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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玉才:趋利执法是公权力的蜕变,将会损害形象、流失民心!

2024-12-23 17:46:03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顾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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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强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

  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李强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现在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李强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另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前11个月,非税收入约3.7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10月和11月非税收入增速均在40%左右。

  上述内容向我们透露了几个重要信息:(1)2024年非税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2)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存在;(3)非税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显然与趋利执法有很大关系;(4)趋利执法等违规行为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并引起国家相关部委甚至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何为趋利执法?趋利执法为何会产生并呈加重趋势?趋利执法有何危害?如何制止趋利执法行为?

  所谓趋利执法(或称逐利执法),即以执法办案为名,行攫取经济利益或罚没财物之实;罚没款在上缴、充实地方财政之后,又会按照一定比例以办案经费的名义返还,办案机关因此而得利。

  趋利执法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一、少数地方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背弃党的初心使命,法治意识淡薄,并且存在扭曲的政绩观和狭隘的利益观,将执法行为作为获取经济利益、补充部门经费的途径与手段,借此提高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或少数执法人员的所谓“工作绩效”,忘却执法为民的初衷,导致执法行为与利益挂钩,滋生趋利执法行为,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是最根本的原因。

  二、随着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增大,尤其是房地产经济的下滑,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财政吃紧,一些地方政府为弥补财政缺口,将罚没收入视为重要补充手段,从而导致部分执法部门为完成罚没指标,出现趋利执法行为,如2024年少数地方罚没收入出现异常增长谁敢说与趋利执法行为没有联系。.

  三、办案经费提留制的刺激作用。少数地方或部门实行办案经费提留制,部分罚没款项会被返还给执行机构或办案单位,这对趋利执法无疑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

  四、监督管理不力和惩治不严。一些地方或部门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控力度不足,导致部分执法人员有机会滥用职权、随意执法,以达到趋利目的。同时,对趋利执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难以形成有效威慑.,也是趋利执法屡禁不止甚至愈加严重的原因之一。

  趋利执法由来已久,且近年来呈加重趋势。一些典型案例引发严重舆情和人民群众极大反感。如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的张大爷因转手售卖邻居的芹菜赚了14元,竟因此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了5万元钱罚款;他无法接受这笔巨额罚款,迟迟没有缴钱,竟被追加罚款,罚金涨到了10万。又如广东某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范围未包括拍黄瓜,卖了17份拍黄瓜竟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再如安徽淮南市寿县双桥镇胜利村的农民老顾因农机去不了加油站加油开皮卡车去加油站购买1000多元的柴油给田地里的收割机加油,竟被当地路政拦下罚款3万元。顾先生所在的村委会也开了证明,明确说明他用皮卡车拉柴油是为了自家农机加油,执法部门竟也不予考虑。再如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透露, 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上述趋利执法中的办案人员冷漠无情,他们已不仅仅是趋利执法,有的简直已达到搜刮民脂民膏的程度,如卖芹菜赚了14元的老大爷,竟先被罚5万,后又加到10万,这还有一点对农民大爷的体恤之情吗?这是何等的冷血啊!诸如此类的所谓执法行为是公权力的蜕变,已严重背离了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法为民的初心;动辄实行过度处罚,这哪里是为维护市场秩序执法,简直是借执法之名行搜刮民脂民膏之实。这样的所谓的执法行为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让民众产生执法部门是在“创收谋利”而非维护社会秩序的误解;长此以往,如得不到有力纠正,将会逐渐丧失民心,削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鉴于上述情况,为制止趋利执法行为,更是为了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笔者认为,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要求并督促政府等公权力部门认真学习党的章程及其他各项规定,牢记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勿对人民群众冷漠无情。

  二、要求并督促政府等公权力部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三、要求并督促政府等公权力部门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所有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始终保持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自觉。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等公权力部门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和约束,明确权力的边界和责任;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尽可能限制执法人员的主观随意性,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

  五、完善预算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 管理制度,避免罚没收入“转化”为执法部门绩效;执法部门的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编制,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如由财政部门根据执法部门的职能特征、任务轻重、人员数量等核算所需经费,确保其正常运转不依赖罚没收入。

  六、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大政府等公权力部门信息公开的力度,让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减少权力失控作恶的机会。

  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政府等公权力部门的整肃力度,对滥用权力、趋利执法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问责,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政府等公权力部门中具有趋利执法等违法违纪倾向者都能受到震慑并警醒。

  【文/顾玉才,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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