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从红昆仑策网读到了《荣兆梓: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国家所有制的几个理论问题》(2025-01-12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作者:荣兆梓)一文。
在这篇文章中,荣兆梓教授就如何结合社会主义实践正确认识马克思的未来社会公有制、怎样概括社会主义公有制区别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历史特征、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何以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政治经济学应当如何理解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资本存在的原因,国有资本产生的条件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
荣兆梓教授认为:马克思关于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设想与现实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具有实质性的差异,不能混为一谈;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过渡时期”所有制理论却与社会主义实践相吻合,这里所谓“过渡时期”应当理解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整个历史时期。文章概括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个历史特征:一是生产条件分配的二重规定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并存,两种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具有对内的排他性;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嵌入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环境中,社会主义公有制对外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具有相互的排他性。由于旧式分工、市场经济、“资产阶级权利”等原因,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组织“自由人联合体”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国家还不会消亡,全民所有制只能采取国有制的形式。股份公司制改革使得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形态,公有制的内在矛盾是公有资本存在的根源,国有经济所有者与从业者相分离则是国有资本产生的条件。
荣兆梓教授在探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结果中居然得到了“股份公司制改革使得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形态,公有制的内在矛盾是公有资本存在的根源,国有经济所有者与从业者相分离则是国有资本产生的条件。”的结论,这说明他既不懂得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又不懂得股份制的性质与特点。
当我们说到社会所有制时,并不仅仅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同时包括了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投入方面的所有制。仅仅把所有制理解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重大误区。
当我们考察一种社会所有制时,它首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这种所有制确立的生产主体是谁?这种生产主体的特点是什么?
明确了所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之后,则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利益要求是什么?这种利益要求在管理上和分配上又具体表现为什么要求?
社会所有制,又称为所有制关系,除了所有制本身之外,还包括与这种所有制特点相适应的权利制度。
根据以上四个要点,我们可以明确一种社会所有制的内容和形式:即某种社会所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及利益要求,即为所有制的内容;与这种主体特点和利益要求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即为这种所有制的形式。
根据社会所有制的四个特点,我们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区别:
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的特点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掌握在非生产者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只能通过劳动力的商品化来实现。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使劳动者具有了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同时也使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唯一的生产主体。由于在同一公有制面前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因此,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产权,而是劳动所有权或劳权。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通过体现劳动所有权一一按劳分配、或者说是报酬劳动来实现的。
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所确立的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这里的资产所有者是指那些雇佣了许多工人进行生产的资产主体;而这里的劳动所有者是指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基础上的劳动主体。劳动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的区别是,劳动所有者按照劳动投入量的多少参与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而劳动力所有者只是按市场价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其劳动收入是作为工资,作为成本形式出现的。它与企业生产成果无关。甚至与生产成果在变化上呈反比关系。
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的要求。这种要求包括资产管理权和资产分配权。通俗地说,也就是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要求。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这种要求包括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两个方面。通俗地说就是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要求。
与以上三个方面相对应,与资本主义所有制或私有制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就是产权制度一一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与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相适应的权利制度就是劳权制度一一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从所有制角度看,其基本区别就是劳动者当家做和按劳分配与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区别。
社会所有制的四个基本要点又可以分为所有制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方面,即前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社会所有制关系;后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基本经济制度。
荣兆梓教授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探讨,却没有形成社会主义生产主体一一劳动所有者的认识,没有形成劳动所有权的认识,从而完全没有搞清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满足社会主义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利益要求的本质特点。
由于没有把握社会主义所有制分析的核心要点,因而对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区别缺乏正确认识,从而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确立的生产主体及利益要求缺乏明确认识,从而导致荣兆梓教授把体现资产者当家做主和按资分配的股份制制度当作了国有企业的适用制度。
【文/钟建民,红歌会网专栏作者。原载个人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