运动严查!有人主张重判!有人主张多杀!这些说法似乎都有其理却都偏颇。

  惩治腐败,最基础的是要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民反对腐败的免疫力,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中高级领导干部拒腐蚀反腐败的能力。

  建议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用化。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在文件标语上,喊在嘴上会议上,难在落实到行动上”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用化制度,是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是惩治腐败釜底抽薪的根本大计。

  建议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干部党员和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严重违反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者,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取消进入公务员、军警、军工、科研等国家要害行业和涉密岗位资格、取消教师、主持人、演员、记者等公众岗位资格。

  建议实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公务员每月工资和奖金的5%用于廉政保证金。公务员退休时,一次性发放廉政保证金本息;因腐败问题受到刑事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者,取消其领取廉政保证金资格,廉政保证金收缴国库。用利益导让公务员感到“腐败贪图小利吃大亏划不来”不愿贪腐。

  建议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常态化。全国、省市区县,每年表彰奖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参军、升学、就业、晋升职务、晋升职称等加分优先的待遇。用利益导向鼓励国民学习践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国民素质营造不愿贪腐是社会氛围。

  建议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社会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一个日常长期艰巨的任务。建议建立学前、学校、成人三个互为衔接互为促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化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该列入幼儿园和小学思政教育的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该列入中学、大学思政教育的内容。让中学生、大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该列入党政机构思政教育的内容,列入事企业单位党团工会思政教育的内容,列入城乡居民思政教育的内容,让国民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化教育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化教育全覆盖。长期坚持,提高国民素质,打好反腐败的国民素质基础。

  建议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家庭生活阵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必须。建议教育引导父母长辈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子女后辈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议教育引导夫妻间长吹廉政“枕边风”,家庭成员间长吹廉政“耳边风”,亲人间长敲廉政“警钟鸣”;建议家人间树立“平安和睦是幸福,事业成功最庆幸。腐败贪欲无底洞,祸国殃民毁家庭”的家庭观,家人亲人间相互帮扶走好人生路。纠正“一人当权,鸡犬升天;串通贪腐,举家遭难”的倾向。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媒体、文化、娱乐、手机互联网等思想宣传舆论阵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必须。建议加强对媒体、文化、娱乐、手机互联网等思想宣传舆论阵地的领导和监管,教育引导帮助国民尤其是青少童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宣扬拜金主义、崇洋媚外、历史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奢侈享乐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

  实行国民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是实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覆盖、全程化,寓教于乐、寓教于家、寓教于校、寓教于社。入脑入心,潜移默化,生动活波、形象有趣。形成不愿腐败、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社会风气。

  建议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科学化。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典型的力量是巨大的。全国省市区县,各系统行业、都应该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让大家学习有榜样,赶超有方向。

  建议学习宣传典型,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引导的原则。把握典型的导向性,把握典型的科学性,把握典型的层次性。树立具有时代精神的典型,树立看得见、摸的着、学得了、赶得上的典型。不倡导老弱病残少见义勇为。

  建议学习宣传典型,坚持以人为本,讲究实效的原则。教育引导学生当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教育引导共产党员践行党章当个好党员,教育引导国民遵守宪法当个好公民,教育引导干部当个廉政勤政的好干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当个廉政勤政求实创新的好领导。

  大公无私是圣人,先公后私是贤人,公私兼顾是常人,先私后公是庸人,化公为私是罪人。建立健全国民教育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国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圣人当贤人,学习典型,赶超先进,崇尚英雄,提高国民素质,奠定反腐败的思想基础,斩断产生腐败的源头,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面对党和国家军队有的重要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接连腐败落马,有的系统行业、省市县乡一把手接连腐败落马的严峻现实,干部群众呼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这是反腐败的根本大计。

  建议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

  新时代是实现四个现代化攻坚决战的时代,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亟待探索解决这些新矛盾新问题的新途径。因此,新时代选拔任用干部,应该将“创新”“担当”列入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

  新时代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应该是德才兼备,廉政公道、求实创新、担当作为、政绩突出。

  纠正和反对有些地方、系统、部门、单位选拔任用干部中重才轻德、选拔重用“圈中人”、“线上人”“谄媚人”、“老好人”的倾向。

  新时代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标准,应该是社会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增长率,应该是量力而行搞建设,造福于民搞建设。

  纠正和反对有些地方、系统、部门、单位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社会总产值论优劣”、“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倾向;纠正和反对巨额举债欠款搞建设的倾向;纠正和反对“煽起、董匀、怂管”搞建设的倾向;纠正和反对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倾向。

  建议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途径

  新时代选拔任用干部的途径,应该实行招考公务员与招录选拔公务员相结合的干部选拔制度。

  实行30年的公务员招考制度,是一项公开公正公平的干部选拔制度。同时,造成了干部队伍成分构成单一化(出家门到校门进机关门)和贵族化(区县乡镇街道部分干部不爱农村、不爱农业、不爱农民)的弊端。这个问题值得引起决策层的重视。亟待实行招考公务员与招录选拔公务员相结合的干部选拔制度。

  建立健全招录选拔公务员制度。建议推行从优秀工人、优秀科技人员、优秀农民、优秀退伍兵、优秀社区村干部、优秀大学生“村官”、优秀一线工作人员中招录企业领导干部、乡镇区县干部;建议推行从优秀村社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建议推行从特别优秀的村社党支部书记中选拔培养区县领导干部;逐步实现招录选拔公务员人数达到区县乡镇街道公务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建立健全招录选拔公务员制度,是“干而优则仕”“优而能则仕”的思路,是对“考而优则仕”招考公务员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建立健全公务员队伍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

  建立健全招录选拔公务员制度的目的,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改变公务员招考“一条路”、“独木桥”的状况,改变区县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中部分公务员不爱农村、不爱农业、不爱农民“贵族化”的倾向。逐步建立招考、选拔、招录和招聘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制度。

  建议建立健全破格选拔提拔领导干部制度

  考察干部的最佳时机,不是一年一度的例行考评,而是干部在突发事件、生死攸关和重大利害面前的表现。建议对在突发事件、生死攸关和重大利害面前,表现突出水平高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应该破格提拔重用。

  新时代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亟待寻觅新方法新途径。建议对求实创新,担当有为的干部,应该破格提拔重用。

  多年来,选拔提拔干部的身份、文凭、年龄等条件越来越严格,“画地为牢”问题凸显。建议不拘一格用人才,打破惟户口、惟家庭、惟身份、惟地域、惟年龄、惟文凭、惟职称、惟资历、惟台阶等束缚压抑阻碍人才成长的桎梏,破格选拔提拔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干部,营造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人才的社会氛围。

  干部年轻化,不是干部越年轻越好。四五十岁正是干部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黄金年华。多年来,不少45岁左右的干部,因为提拔升职无望积极性减退等着退二线,不少50岁出头的干部,就退二线干吃俸禄不打贼等着退休。这是对干部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建议破格提拔四五十岁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的干部,调动中年干部的积极性。

  建议建立健全内行领导干部制度

  建国初期,各级领导干部多数文化程度低不懂行,实行外行领导内行是必须,是无奈、是过渡。

  建国75年来,党培养造就了数千万身为共产党员又精通业务又红又专的各界精英。因此,实现党领导下的精英治国内行领导,是新时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应该解决、必须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

  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精英治国内行领导。就是政治家治党治国治军、行政家治政、经济家治经、企业家治企、教育家治校,医学家治医、科学家治科、农业家治农、宣传家治宣、新闻家治新、文学家治文、艺术家治艺、体育家治体、卫生家治卫等。纠正一些地方、部门选配领导干部长期存在的“外行领导、强人所难、长非所用、耽搁发展、浪费人才”问题。

  建议推行领导干部内行领导制度各级党委在选配党政、部门、事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时,应该将业务水平列入必须条件之一;应该选配懂业务或熟悉业务或精通业务的领导干部担任地方、部门和事企业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纠正一些地方、部门、事企业单位选配领导干部中长期存在的“论级别”、“推磨子”、“转圈圈”倾向,纠正一些地方、部门、事企业单位长期普遍存在的“外行领导,盲目决策”问题。

  建议推行领导干部定向培训制度党政、部门、事企业单位领导干部跨行业跨界别调动前,应该安排进行定向培训,定向培训考核合格后再提拔调动。解决一些地方、部门、事企业单位长期普遍存在的“外行当家,随意决策”问题。

  建议推行领导干部见习制度。党政、部门、事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或跨行业跨界别调动,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后经考评合格后正式任命任职。改变一些地方、部门、事企业单位选配领导干部长期存在的重级别,“推磨子”,“转圈圈”倾向,解决一些地方、部门、事企业单位长期普遍存在的“外行掌权,决策失误”问题。

  建议建立健全推荐考察干部责任制度

  建议党委实行推荐考察干部实名制度。对党委领导成员明知干部有严重问题而推荐提名导致“带病提拔”的,追究违规推荐提名者的责任;对考察组成员得知考察对象有严重问题隐瞒不报而导致“带病提拔”的,追究违规考察者的责任。纠正推荐考察使用干部中经常出现的“领导定调子,考察抬轿子,腐败案发领导考察人员都无责”的倾向。遏制官场用人腐败恶风毒气。

  建议建立健全民主推荐考评领导干部制度

  建立健全民主推荐考评领导干部制度。增加干部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话语权,

  实行城乡居民民主推荐考评村、社区干部制度;实行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干部、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民主推荐考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制度;实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区县政协委员、区县部局领导,民主推荐考评区县领导干部制度;实行区县领导干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部局领导,民主推荐考评市级领导干部制度;实行市级领导干部、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部局领导干部,民主推荐考评省市自治区领导干部制度。

  实行民主考评领导干部“一票否决”制度。对民主考评不称职票数超过四成的领导干部,查实情况给以降职处理;对民主考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五成的领导干部,查实情况给以撤职处理。纠正有的地方、系统、单位、选拔任用干部中“主要领导说了算,干部群众干瞪眼”的倾向。遏制官场用人腐败恶风毒气。

  同时,“创新”者往往开始不被人理解;有些“创新”往往会突破现行政策、制度、规定。因此,对“创新”的效果应该有个“观察期”,对因“创新”失误者应该有个“容错机制”。保护干部求实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另外,“担当”者往往容易得罪人。因此,推荐、选拔、考评、任用干部,不能简单的“以高票论优劣”,不要苛求“全票当选”。评议领导干部优秀或称职达到六七成就能干,达到七八成就不错,达到九成很罕见。保护干部“担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驻基层调研制度

  建议实行省市区县领导干部驻村(驻社区驻单位驻企业)蹲点调研制度。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一年驻村(社区单位企业 )蹲点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两周;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一年驻村(社区单位企业)蹲点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三周;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一年驻村(社区单位企业)蹲点调研的时间不少于四周。建议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后进村社和包片制度。

  建议实行省市区县机关中拟提拔的中青年干部驻基层帮助工作制度。省市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构中拟提拔的中青年干部,提拔前应驻基层(驻村驻社区驻单位驻企业)帮助工作三个月。

  实行省市区县领导干部驻村蹲点和实行省市区县机关拟提拔中青年干部驻基层帮助工作的目的,是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和作风,深入底层知民心得实情,解剖麻雀指导工作,实事求是干实事促发展。 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盲目随意决策。

  建议建立健全严惩买官卖官制度

  买官卖官,是官场最大的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重典惩治买官卖官,是惩治腐败的重中之重。

  建议对行贿受贿买官卖官者,除了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外,并处行贿受贿金额2倍的罚金;建议对行贿选举者和捆绑行贿选举者,除了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外,并处行贿金额2倍的罚金。对情节严重者的行贿受贿买官卖官者、行贿选举者和捆绑行贿选举者,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实行严惩买官卖官制度的目的,是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经济法律的手段,重典惩治买官卖官腐败和贿选腐败,清除荡涤买官卖官腐败和贿选腐败恶风毒气。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目的,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惩治用人腐败,营造党风政风清正风气,建设德才兼备,廉政公道、求实创新、担当作为、政绩突出的干部队伍。领导人民群众为实现强国富民的“中国梦”团结奋进。

  六、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综合监管制度

  我从事反腐败宣传研究多年,剖析数百起腐败案件,发现在所有腐败案件中,工程项目腐败案件数量最多、涉案人员最广、涉案金额最大、腐败问题最为严重。工程项目领域

  是腐败猖獗的重点区、是腐败危害的重灾区。

  在二三十年内,我国还都处于建设开发的高峰期,还处于国家政府投入工程项目的高峰期。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综合监管制度,是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重点之一。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土地征用监管制度

  实行开发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统一补偿制度。建议制定市区域内统一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统一补偿征用土地附着物金额。撇弃暗箱操作“分户实地核算补偿征用土地附着物标准金额模式” ,对开发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套取国家资金腐败釜底抽薪。

  实行开发建设征用宅基地统一补偿制度。建议制定市区域内统一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推行“整院拆迁补偿模式”,统一补偿宅基地金额。撇弃暗箱操作“分户评估补偿模式”,对开发建设征用宅基地补偿套取国家资金腐败釜底抽薪。

  实行政府组织征用土地和整村拆迁制度。建议制定政府组织征用土地和整村拆迁工作制度,禁止将开发建设征用土地和整村拆迁工作外包,禁止由建设开发单位搞征用土地和整村拆迁。对内外勾结套取国家资金,损害城乡居民合法权益腐败釜底抽薪。

  建议建立健全土地项目招拍挂监管制度

  建议国家制定《土地招拍挂法》,建立健全土地招拍挂监管制度。惩治领导干部干预、内定中标者腐败;惩治内外勾结土地假招拍挂、巧取豪夺国家资产腐败;惩治内外勾结拍而不用,高价转让招拍土地,获取暴利等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标监管制度

  建议国家制定《工程项目招标法》,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招标监管制度。惩治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干部内定中标者腐败;惩治内外勾结假招标,巧取豪夺国家资产腐败;惩治高价转让中标工程项目,获取暴利等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制度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制度。惩治行贿贷款、受贿放贷腐败;惩治恶意拖欠工程款、供货款、工资款索要回扣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惩治内外勾结虚报原料供货量、虚报增加工程量腐败;惩治内外勾结偷工减料、掺杂使假,降低工程项目质量腐败;惩治分包工程项目,尅扣工程项目造价等腐败;惩治内外勾结,套取国家政府扶持补贴项目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验收审计监管制度

  建议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验收审计监管制度。惩治工程项目验收、评级行贿受贿腐败;惩治内外勾结,资产评估套取国家资金的腐败;惩治工程项目审计行贿受贿腐败;惩治内外勾结虚报工程项目规模、面积、投资等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涉及大额资金项目监管制度

  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拨款项目、奖励项目、补贴项目、扶持项目、退税项目等项目监管制度。惩治内外勾结,套取政府项目资金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系统、行业、单位工程项目监管制度。惩治内外勾结,套取工程项目资金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团体采购、单位采购、集体采购等涉及资金采购项目事项监管制度。惩治内外勾结,套取采购项目资金的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涉及大额资金项目监管制度,惩治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

  重点惩治内外勾结,低价超低价拍卖、转让、承包、租赁、处置国家集体所有的矿产、山林、水域、土地、工厂、房产、仓库、大中型成套装备设施等资源资产的腐败。

  重点惩治社保领域行贿受贿违规审批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低保户、困难户、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享受国家政府优惠政策的腐败。

  重点惩治教育领域买卖名校、幼儿园招生指标,惩治内外勾结倒卖名校自费生指标的腐败。

  重点惩治教育、科技、企业、医疗等单位采购大中型装备设备设施中内外勾结,套取国家政府单位资金的腐败。

  重点惩治医疗领域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小病住院、虚假医保、骗取医保资金,加重患者负担侵害患者利益的腐败。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综合监管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对工程项目监管的全覆盖,惩治工程项目领域行贿受贿腐败恶风毒气,让工程项目这个腐败重灾区风清气正。

  七、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监督制度

  2012年12月,我呈送决策层《关于改进健全惩治腐败监督制度的建议》,提出了“建议改进健全纪检监察监督机制”等八项建议。

  近日,在撰写《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监督制度体系思路》时,增加了“建立健全健全人大政协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天网’监督制度”两项内容,形成了“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十项建议。

  建议建立健全人大政协监督制度

  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监督政府、监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监督官员依法履职制度,还有待于建立健全。

  建议发挥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监督各级官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监督官员制度。

  长期以来,人民政协组织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参政议政,相互监督依法治党(团体),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监督官员依法履职制度,还有待于建立健全。

  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中,可以提交有检举官员腐败线索或转送人民群众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

  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中,可以提交有检举官员腐败线索或转送人民群众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

  建议在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向人大议案委员会,提交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或转送人民群众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

  建议在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闭会期间,政协委员可以向政协提案案委员会,提交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或转送人民群众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

  建议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议案委员会,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分别转送被检举者的管理机关的纪委监委:即中央纪委监委、省市区县纪委监委。

  建议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举官员腐败线索的提案,经查为实者,给与表彰奖励;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举官员腐败线索提案,经查为虚假者,给予批评训诫;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举官员腐败线索提案,经查实为诬陷者,给以撤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人大、政协监督官员依法履职制度的目的,是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的作用,监督官员依法履职,让各级官员置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之下,及时发现官员腐败问题,及时检举官员腐败线索,及时惩治腐败官员。

  建议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制度

  几十年来,实行的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监察局受同级政府领导的监督机制,“是儿媳监督婆婆”的机制。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的作用大打折扣,监督一二把手的作用大多是形同虚设。这是党和政府监督机制的最大弊端,亟待改变。

  建议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制度:将现行的纪检、监察部门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改革为上一级级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人、财、物同所监督的党委、政府脱钩;业务上受上一级党委纪检、上级政府监察部门的领导。

  纪委监委对所监督的党委政府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同步日常全程监督。改变现行纪委监委“儿媳监督婆婆”的机制;改变现行纪委监委监督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尤其是监督党政一把手软弱无力流于形式的状况;改变有的地方、系统、行业、单位的纪委监委沦为“一霸手”工具的状况;改变现行纪委监委平时监督不到位,腐败案发算总账损失太大的状况。

  建议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

  多年来,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优良传统明显弱化,有的领导干部贪心不足,随心所欲,肆无忌惮。这是反腐败斗争中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建议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对利用信件、手机、网络等方式实名举报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利用信件、手机、网络等方式实名举报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属实的,建议给予追回涉案财物总额5%的奖励;对匿名举报领导干部重大腐败问题且有具体线索证据的,纪委监委应予立案查处;对匿名举报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没有具体线索证据的,纪委监委只存档不予立案;对道途听说实名或匿名举报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查证为失实的,对举报失实者给以警告训诫的处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调查真相保护清白领导干部;对实名或匿名举报领导干部重大腐败问题查证为蓄意诬陷他人者,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打击蓄意诬陷违法犯罪,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调查真相保护清白领导干部。

  近年来。农村行政村普遍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是推行村务民主,村民监督基层组织依法行政,监督基层干部依法履职,防止基层干部腐败的制度创新。建议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惩治村民身边的腐败。

  建议制定《社区居民自治法》,建立社区、小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社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依法行政,监督社区、小区干部依法履职,及时发现惩治城镇居民身边的腐败。

  建议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制度

  近几年来,网上和手机互动举报腐败案件众多,经查证举报属实概率较高,一些腐败分子很快原形毕露,网民百姓啧啧赞叹。

  同时,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却少有作为,损害了主流媒体的声誉,有损党和政府的威望。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问题,亟待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制度。

  建议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实行逐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于证据确凿的省管、市管、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重大腐败行为,应该允许新闻媒体公开发稿进行舆论监督,促进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惩治腐败;对于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新闻媒体不得公开发稿,应该采取向中纪委、监察部发内参稿进行舆论监督,为中央惩治腐败提供依据。

  新闻宣传应该贯彻执行“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宣传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策和制度建设,宣传惩治重大腐败案件的进展情况,宣传廉政勤政的典型。反对爆炒腐败新闻,造成反腐败新闻宣传“微观真实,宏观失实”自毁形象的倾向。

  建议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相互监督制度

  多年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光荣传统大大弱化,表扬和自我表扬的风气盛行不衰,自我吹捧和相互吹捧的歪风愈演愈烈。这是领导班子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建议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制度:对知晓领导班子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制止、汇报的,给予表彰;对明知领导班子成员有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汇报的,给以党纪处分;对明知下属领导干部有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处理的,给以党纪处分;对明知同级或下级领导干部有腐败问题而“带病推荐”或“带病提拔”的,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建议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

  有些高级豪华社交场所,成为腐败分子逍遥享受、钱权交易、财色交易的藏污纳垢之地。建议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高级豪华会所、高级豪华别墅酒店饭店、高级豪华舞厅、歌厅、高级豪华洗浴按摩等娱乐中心、高级豪华高尔夫球场、棒球场、网球场等健身休闲场所,一律实行实名消费制度。便于纪委监委对监督对象同步监督。

  建议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

  多年来,各级政府审计部门人力不足,审计面太小,审计结果不公开,审计效果不理想。这是审计监督机制中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建议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满足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审计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需要;审计结果在政府网或审计局署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议建立健全金融监督制度

  多年来,金融监督力度弱化,成为腐败分子转移赃款,洗白赃款,逍遥法外的渠道。这是金融监督机制中的一大漏洞亟待解决。

  建议建立健全金融监督制度:纪委监委同金融部门联网,及时掌握监督对象和家人近亲的大额资金收入、大额资金存款股票理财、大额资金投资、大额资金置业、大额资金流动、大额资金汇款等异动情况,为惩治腐败分子提供精准情报。对监督对象、家人及近亲汇往境外、国外的大额汇款,金融部门应在征得纪委监委同意后放行。

  建议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公示监督制度

  多年来,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千呼万唤不出来,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很坏。这是反腐败斗争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亟待决策层决断实施。

  建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监督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钱物工程项目等实权干部定期申报个人及家庭财产的制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对领导干部不明来源的财产、隐瞒不报的财产,由中央制定统一政策处理;对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钱物工程项目等实权干部的家人及近亲移民欲转移到境外、国外的财产,应由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放行,对其超过正当收入不明来源的财产、隐瞒不报的财产,全部上缴国库。

  建议建立健全大数据“天网”监督制度

  2024年8月13日,《红歌会网报道》,今年以来,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大数据监督,通过“算法”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539条涉嫌违规占用公租房的问题线索被大数据监督“筛”了出来。攸县纪委监委共发现公租房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2件,党纪政务立案16人,并督促县住建局收回、腾退违规占用的公租房52套,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委创造的大数据“天网”监督方式,为案件查办提供了“精准制导”,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抄作业”的模版,极大地节约了人力,提高了效率,展现了大数据“天网”监督反腐败的神奇魅力。是利用高科技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创举,具有在全国推广的价值和意义。

  建议中央在全国推广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委运用大数据“天网”,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建立健全大数据“天网”监督制度。各级纪委监委监督网络与财税、金融、房管、工商、交管、人社、海关等部门联网,建立大数据智能化监督“天网”。对监督对象(含监督对象的家人近亲)进行日常监督。

  及时掌握监督对象购置房产、地产等不动产异动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对象购置飞机、大中型船舶、豪车、豪艇等动产异动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对象奢侈消费异动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对象巨额存款、巨额股票理财、巨额借贷异动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对象接受大额遗产、赠予、意外偶得收入异动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对象大额汇款、赠予异动情况;及时掌握监督对象移民、向国外境外转移资产异动情况等。

  建立健全大数据“天网”监督制度的目的,是利用大数据算法,编织高科技监督“天网”,及时掌握监督对象资产异动情况,为反腐败提供“精准制导”线索。让贪污受贿腐败分子有钱不敢存款,不敢投资置业,不敢接受大额汇款,不敢对外大额汇款,不敢奢侈消费等。否则,就会原形毕露身败名裂。提高办理贪污受贿腐败案件的效率,减少办理贪污受贿腐败案件的成本。编织不能贪污受贿腐败的监督“天网”,强化不敢贪污受贿腐败的震慑。

  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监督制度,是建立健全反腐败“火眼金睛”制度体系,对监督对象进行全面、全程、全部、同步监督,及时发现惩治腐败分子。减少腐败案件的发生率,减少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减少腐败大案要案重案。

  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惩治腐败法规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铁腕反腐,建立健全多项惩治腐败制度。

  同时,全国各省市区县、各专案组对惩治贪污受贿案件定案处置标准不一,伸缩无序宽严失谱问题普遍存在:有的贪污受贿数万元,就被开出党籍、开除公职、起诉判刑;有的贪污受贿数百万元,却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或降低退休待遇了事;贪污受贿百万元、千万元、数千万元,都被判刑10余年;贪污受贿上亿元、数亿元、十亿元、十多亿元,只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近年来,仅有受贿17.88亿元的的原华融资产董事长赖小民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宽严失谱反差强烈,导致社会负面传言多多,导致贪污受贿犯罪分子“一人受罪(服刑),几代受惠”,有损党和政府的威望,引发了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

  贪污受贿腐败分子前“腐”后继、“窝案”、大案、特别巨大案件频发的实际,呼唤着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惩治腐败法规制度。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微案小案大案与特别巨大案件严宽适度的制度

  多年以来,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不开杀戒的政策弊端极大,不杀不足以震慑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杀不足以遏制贪污受贿犯罪满意发展的势头。对特别巨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处以极刑,是必须必要必行的。

  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惩治贪污受贿定案处置标准。

  建议对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对受贿1亿元以上的贪污受贿分子,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含赠予给家人亲友的财产),原则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建议对贪污10万元至20万元以内、或受贿20万以上50万元以内的腐败分子,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并处罚金,原则上不移送司法机关或判处判处缓刑。

  建议对贪污20万元以上、或受贿50万元以上的腐败分子,处以罚金判处实刑。

  建议对贪污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或受贿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的腐败分子,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含赠予给家人亲友的财产),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终身监禁。

  建议实行微案、小案、大案、巨案与特别巨大案件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微案、小案、大案、巨案与特别巨大案件严宽失谱的倾向,震慑贪污受贿腐败犯罪分子,减少贪污受贿微案、小案入刑人数和减轻监狱压力,实现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党纪、政纪处分与“双开”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对贪污10万元以内、或受贿20万元以内的腐败分子,给以开出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处以罚金;对自首投案且上缴赃款罚金者,给以开出党籍、撤销职务、留职查看的处分。

  建议对贪污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或受贿20万以上50万元以内的腐败分子,给以开出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处以罚金,移交司法机关审理;对投案自首且上缴赃款罚金者,不移交司法机关。

  建议实行党纪、政纪处分与“双开”罚款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党纪、政纪处分和“双开”处分盲目随意、差异过大失谱的倾向,震慑贪污受贿腐败犯罪分子,减少贪污受贿微案、小案入刑人数和减轻监狱压力,实现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实刑与缓刑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对移交司法机关贪污20万元以内、或受贿50万元以内的腐败犯罪分子原则上判处缓刑;建议对抗拒办案、拒不上交缴赃款罚金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判处实行刑。

  建议实行缓刑与实刑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入刑与非刑盲目随意、差异过大失谱的倾向,鼓励贪污受贿腐败分子全额上缴赃款和罚金,实现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抗拒与自首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对抗拒办案拒不上交赃款罚金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量刑上从重判罚;建议对自首投案上交赃款罚金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量刑上从轻判罚。

  建议实行抗拒与自首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差异过大失谱的倾向,鼓励贪污受贿腐败分子自首投案,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没收财产与罚金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在以纪依法惩治贪污受贿行贿犯罪分子的同时,对所有贪污受贿行贿分子处以贪污受贿行贿金额 2倍的罚金;对贪污100万元以上、或受贿500万元以上的腐败犯罪分子,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含赠予给家人亲友的财产);建议对自首投案的贪污受贿分子、自首投案的行贿分子,最低处以贪污受贿行贿金额等额的罚金。

  建议实行没收财产与罚金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加大对贪污受贿行贿分子的经济处罚,打击震慑贪污受贿行贿犯罪,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严宽失谱国有公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倾向,纠正惩治行贿犯罪过于宽大打击震慑无力的倾向。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上缴赃款罚金与拒缴赃款罚金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对全额上缴赃款罚金的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行贿分子,从轻处理或从轻判刑;建议对拒缴赃款罚金转移财产的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行贿分子,从严处理或从重判刑。

  建议实行上缴赃款罚金与拒缴赃款罚金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严宽失谱和国有公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的倾向,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死刑与死缓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对贪污1000万元以上且未上缴赃款和罚金8成以上的腐败犯罪分子、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建议对受贿1亿元以上且未上缴赃款和罚金8成以上的腐败犯罪分子,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建议对上缴8成以上赃款和罚金的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腐败犯罪分子,从轻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建议对上缴8成以上赃款和罚金的受贿1亿元以上的腐败分子,从轻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建议实行死刑与死缓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 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对特别巨大贪污受贿腐败分子过于宽大的倾向,鼓励特别巨大的贪污受贿腐败分子积极上缴赃款罚金,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减刑与假释严宽适度的制度

  建议对上缴8成以上赃款和罚金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假释;建议对未上缴8成以上赃款和罚金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取消其减刑假释资格。

  建议实行减刑与假释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对贪污受贿腐败分子过于宽大的倾向,鼓励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积极上缴赃款和罚金,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发放与取消基本养老金严宽适度的制度

  现在,年满60岁刑满释放的原公职人员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都在2000元以上,高于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的10倍以上,社会反映强烈。

  建议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上缴全额赃款和罚金的刑满释放的原公职人员,继续按照现行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建议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未全额上缴赃款和罚金的刑满释放的原公职人员,按照居住地城乡居民标准发放养老金。

  建议实行发放与取消基本养老金严宽适度政策的目的,是纠正惩治贪污受贿案件中对贪污受贿腐败分子过于宽大的倾向,鼓励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全额上缴赃款和罚金,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

  建立健全惩治腐败法规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惩治腐败法规制度,实现惩治贪污受贿案件的规范化,解决惩治贪污受贿案件定案处置标准不一,伸缩无序宽严失谱问题。用法规制度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震慑贪污受贿犯罪。

  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八个思路,是我30多年宣传研究廉政建设反腐败成果的总结浓缩。其中,有的制度已经建立,有的制度正在健全,有的制度亟待建立,腐败综合制度体系亟待建立健全完善。

  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目的,是建立健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腐败就会暴露,就会得到惩治的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腐败是一种危害极大、传染蔓延极快、“抗药性”极强的“社会瘟疫”和“社会常见病”;幻想惩治腐败“毕其功于一役”、幻想惩治腐败靠人治靠运动靠大开杀戒,是难以如愿的;惩治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最为关键的是落实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再好的制度体系,没有落实等于零!

  建议决策层抓好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建设,将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落实到实处,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将党政军警金(融)企(央企国企)要员的腐败大案要案降下来,将千万元以上的腐败大案要案降下来,将行业的腐败大案要案降下来,将城乡人民身边的腐败大案要案降下来!

  建立健全反腐败综合制度体系的八个思路,是我的一家之言,同专家学者切磋交流,供决策层参考。

  2024年9月18日 于陕西长安

  【文/张宝贵,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作者简介】张宝贵,陕西省西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柳青文化研究会理事、陕西省社区文化促进会顾问、原陕西省县市报协会主席、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政协原秘书长。运用毛泽东哲学思想采写新闻搞社科研究40年,100多次获得中国新闻奖等全国省市新闻奖、社科奖,180多项宣传研究建言成果写入中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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