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3月31日消息,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问题。通报称,2019年至2021年,王东霞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花费财政资金249.62万元打造“经典观摩路线”,对沿线21个行政村共计40多万平方米墙体喷漆刷白。王东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此前2024年6月24日,商丘市纪委监委宣布,宁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王东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商丘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9月2日,商丘市纪委监委宣布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东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时决定终止其宁陵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东霞等人的被查和通报,是河南省反腐败工作成效的体现,彰显了河南省打击腐败的决心,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然也暴露了诸多问题。
一、王东霞等人的被查,暴露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法律信仰缺失,对法律和纪律缺乏敬畏之心,为了个人利益或不当目的而不惜违法违纪。
二、王东霞等人的被查,暴露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三观”出现偏差,党的宗旨意识不强,政治觉悟不高,道德修养不深,在价值判断和人生道路选择上误入歧途。
三、姑且不谈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东霞早在2019年至2021年,就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形式主义的一种重要表现),然三年多后才被查处,并且在此期间还先后提升为宁陵县副县长和宁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说明形式主义在王东霞先后任职过的柘城县和宁陵县较为严重,乃至在商丘市都有一定市场。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少数地方或部门的上级领导本身就存在形式主义作风,下级就容易跟风效仿。
四、王东霞大搞“形象工程”后却能带病提拔也折射了少数地方或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错误的政绩观。部分干部将个人的升迁和利益置于首位,追求短期可见的政绩,认为搞形式主义能够快速出成果、显政绩,从而获得上级的认可和提拔;于是将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做“表面文章”上,而忽视了实际效果和群众需求。
五、王东霞大搞“形象工程”后却能带病提拔也折射了柘城县和宁陵县及其上级党政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存在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考核指标往往过于注重表面的形式和数据,而对实际工作成果和群众满意度的考量不足;这就导致一些人为了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不得不采取形式主义的做法,这也是王东霞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原因之一。
六、王东霞带病提拔也折射了相关地方的政治生态出了问题。如2024年3月18日宁陵县委原书记马同和官宣被查,2024年6月24日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东霞官宣被查,2024年8月13日宁陵县委书记蔡勇官宣被查。短短几个月时间,前任及现任书记和一个常委先后官宣被查,这难道还不能窥知一斑吗?
七、王东霞带病提拔也折射了相关地方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漏洞,表明在当地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审核等环节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不够深入细致,没有及时发现王东霞等违纪违法官员存在的问题,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干部被提拔任用。
八、王东霞带病提拔也折射了相关地方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和有效,导致权力容易被滥用;监督的漏洞使得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未能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九、王东霞带病提拔也折射了少数地方对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还需加大,威慑力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形式主义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往往偏轻偏软,使得本地或本部门官员缺乏应有的畏惧心,从而敢于铤而走险。
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遏制和整治形式主义,避免或减少“带病提拔”现象,并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向深入,笔者认为,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要求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绝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二、必须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政绩。
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水平,始终保持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自觉;要培养务实作风,引导干部养成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摒弃形式主义的不良倾向。
四、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完善考评机制。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减少对形式性指标的过度依赖,增加对工作实际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的考量权重。要注重过程评价,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和评价,不仅看结果,更要看过程是否立足实际,是否合规合情合理。
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极力避免“带病提拔”。
六、纪检监察部门要勤于监督、善于监督,平时要注意观察被监督对象的蛛丝马迹,且要注意汇总梳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曝光信息,及早发现和揪出腐败分子,以免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大党委、政府等公权力部门信息公开的力度,让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公开,增强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或滥用权力的机会。
八、要持续保持且适当加大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问责,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腐败分子和潜在的腐败分子都能受到震慑,及时警醒和悬崖勒马。
【文/顾玉才,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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