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反腐力度空前未有,中纪委的反腐通报,成绩一年比一年沉甸甸,然而底层老百姓的看法却似乎发生了异变,从最初的兴奋、支持,到惊诧、愤怒,再到现在的失望和漠然,不少人还产生了“洪洞县里无好人”和“不反腐败要亡国,真反腐败会亡党”的偏激看法,甚至还滋生出反腐就是“瓷器店里打老鼠”的想法。
“瓷器店里打老鼠”这个比喻最早源于1949年陈毅元帅用来形容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大上海的战略决策。上海当时是全国最大的城市和经济中心,国民党在此设有重兵防守,中国共产党的目标是既要歼灭国民党守军,又要确保上海市区免遭破坏。因此,陈毅元帅将这一方针形象地比喻为“瓷器店里打老鼠”,意指在打击敌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城市的基础设施和民众生活。
这一比喻后来指在多重约束条件下寻找最优解,既要达到目标,又要保护好现有的条件或环境。也指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既要结合当下又要考虑长远,采用最适当的方法,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佳效果。
那么,新时代人们为什么会有反腐败就是“瓷器店里打老鼠”的想法呢?
一是素有“终端反腐”之称的“阳光法案”,37年都无法通过全国“两会”审议提交全国人大付诸立法,而看看每年全国“两会”人员构成,就知道“阳光法案”为什么通不过的原因了,就知道究竟是哪些人在害怕自己藏在暗室或者密室里的那些价值不菲的名贵瓷器被打坏或者被老鼠撞碎了?是不是怕“阳光法案”通过立法了,自己也难免会落得个“木匠做枷自作自受”的下场?
二是腐败已经渗透到我们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外交的各个方面及各个层级了,而且现在的腐败分子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小打小闹了”,而是动辄贪腐几亿数十亿,甚至成百上千亿,但是对这些巨贪却极少处以极刑,国家和人民的“粮仓”都快要被这些“硕鼠”搬空了,还不把它们“团灭”了,难道还要用纳税人的血汗再给它们养老不成?难免不让普通老百姓对反腐产生“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山水总会有相逢!”的想法。
面对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却在持续猛涨的严峻态势,必须转变“瓷器店里打老鼠”思维,而要把腐败分子们都赶进“风箱”,让他们“两头受气”——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和举报,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多重惩处。
一是对“阳光提案”进行全民公决或者网调,然后直接提交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如果谁再反对或者阻挠,是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政协委员的,直接取消其代表或者委员资格,是党和国家各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坚决撤消其现有领导职务,同时彻查其及家庭成员收入是否合法。
二是自上而下,从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开始,“一把手”带头,向全社会公开其本人、家庭成员及亲属财产情况,不按时或限期公开的,责令辞职,然后彻查其本人、家庭成员及亲属收入是否合法。
三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或者明显超出本人正常合法收入部分,一律没收充入国库。财产所有人或者占有者入刑。
四是禁止腐败分子子女参军、入党、“考公”、提干、高消费、从事演艺事业、进入“双一流”大学学习或深造。
五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贪腐100万元以上的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贪腐300万元以上的判处死刑,核准后立即执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为腐败分子开脱罪行或者减轻处罚的,按徇私枉法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顶格惩处。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是否敢于进行伟大斗争,进行真的自我革命,“三不腐”机制能否真正落地并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不在于调门有多高,也不在于硬话和狠话有多少,也不在于反腐理论和讲话表面上有多么高屋建瓴和系统化,而在于人民群众非常渴望、普遍认可和真正满意的实实在在的行动有多少。
【文/jyk_123,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