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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建民:为什么要回到人民公社体制?

2024-09-26 17:38:25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钟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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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愿意回到人民公社吗?》一文之后,既有网友留言不愿意回到人民公社的,也有网友留言愿意回到人民公社的。那各自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有一位网友(乘风破浪的喜鹊VA)讲到:“一个农民工说,我宁愿给老板打工,受剥削,每天干8小时赚200元,也不愿意回到人民公社,每天累死累活赚2角钱。”还有网友说:“钱从哪里来?能有3000元一个月我就干生产队,别告诉我跟南街村一样一个月250。”

  而另一位网友(远见卓识轮船OA)则说“我愿意,因为 老有所依,住有其屋,病有其医,孩有其学,人人有工作,人人有平等。”另一位网友则说:“大公社,起码有退休金,起码有五险一金,老小有所养,年轻人工作稳定。一解散,连退休金都没有了”。

  很显然,愿意的和不愿意的,都是由自己的正当理由的。

  现在我们就来讨论为什么要回到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

  一,从农民的角度看,为什么要回到人民公社体制?

  上述所引用的是四位网友对要否回到人民公社体制的看法。各有两位持相反意见。

  “我宁愿给老板打工,受剥削,每天干8小时赚200元,也不愿意回到人民公社”,这反映了绝大多数农民的看法和做法。现在的农村年轻人大多选择了外出打工,去赚四、五千元的工资,而不是在家种地。因为仅仅靠家里的几亩责任田,现在已经难以维持个人和家庭正常的生活了。

  但假如人民公社没有解散,而且经过50年的发展,不仅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高度机械化,而且农村工副业也已经有了充分发展,那么,如今的农民收入也会大幅增加。因此,绝不会“每天累死累活赚2角钱”的。原来的人民公社,粮食产量实际上是逐年增长的,到1980年前后的亩产事实上已经到达千斤左右,只是受到国家低价定购的政策影响,因而出现了“高产穷队”的现象。如果改革后指令性的指标取消,让粮食价格按市场需求自然波动,那么,人民公社社员的收入会有一个大的增长;而农业机械化的高度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力的大幅提高,许多的农业劳动力都会转移到社队企业和副业,农村工副业的充分发展,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也会有大幅提高。

  如果人民公社没有解散,那么“大公社,起码有退休金,起码有五险一金,老小有所养,年轻人工作稳定”。这是实实在在的。医疗、保障、文化教育及适宜于普通劳动者成家立业的社会环境,也会和人民公社一道延续下来,就不会有今天这种状况。

  最主要的是,人民公社事实上形成了老百姓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环境。在人民公社时期,一对夫妇两个劳动力负担一个七、八之家,负担三、五个孩子的生活费用,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从总体上来看,人民公社时期的25年也是我国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从1956年我国的人口从6亿多人增加到1983年的10亿多人,净增加了4亿人,平均每年增加1600万人。这一铁的事实说明,人民公社体制是最适合普通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体制。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人民公社体制的存在,意味着不断走向兴旺,他们的家庭会由一家变成两家、两家变三家……。

  这是因为不仅建立工分制的生产队模式,体现了社员在集体生产中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而且还因为“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模式,在体现劳动者按劳分配的要求的同时,也注重发展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从而满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公共需要,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普通劳动者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大幅的改善。

  在与网友交流的过程中,许多人谈到,人民公社体制不变,它也会不断发展的。就像周家庄等单位一样,早就实现了共同富裕,怎么会出现“三农”问题呢?正是在这种比较中,许多人呼吁恢复人民公社体制。

  二,从现实看,为什么要回到人民公社体制?

  今日读到了网友介绍的《孔俊华:一位种田大户对乡村振兴的思考与建言》一文。此文作者孔俊华是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2015年返乡务农至今,所经营农场于2017年被授予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文章对我国农村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归纳了目前农村存在的九个问题:

  “农业弱、农村穷、农民苦”。

  2. “千军万马奔他乡,万户萧疏鬼唱歌”。

  3,“三量齐增”的困境。中国粮食出现了生产量、进口量和库存量三量齐增。

  4. “洋货入市,国货入库”的尴尬。因为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力,导致粮棉油糖等进口不断增加,出现了“边进口、边积压”和“洋货入市、国货入库”的现象。

  5. 农产品价格政策陷入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为了弥补农民的种粮成本、保护农民的积极性,需要继续提高政策性收储价格;另一方面,如果继续提高政策性收储价格,则会进一步加大进口压力,同时收储企业难于实行顺价销售,导致库存积压,财政压力不断增加。

  6. 中国农业的“三不得利”。一不得利,农户穷,种粮食不值钱,种经济作物经常找不到销路。生活水平在贫困与温饱之间徘徊;二不得利,大户苦,国家政策扶持不到位,土地流转不仅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因此,破产跑路的比比皆是;三不得利,国家每年都花了大把的银子,用以调动农民、大户种粮的积极性,可事与愿违,土地荒芜越来越严重,国家粮食安全依然得不到保障。

  7. 岌岌可危的“耕地红线”。农业耕地不断被侵占,建筑用地、观光农业、经济作物及苗木种植大面积增加等,最为严重的是触目惊心的土地荒芜,让这根高度敏感的18亿亩“红线”形同虚设。

  8. “后打工族”的后顾之忧。随着城市化节奏的减慢,随着科技的进步,大量智能设备投入使用,城市用工量逐步减少,返乡农民工将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9. 农村男孩子讨不到老婆。这已成为严峻社会问题。

  为什么改革开放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作者分析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人为地控制着农产品的价格,却不控制农业生产资料——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的价格,导致农民收入在经济在发展的环境中相对减少,中国农业越来越被所谓“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远远甩在后面。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农经济弊端明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就是土地人均占有制,实质是恢复小农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工业经济相比,这种经济模式的特点是自救能力极强,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由于局限于个体生产,由于技术、资金和人力和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发展后劲不足。存在的问题一是大量劳动力依附相对较少的土地,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地块零碎,影响先进农业机械、技术的普及与提高;三是专业化程度低。不仅农业的专业化程度低,而且使农村的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绝大多数都成为以单户经营为主、分散的农户兼业行为,不能产生分工合作的集体效益,进入市场的主要是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或只经过了初级加工的低价位农产品。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几十年延续不变,导致农民的劳动生产力长期难以大幅提高,农民生产的产品数量少、创造的价值就少,从事农业生产的效益低,收入就难以提高,因而农民越来越穷,农村越来越落后。

  受制于中国农业的现状和体制,小农经济模式的粮食种植成本太高,只能温饱、难以致富;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又难以实现便宜的成片规模化土地供应;大搞采摘园、乡村旅游吧,一是客源和销路的问题,二是大量的“非农化”、“非粮化”的东西势必冲击国家的粮食安全。中国“三农”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致使很多乡村尤其是中西部偏远的乡村进入深度凋敝状态,这就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的现状。

  “毫无疑问,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亿万农民群众,只有亿万农民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创造美好生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才能实现。在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背景下,亿万农民群众本身也是变动的,是需要通过制度和资源来进行组织与动员的。缺少组织的一家一户式个体农户显然不可能成为振兴乡村的主体”。“当前中国农村最重大的战略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制度条件是农村集体所有制。乡村振兴显然离不开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的条件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很多值得讨论的空间”(《贺雪峰:不将农民组织起来,振兴乡村就没有可能性》来源:《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布时间:2021-06-06)。

  什么是集体经济?怎样发展集体经济?

  很显然,20多年人民公社的实践事实上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答案。要搞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我们必须重视已有的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积累。而人民公社体制,是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唯一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是唯一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集体经济。

  三,从建国前30年的发展成就看,为什么要回到人民公社体制?

  建国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经过了三个时期:分别是建国之后到1956年以农民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发展时期;从1957年到1983年的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发展时期;1983年到2023年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户个体经营时期。经过73年的实践,农村到底要走什么样的路,实践其实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小岗村和周家庄这两个典型分别代表了个体生产方式和集体生产方式,他们的发展结果事实上已经作出了最好的回答。许多人事实上也已经意识到了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唯一道路。但是,尽管农村和农业需要集体经济的认识似乎已经成为共识,但现实中却并没有切实有效的去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的推动。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与我们对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缺乏明确认识相关。

  从1957年到1983年的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实践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的:

  正是在人民公社二十多年发展的基础之上,我国实现了工业化,由一个农业大国转变成为世界第六的工业化国家,并形成了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

  人民公社二十多年的发展,使我国农业快速实现了电力化、水利化、农田种植和管理科学化,并开始了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趋势,使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从养活6亿多人发展到养活10亿多人,20多年的人民公社不仅使我国人口数量大幅增加,而且也使我国人口的素质也有了全面的提升。

  人民公社的二十多年的实践,为农村改革打下了基础。没有人民公社时期大量的基础工程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根本性的改善,1980年之后的分户种植就不可能形成延续我国粮食不断增产的发展趋势。事实上,人民公社从1964年起,就使我国粮食产量进入了一个长期的上升通道。之所以人们会觉得到推行承包制之后农民才吃饱了饭,是因为我国人口在从1972到1984年人口增长率呈现一路递减趋势:分别从2.46%、2.08%、2.07%、1.77%、1.55%、1.36%、1.34%、1.33%、1.25%、1.28%、1.47%,1.44%,1.31%。因而这一时期也是人均占有粮食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即从吃不饱到吃饱的转变时期。

  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劳动力储备是改革开放人口红利和世界工厂的基础。没有人民公社时期的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劳动力储备,就没有后来所谓的世界工厂和人口红利。人口数量的增加和人口质量的全面提高,事实上正是改革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所在。

  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达到了历史高度,在这一时期,农村教育普及,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的兴修等等,都得益于人民公社体制。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例,在70年代,联合国卫生署提出,中国农村的赤脚医生制度与合作医疗是全世界农村卫生工作的样板。这一时期,农村的健康水平乃至全国的健康水平提高很快。农村消除了大规模的传染病和流行病,儿童的死亡率达到全世界最低,这些都是得益于中国农村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人民公社时期是老百姓生存和发展能力最强的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一对夫妇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可以负担三、五个孩子到成家立业。劳动者这种生存和发展能力在古今中外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但是,政界和经济学界却对我国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模式却形成了否定性的认识。

  不仅高层形成了否定人民公社的相关决定,而且就是许多主导改革的专家、学者对人民公社也都持否定意见。吴敬琏(《重启改革议程一一中国改革二十讲》一书专门讨论农村改革的第六讲)、高尚全(《中国经济制度的创新》第十章)等人无不对人民公社实践持否定意见。王曙光著有《全面反思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一文,其中谈到了经济学界对人民公社的看法,有“关于人民公社体制的七个假说”,认为人民公社体制存在着七个方面的问题:1,“激励不足假说,即人民公社内部没有适当的激励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有问题,导致农民不愿意投入劳动,而是采取偷懒的搭便车的方法。”2,“生产力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约束假说”。3,“监督缺陷假说”。4,“退出权假说”。在人民公社中农民退出的权利被剥夺,这对一个俱乐部或者合作社来说是致命的。没有了退出权,合作社成员就必然理性地选择搭便车,合作社就丧失了提高效率的动力,因为缺乏成员“退出”的威胁;5,“规模边界假说”。“合作社的规模太大,则这个合作社一定会面临崩溃,因为会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会出现大量的监督问题和激励问题”。6,“契约假说”:即人民公社基本上不是一个渐进的自发的过程,而是一个非常激进的过程,这个激进的过程破坏了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的平等契约关系,而成为强迫性的;7,“产权缺失假说”。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包括其他财产权,基本上都是缺失的,这就扭曲了激励。这些专家、学者们完全不懂得劳权经济与产权经济的根本区别,用产权企业、产权制度和产权观念来看待作为劳权企业、劳权制度和劳动实体存在和人民公社体制。这是典型的用西方经济学来解读大寨模式,自己都生了病,还想去给别人去做诊断,提供意见,以己之昏昏,欲使人昭昭!

  正因为如此,虽然许多人觉得我国农村和农业的发展需要集体经济,但在实行行动中却有意无意地避开人民公社模式,甚至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够好好地研究人民公社制度模式。

  从我国的人民公社实践来看,特别是经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模式,事实上很好地体现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模式,既体现了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又满足了劳动者个体的消费需要,是一种很好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生产队建立了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管理体制,大体上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管理权的利益要求;而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也基本上体现了劳动者为集体提供劳动量的差别,并从分配上体现了这种差别,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分配权的要求。可以说,生产队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劳权制度模式,是与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模式。可以这样说,人民公社体制,特别是生产队模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伟大创造,它真正把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的体现成为现实。人民公社制度下的生产队,事实上由于采用工分制而形成了以劳动收入的波动为特征的、对生产经营活动起调节作用的经营机制,从而保证生产队的发展能够满足社员的利益要求。因此,人民公社不是没有激励和监督机制,而是具备了不同于产权企业的按劳分配经营机制。很显然,那些只有产权观念、只懂产权企业、只知道西方经济学的学者、专家们是无法理解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

  从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出发,我们应该承认,人民公社的二十多年的实践是成功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果剔除了人民公社时期因为处于创业时期,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许多方面还处于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中,因而许多问题事实上并不是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而是我国处于早期的工业化时期、处于过渡经济阶段时期,处于人口快速发展时期的特殊性而形成的问题。因此,如果我们把人民公社时期的特殊发展阶段形成的问题与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区别开来,对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体制的实践是完全应该肯定的,人民公社这种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基本体制,是完全应该肯定和优先采用的。

  如果国家不再采用低价定购的政策,那“高产穷队”的现象就会消失,农民收入低的状况就得以改变;如果农业生产实行了高度机械化,就不会存在苦的问题;农业机械化的大力发展,必然使农业生产劳动生产力大幅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会大部分转移到工、副业上来,而工副业的全面发展,自然会大幅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又怎会累死累活干一天只有2角钱的收入呢?如果人民公社进一步发展,社队干部在实践中会不断熟悉以工分制为形式的按劳分配规律,因而会在管理工作中不断适应工分制变化规律,就不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如果我国人口增长减缓,人口增长速度慢于粮食增长速度,所谓吃不饱饭的问题就会自然消失。而当农村经济有了大的发展,农民收入有了大幅提高,对工商业的发展构成需求,就能形成我国国内有效的大循环,就会从根本上消除我国经济发展依赖出口的局面。我国农民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全面提高,会从根本上消除我国老百姓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源,我国就不会出现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

  很显然,建立真正的农村集体经济一一人民公社体制,不只是振兴乡村的需要,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局同样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参考资料:

  《孔俊华:一位种田大户对乡村振兴的思考与建言》,孔俊华昆仑策研究院2024年09月24日 05:40北京。

  贺雪峰:不将农民组织起来,振兴乡村就没有可能性》来源:《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布时间:2021-06-06。

  《王曙光:全面反思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本文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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