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听到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句话的原话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这句话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这句话的原意是对迟到的正义的批评,对低效率的法庭审判的不满,表示迟来的正义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真正的正义,尤其是对受害者来说,迟到的正义已经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这样的正义不能称之为正义。
然而,这句话在传播过程中,常常被表述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样的表述虽然强调了正义最终会实现,任何犯下罪恶的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但是这种表述方式改变了原句对迟到正义的批评态度。
我认为,对这句话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正义不会缺席,正义也不能迟到”。为什么这样说呢?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
第一,“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的基本要求
什么是“正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①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如伸张正义、主持正义。②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如正义的事业、正义的战争。”
“正义”的基本含义包括“公正”和“有利于人民”这两个基本点。
那么,什么是“公正”?《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如为人公正、公正的评价。”
什么是“有利于人民”?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利。
在“公正”与“有利于人民”这两个基本点中,“公正”是行事的基本准则,“有利于人民”是行事的基本目的。这两者的关系是:“公正”是为“有利于人民”服务的,是否“有利于人民”是衡量“公正”的根本标准。也就说,如果行事不公正,就不能有利于人民;而如果行事的结果不利于人民,就不能做到真正的公正。
例如收取个人所得税,如果要求人人都按收入的10%来纳税,看似公正,实际上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因为他们的收入最多只能维持生活的基本需求,甚至连维持生活基本的需求都做不到,如果也按收入的10%来纳税,就会使他们无法维持生活的基本需求。而对于高收入者来说,他们花费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就能过上很奢侈的生活,如果要求他们也按收入的10%来纳税,那么对中低收入的人来说,则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正义”是广大民众对社会的基本要求,一个缺乏正义的社会是不合理的。
第二,从长远来看正义不会缺席,从眼前来看迟到也是缺席
从时空上来考察,迟到与缺席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不能截然分开。这是因为,迟到与缺席总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学校每天上午有四节课,一个学生在学校上第一节课没有到校,只上了后面三节课,那么从整个上午来说,他是迟到了,但就第一节课来说,他又是缺席了。这说明:从时间尺度上来看,暂时的迟到也是缺席。
然而从整个人类的历史来看,社会进步是一个总的趋势,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追求正义的历史,尽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存在非正义的现象,但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社会发展规律。例如,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都是正义战胜邪恶的结果,只不过封建社会战胜奴隶社会的邪恶之后,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的邪恶之后,又都产生了新的邪恶。而社会主义要完全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现象,必将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的邪恶。所以,从长远来看正义是不会缺席的。
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正义在眼前的迟到就是缺席,这是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容忍正义在眼前的迟到。例如,一个人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了别人的正当利益,如果执法和司法机关不去制止和惩罚这种现象,那么受害人是无法容忍的。这就像剥削和压迫一样,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欢迎自己被别人剥削和压迫,什么时候别人对自己的剥削和压迫不解除,他都会认为是正义的缺席。
第三,维护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责任,“正义不能迟到”是对其的基本要求。
一个社会有没有正义,是由其社会制度和包括政府、立法和司法机构以及军队、警察在内的国家机器所决定的。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合理,国家机器行事不公正,不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偏重于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正义可言。
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器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的,因此,维护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责任,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器必须始终坚持维护正义。
前面说过,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正义在眼前的迟到就是缺席,因此,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就应该始终把维护社会正义作为国家的首要任务。如果采用种种借口,允许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非正义的现象存在,而不是积极努力地去克服非正义的问题,就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至少不能算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由此可见,“正义不能迟到”是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要求。
总之,从长远来看正义不会缺席,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正义在眼前的迟到就是缺席。所以,“正义不会缺席,正义也不能迟到”,这才是正确的正义观。
【文/阿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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