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到了《顾凌英:驳“苏联亡于公有制”的谬论》(作者:顾凌英 来源:红色文化网 日期:2024-10-26)一文,并由此阅读了《刘永佶:“苏联模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缺陷与历史意义》(科社共运动态+ 2024年10月22日 21:19 江苏),因而我于10月27日写了《苏联模式亡于产权制度,而非公有制》,就苏联模式谈了我的看法。文章就为什么苏联亡于产权制度,为什么苏联人要建立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苏联模式,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产权误区是导致苏联灭亡的关键性原因作了解析。
今日先是在微信中看到了好友转发的顾凌英先生的回应文章:《《顾凌英:离开无产阶级专政和公有制大谈保障劳动者利益,是做梦!》(作者:顾凌英 来源:红色文化网 日期:2024-10-31 )。在此文中,顾凌英先生分别讲了三个问题:一、“苏联模式”有那么不堪吗?二、所谓“劳权制度”靠得住吗?苏联夭亡的原因是什么?
在本文中,就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苏联模式,我讲几个不同看法,与顾凌英老师商榷。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上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反而是消除产权、体现劳权的所有制形式。
在文章中,顾凌英先生认为“苏联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其产权就是全民的。具体的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进行保护;这虽然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保护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是一样的形式。但是他所保护的内容是与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相反的。它所保护的是工农劳动者的产权。”“社会主义国家所保护的工农劳动者的产权的归属与性质首先具体体现在工人的劳动中。譬如社会主义的国有制企业从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各级管理者,都是从工人中选拔。因为在消灭了剥削的苏联工厂,除了工人还是工人,任何干部都只能从工人或工人的子弟中产生。因此苏联的产权制度,直接就体现了是工人阶级在管理工厂。”“正因为这个无产阶级的产权制度真正地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所以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应对战争和灾难,为快速实现工业化而建立的、以国家为主体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才能调动起工人阶级劳动者高度的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积极性。产生出比资本主义社会高出无数倍的劳动生产率,使社会主义的苏联很快就赶上了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工业化的进程。”
公有制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程度不同的公有制,从各种公有制的具体情况来看,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剥削者,因此,历史上的各种公有制因其社会成员的不同而有性质的区别。
我们如果把公有制放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这一特定环境中去,联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来看,这里的公有制已经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而是消灭产权的形式。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这就使公有制企业剩下了唯一的、人格化的生产主体--为企业提供各种劳动的员工,即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最基本的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最重要的性质。
当我们来面对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时我们发现,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另一方面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首先,劳动者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不需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不是(也不需要)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但是,劳动者必须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或在保值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其次,在多数情况下,每个劳动者都必须和其它劳动者结合在一起,进行集体生产。而作为劳动所有者,他也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他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他存在着不断变化的消费需要。由于个人或家庭等方面的原因,每个劳动者在消费需求方面也不一样;第二是每个人由于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家庭或个人的原因,在劳动投入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劳动者,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一方面具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则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资产所有者,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在同一种公有制的条件下,在同一个公有制企业中,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没有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能否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劳动者能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潜力。也就是说,能不能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对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公有制企业,需要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的另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另一个重要性质。
综合起来说,公有制企业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而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就是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性质,是从资产所有权和劳动所有权两个方面对公有制企业综合考察得到的性质。所谓劳动所有权是与产权或资产所有权相对立的一种权利,它的核心内容是与“谁所有谁经营”“谁所有谁受益”相对立的“谁劳动谁经营”“谁劳动谁受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按劳分配权利”。我们常说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当家”的基本原则吗?按劳分配分配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吗?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所谓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更具体点说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权利的具体体现,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本质特征,不仅可以明确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一般区别,同时也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形式的公有制或西方国家公有制的本质区别。
无产阶级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事实上上消灭了人格化的或自然的资产所有者一一资本家、地主及股东等等;不仅如此,而且公有制的实现同时也消灭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在同一种公有制面前,每个社会成员在资产所有方面都是同一的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者,其利益差别不是体现在资产所有方面,而是体现在劳动所有方面。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正是为了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无产阶级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识是,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单纯的剥削者和剥削阶级,消除社会成员在生产方面的差别,从而消除个人产权的基础,正是为了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权利要求,正是为了体现劳动者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而从经济上来说,劳动者当家做主的权利表现为劳动管理权,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权利表现为劳动分配权。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合起来就是劳动所有权。所以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上就是消灭产权,体现劳权的所有制形式。
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从破的角度看,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从而消灭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个人产权形成的基础;从立的角度看,就是以确立劳动者当家做主的生产主体地位,就是要实现按劳分配。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对资本主义而言是消灭产权的形式,对社会主义而言是实现劳动所有权或劳权的形式。
二,关于认识社会所有制的四个要点。
当我们说到社会所有制时,并不仅仅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同时包括了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投入方面的所有制。社会生产力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仅仅把所有制理解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重大误区。
当我们考察一种社会所有制时,它首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这种所有制确立的生产主体是谁?这种生产主体的特点是什么?
明确了所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之后,则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利益要求是什么?这种利益要求在管理上和分配上又具体表现为什么要求?
社会所有制,又称为所有制关系,除了所有制本身之外,还包括与这种所有制特点相适应的权利制度。
根据以上四个要点,我们可以明确一种社会所有制的内容和形式:即某种社会所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及利益要求,即为所有制的内容;与这种主体特点和利益要求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即为这种所有制的形式。
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所有制上的基本区别。
根据社会所有制的四个要点,我们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区别:
1,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的特点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掌握在非生产者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只能通过劳动力的商品化来实现。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使劳动者具有了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同时也使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唯一的生产主体。由于在同一公有制面前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因此,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产权,而是劳动所有权或劳权。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通过体现劳动所有权一一按劳分配、或者说是报酬劳动来实现的。
2,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这里的资产所有者是指那些雇佣了许多工人进行生产的产权主体;而这里的劳动所有者是指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基础上的劳权主体。劳动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的区别是,劳动所有者按照劳动投入量的多少参与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这里的劳动者是主体劳动者;而劳动力所有者只是按市场价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其劳动收入是作为工资,作为成本形式出现的,这里的劳动者是雇佣劳动者。它与企业生产成果无关。甚至与生产成果在变化上呈反比关系。
3,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的要求。这种要求包括资产管理权和资产分配权。通俗地说,也就是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要求。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这种要求包括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两个方面。通俗地说就是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要求。注意,产权是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劳动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当我们谈到产权时,它的主体是资产者或资产所有者;当我们说到按劳分配或劳权时,它的主体是劳动所有者。“工农劳动者的产权”、“无产阶级的产权制度真正地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翁地位”等等,类似的说法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4,与以上三个方面相对应,与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就是产权制度一一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就是劳权制度一一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从所有制角度看,其基本区别就是劳动者当家做和按劳分配与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区别。
社会所有制的四个基本要点又可以分为所有制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方面,即前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社会所有制关系;后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基本经济制度。
本文讨论了所有制的内容和形式问题,明确了所有制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在这里,最重要的是认识和理解四组具有对应关系的基本范畴:
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或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产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
资产所有权或产权和劳动所有权或劳权。
产权制度和劳权制度。
最后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所有制关系与基本经济制度之间,产权制度与私有制是相匹配的关系;劳权制度与公有制是相匹配的关系。这是社会所有制存在和发展具有规律性的要求。我所以说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苏联模式是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模式,就是因为产权制度与公有制是一种错配的模式。在以国家为主体的指令性经济体制下,因为有计划管着,企业缺乏自然的、人格化的资产者还没有什么大问题,但一旦没有了计划管理体制,那么,在没有自然的、人格化的资产者这个主体的情况下公有制企业,会因为缺乏产权主体而产生一系列的弊病。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有些独资的国企被玩到了私人手中,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发生的。形式上的股份制解决不了产权公有制企业缺乏产权主体这一实质问题。
四,苏联的产权公有制模式作为过渡阶段的所有制模式是成功的,但在实现工业化之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延续这种模式是错误的。
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国之后,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国有国营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所以会产生,是因为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经济落后的苏联、中国等国家产生,而这些国家多为农业大国,因而在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治体制后,还不能直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必须首先进行资金积累、快速实现工业化。也就是说,这些落后的国家在形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体制之后,还需要一个过渡时期,,既要应对战争和灾难,又要通过工业化的实现形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因此,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暴力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间的过渡时期的经济模式。正因为它是过渡经济模式,因而它是具有暂时性特点的。也就是说,当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了工业化之后,这种模式就完成了历史使命了。而在事实上,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这种过渡时期的经济模式,大多在二、三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了工业化,成就非凡。这种过渡经济模式的目的是在保证人民生活需要的情况下快速实现工业化。这个时期还谈不上富裕的目标。因此,就过渡经济体制建立和存在的目的而言,它的存在和发展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成就是巨大的。
由于这种经济模式虽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却没有同时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制度。因此,这种模式只是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模式。所以,这里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建立在按劳分配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完全是两回事。把这种社会主义国家在过渡时期的经济模式称为计划经济显然是不恰当的。把这种过渡经济模式当作计划经济体制来批判,更是一种无知。之所以许多人把苏联模式当作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一方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和计划经济的概念缺乏了解,另一方面是对社会主义革命产生的特殊性引起的革命进程的特殊性的无知,
苏联模式只是经济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取得暴力革命胜利之后的过渡经济模式。它只是适用于过渡阶段的国家工业化过程的需要。当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完成工业化进程之后,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是应该进行相应的改革,促使生产方式由过渡经济模式向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转变,形成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公有制经济模式。但是,在斯大林之后,由于苏共领导人走不出苏联模式的误区,始终未能推动这种过渡经济模式向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劳权公有制模式)转变,从而使本来是适应状态的过渡经济模式变成了一种过时的经济模式。这种过时的过渡经济模式的长期存在,使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从而使这些国家的政要和老百姓对社会主义失去了信心,因而在所谓的改革的口号下,又走上了倒退到私有制的经济的道路,从而使社会主义国家走向了灭亡。因此,苏联与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并不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失败,而只是过时的经济模式在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之后未能转变为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
从十月革命胜利到现在,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过去了100多年的时间。这10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告诉我们了什么呢?
从这10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看,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必须经历三个阶段:
一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即在共产党领导下,劳动者团结起来,通过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推翻资产阶级和其它剥削阶段的统治,取得国家政权。前苏联是这样,我国也是这样,其它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着类似的经历。
二是过渡阶段,即劳动阶级在取得国家政权之后,通过剥夺剥削者以及其它途径,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并通过高度集中的指令经济方式,使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能够集中有限的资源来应付战争、灾难,并建立国家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过渡时期的计划经济模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是一种相互矛盾的经济模式,它在方便社会主义国家充分调动和利用经济资源,以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应对战争、灾难和建立完整工业经济体系的同时,也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性质,从而丧失了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因此,苏联模式的产权公有制经济模式,只能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模式。
三是改革阶段,即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阶段。过渡模式的经济体制是一种相互矛盾的模式,因此,必须对它进行改革,以完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当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稳定,而且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体系时,原有的过渡经济模式就应当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模式,即在保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用全面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制度,即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形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而使社会主义企业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与此同时,形成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文化意识形态。这是社会主义革命过程走向完成的结束阶段。
很显然,从实际的情况看,苏联和东欧等国家,事实上是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走完了两个发展阶段,在建立了劳动阶级的政治体制之后,这些国家成功地实现了工业化,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形成了生产力的基础。但是,在这些国家需要进入革命的第三阶段时,却未能走出苏联模式误区,没有继续走向劳权公有制的改革方向,反而是保留了产权制度,走了放弃公有制的倒退的道路。这就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走向灭亡的经济体制方面的主要原因。
一个长期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的政治体制,当然是不可能稳定持久的。
【文/钟建民,红歌会网专栏作者。原载个人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