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红歌会网上读到陈亮同志《劳动者个人对生产资料和劳动权的占有问题》(2024-10-08 16:43:35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陈亮)一文。文章开头谈到:“最近,钟建民同志为了证明‘公有制的重点就是劳动的个人所有制’,一连发了数篇文章。这些文章反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同等的、非独立的,因而是不完整的。而劳动者个人对劳动权的占有,则是独立的、完整的。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生产中已失去意义,公有制的重点或本质就应该是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从引言看,陈亮同志对我的一些观点可能存在着误解,因而在这里我想作几点说明:
一,我的基本观点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是个人所有制,而不是公有制的重点是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生产资料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因此。说到所有制时,自然既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也有生产劳动的所有制。马克思既然说的是土地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那么这个个人所有制必然是生产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
二,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虽然重点是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但并不等于公有制已经没有意义。因为公有制的实现是体现劳动投入个人所有制的必要前提。
我在多篇文章中都谈到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劳动者的意义在于它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产权赖以存在的基础。一个企业能不能确立劳动者为生产主体,能不能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能不能实现按劳分配,关键是要看这个企业有没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建立劳权制度。一个企业只有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那么,劳动者才可能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一个企业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成员之间才不再有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产权失去意义,企业才有可能体现劳动所有权。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对于劳动者的意义来说,就是它的实现事实上是消去了资产者的主体地位,从而为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为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提供了必要前提。在这里说的是公有制企业的员工之间的关系主要不是产权关系,而是劳权关系,或者说大家都是凭劳动多少说话,而不是凭资产多少说话。
当然,除此以外,公有制对劳动者的意义还在于它使大家都成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劳动者可以与其它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资产(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不再需要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生活资料。
三,如何理解“企业职工无论是以个人还是以集体形式存在,都不是完整独立的资产所有者?作为劳动所有者却是独立和完整的?
我们以一个村办企业或队办企业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队办企业或村办企业,其占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大队所有或村民所有。而企业的劳动者只是企业资产的部分所有者,因而作为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它是不完整、不独立的。这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而如果是国有企业,那企业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企业的职工虽然也有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但他们更不可能成为完整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因为国有资产具有国家范围内的整体性。
而从劳动所有方面看,因为职工的生活消费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他们在劳动所有方面,每个人,每个企业员工都是完整独立的劳动所有者。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公有制企业职工在劳动所有方面都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决定了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
四,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按劳分配,就是为了体现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
什么是社会主义?
有人会脱口就说,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就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区别。10个人可能有8、9个人都会这么说,而且许多的教科书上也是这么说的。但这个回答并不正确。
还有的人说,要搞好公有制企业,必须要有劳动者的觉悟,因为在公有制干活是是为国家、为集体干活,没有集体主义精神,没有一心为公的思想,集体生产经营是搞不好的。因为人性都是自私的。
更有许多人说,过去的公有制经济搞不好,就因为公有制的生产关系适应不了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们的觉悟没有那么高。
……
类似的观点数不胜数。
但这种理解是完全错了。
因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一样,同样是体现个人利益要求的。
人所共知,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一样,难道不也是一种体现个人利益要求的一种分配方式?
按资分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生产成果的分配;难道按劳分配不同样是按照“谁劳动谁受益”的原则进行生产成果的分配?按资分配是体现每个人在资产投入方面的区别,难道按劳分配不是体现每个人在劳动投入方面的差别?按资分配本质上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体现,按劳分配难道不是生产劳动个体所有制的区别?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详细分析了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的行为方式:那就是用自己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换取相应份额的消费价值量。
从社会主义实践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如果它所建立的是劳权制度,那么,这种企业形式所体现的确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
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承包户,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模式进行分配。这种个体经营形式,以土地为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个体经营方式,它所体现的恰恰是劳动者的劳动投入个人所有制:利用公有的土地,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消费品或消费价值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生产队是集体经营方式。由于是集体劳动,因此生产队采用工分制,在生产过程展开的同时对劳动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量进行计量;到年终时根据劳 动者的工分累计总量占集体工分总量的比例,来进行生产队成果的分配。在这里,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较好地体现了劳动者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满足了劳动者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同样是体现劳动者劳动投入个人所有制的生产方式。
有一种说法,认为“生产队的优势者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比如:假设大家没有私心,一心为公;假设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假设大家都各尽所有……”。这种看法完全不符合实际。生产队为什么要采用工分制来进行劳动投入的差别反映并进行产品分配?因为它的假设是每个社员都是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一方面他有与别人不同的消费需要;另一方面他又有与别人不同的劳动投入能力,作为劳动人,其行为方式即是用自己的劳动投入取得相对应的消费品或消费价值。因此,能不能反映社员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并在产品分配上反映出来,决定着社员能不能发挥劳动潜力。正因为如此,才有工分制度的采用,才有社员大会和队委会领导下的管理体制。
如果你真正理解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如果你真正弄懂了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涵义,那你就应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要体现个人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是体现个人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区别在于,资本主义所体现的是资产者的个人所有制,是体现少数人利益要求的个人所有制,而社会主义所体现的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是体现绝大多数人利益要求的个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体现的是资产所有的个人所有制,而社会主义所体现的是劳动所有的个人所有制。
从根本上来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比,不过是要求你把自己的消费水平建立在自己劳动投入的基础之上,建立在自己的劳动贡献的基础之上。在多人共同劳动的情况下,通过劳动投入或劳动贡献的计量方式来确定你在集体生产中的投入数量或贡献的差别,从而在劳动付出与分配所得之间形成紧密联系。
五,对劳动者而言,在劳权企业是赚钱养家,在产权企业是赚钱养资本家。
对于人民公社的实践,学术界基本上是持否定意见,就是在网络上,就是一些自媒体作者,他们在讨论时也给出了否定意见,理由是违背了人性。相反,对于产权企业,特别是对私有制企业,却没有人持否定态度。
大家都知道,在生产队,社员是按照劳动投入多少来参与年终分配的。生产队的经营模式就是大家按照劳动量的差别来分蛋糕;而在私营企业或产权企业,作为劳动者的员工拿的是工资,只有那些老板或股东才能够参与到生产成果的分配中来,因为产权企业都是实行按资分配,你不是资产所有者,你不是老板或股东,你就没有权利去参与红利分配的。
难道人人可以分蛋糕的生产方式就违背了人性?而大多数人无权分蛋糕的生产方式反而体现了人性?难道凭工分参与分配生产成果的生产方式是反人性的,而工劳动者无权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生产方式倒是符合人性的?
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员工性质上是赚钱养家;而在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员工实质上就是赚钱养资本家。这就是劳权企业和产权企业对劳动者的性质区别。在50年前的生产队,农村的一对夫妇可以养活一个七、八之家,可以负担三、五个孩子的生活所需,而今天呢,夫妇两个打工,负担一个孩子的生活所需都非常吃力,多需要父母帮扶。难道今天工厂的劳动生产力还没有50年前生产队的生产力水平高?完全不是,而是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那就是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生产方式是满足全体员工的消费需要,而按资分配的生产方式只是满足老板或股东的资产增殖需要。从人性来说,就是劳权公有制的基本制度,体现了全体劳动者满足个人利益的需要,而产权制度则是体现了资产所有者的少数人的利益要求。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