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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战斗的——我的学术经历和学术观点简介

2018-10-21 09:55:25  来源: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作者:周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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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学术经历真是“一言难尽”。有人问我:你究竟是研究什么的?我还真说不清楚,可以说是碰到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问题,涉足的领域不少,但哪个领域都不能算是专家。

  1955年,我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学习,本科、研究生都是攻读政治经济学专业。1962年,毕业后留校当教师,教政治经济学。1964年,中央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苏联东欧研究所。于是,我调到苏联东欧研究所工作,1990年后,还兼任该所所长,一直到2002年才离开。起初是研究苏联经济问题,改革开放初期,出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主要写了关于苏联经济改革方面的文章和上报材料。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苏联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我不得不转而重点研究戈尔巴乔夫推行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这已是属于科学社会主义学科范围的问题了。经常有人以为我是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的,其实那是半路出家。

  1986年以后,我调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从事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当时最热门的是邓小平理论,学术界议论纷纷,各种看法都有。为了进行研究生的思想教育,给博士研究生讲授“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这门课,我又研究邓小平理论以及社会上的各种思潮,写了《邓小平经济理论》、《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理论》等著作。

  2000年,我从行政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2010年,中央准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需要有人统稿,负责这项工作的有林同志就拉我和梁柱同他一起进行统稿工作。这项工作,艰苦备尝,但收获不小,前后共花了3年时间,直到2012年9月,中央批准正式出版,才告一段落。这样,我又算搞了一段时间的国史研究工作。

  我的学术生涯,真是五花八门,但总起来说,应该说是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

  我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它的基本原理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必须认真读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踏踏实实地学,不要想去“打擦边球”,搞什么“离经不叛道”这类事情;同时,马克思主义又是战斗的,没有批判精神就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更谈不上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上出现什么思潮,我就忍不住要进行论战。我经常同学生讲,如果见到错误的观点,一声不吭,躲着走,那还要马克思主义干什么?而且只有在论战中才能加深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离开现实问题抽象地、一般地谈论马克思主义是毫无意义的,不回答问题的文章是没人要看的。例如,2003年,有一位给省部级干部讲课、有点名气的教授,公开提倡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经济工作就应该以此为“理论支点”。我就写了一篇《向高级干部灌输什么样的经济学》,旗帜鲜明地批判“经济人假设”。这篇文章同批判新自由主义是吻合的,受到了中央领导人的肯定和重视。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学术界出现了民主社会主义的浪潮,我因为长期关注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发现国内这股思潮同戈尔巴乔夫的思想毫无二致,按这条道路走,必然重蹈苏联覆辙,于是接连写了20多篇文章,批判民主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还专门就这个问题为我出了一本论文集。2008年,我国“普世价值”思想泛滥,我是最早批判“普世价值”的学者之一,写了一篇文章,先发表在《香港传真》上,后经中央领导人批示,《光明日报》、《求是》杂志转载,这篇文章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在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中,我慢慢悟出一个道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最后的政治目的是完全一样的,无非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反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一句话,就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下面说说我对几个研究过的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苏联演变问题。

  苏联问题我研究的时间最长。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政局剧变,苏维埃政权遭到颠覆,社会制度由社会主义演变为资本主义,酿成亡党亡国的悲剧。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到的最大的挫折,需要研究这一历史性事件的原因及其教训。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这终究是个外国问题,也许只有研究苏联问题的人会感兴趣。后来发现,各个学科的人都在谈论苏联演变的原因和教训。尤其是到了2011年,苏联解体20周年的时候,居然中国谈论苏联解体问题,远比当事国俄罗斯还热闹。看起来有点怪,随着讨论的深入,我慢慢明白了:这直接关系到中国应该怎样评价自己的历史、今后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的大问题。终究我们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才“以俄为师”,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取得政权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尽管有自己的特色,毛泽东等几代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走自己的路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但基本原则、基本道路同苏联是一样的:都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都是搞社会主义。苏联发生了向资本主义演变这样的大事,当然会引发对我们已经走过的道路对不对、今后该往哪儿走这类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总结苏联演变的教训,看起来是在研究苏联问题,实际上是在回答中国问题。有的事情借着苏联问题来发议论就好说一些。借着历史说现在,借着外国说中国,历来如此,不过在当前苏联问题研究上更为明显些。苏联问题研究的结论,从根本上说,总是与对中国前途的判断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难怪各个学科的学者都来议论苏联演变的原因和教训了。

  围绕苏联问题争论的核心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如何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另一个是如何看待戈尔巴乔夫的改革?

  如何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从总体上说,我还是赞成毛泽东的说法:“三七开”,成绩是基本的,问题是第二位的。评价一种社会模式,必须有正确的方法。列宁说过:“社会生活现象极其复杂,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罗列点材料并不难,但单靠罗列材料是很难作出科学判断的,必须全面地、总体地进行分析。1956年8月底,毛泽东明确指出:“任何一个民族,不可能不犯错误,何况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历又那么久,不发生错误是不可能的。苏联发生的错误,像斯大林的错误”,“苏联那个主流,那个主要方面,那个大多数,是正确的。俄国产生了列宁主义,经过十月革命变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建设了社会主义,打败了法西斯,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工业国。它有许多东西我们可以学。”“对斯大林要三七开。”从实际出发,全面地进行分析,同时分清主流和支流,这是评价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的唯一正确的、科学的方法。

  人们在讨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时,主要是就社会制度模式来说的。那么,怎么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呢?1956年,我们党在批评赫鲁晓夫全盘否定斯大林的错误时,在毛泽东主持下撰写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在分析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时,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具体制度分开进行评价。过了半个世纪,回过头来看,这个分析方法十分正确,也十分重要,它可以对一种社会制度作出科学的判断。我至今还是坚持运用这种分析方法来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

  苏联建立了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特征的经济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文化制度。这些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它们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十月革命的普遍真理,是任何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必须坚持的。抛弃了这些基本制度,就不成为社会主义了,就变成别的什么社会制度了。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的具体制度,即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苏联人民把十月革命的普遍真理与苏联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类制度是在探索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对这些具体制度必须进行具体分析。苏联建立的具体体制、运行机制,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有的是正确的,别的国家可以学习和借鉴;有的是错误的,必须抛弃;有的在苏联条件下是对的,但不能照搬到别的国家去;更多的情况是,有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正确的,随着条件的变化却必须进行改革。

  把两个层次的内容综合起来,该怎样评价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根本的、第一位的;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是基本制度的实现形式,是第二位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有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容是正确的,不能否定,它是不同社会主义模式的共同的东西,只要搞社会主义,就应该坚持,抛弃了就不叫社会主义了;有关具体体制、运行机制的内容则是有对有错,既不能一概肯定,也不能一概否定。不能照搬,而应该把它作为借鉴,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探索自己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两方面的内容综合起来,应该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从制度角度看,基本上是正确的,局部是错误的;成绩是基本的,问题是第二位的,这些问题可以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改革来解决,而不会必然导致向资本主义演变。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苏联剧变的根本原因(这就是著名的“制度说”),那是站不住脚的。

  习近平在阐述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时,把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看作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时间段,他明确指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巩固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曾经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苏联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快速发展,也为苏联军民夺取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恰恰是彻底否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历史虚无主义导致苏联亡党亡国。他说:“苏联为什么会解体?苏共为什么会垮台?一个重要原因是理想信念动摇了。”“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否定列宁、否定斯大林,一路否定下去,搞历史虚无主义,思想搞乱了,各级党组织几乎没有什么作用了。”“最后‘城头变幻大王旗’只是一夜之间。”

  如何看待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现在,国内的学者完全赞成、赞扬戈尔巴乔夫改革的人不多了,但是,为他的改革开脱的人却为数不少。我认为,这种改革,推翻了社会主义制度,复辟了资本主义制度,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改革的典型,完全适应了帝国主义的需要。

  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前提是完全否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因而改革的重点是针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的。他在社会制度方面的改革内容主要是四个方面:

  第一,放弃共产党的领导,主张实行多党制。戈尔巴乔夫认为,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主张搞与“民治国家”相对立的“党治国家”,违反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思想。他鼓吹实行多党制,允许“表达各种政治意愿”的“各种政治组织和派别自由竞争”,共产党应在这一竞争中“谋求得到一个被承认的席位”。然而放弃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让资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还能搞社会主义吗?我们党对这一点有着清醒的认识。1990年,当苏联共产党二月全会决定实行多党制的时候,我们党就明确指出,苏联资本主义复辟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第二,攻击无产阶级专政,鼓吹“全民国家”。戈尔巴乔夫把剥夺阶级敌人民主、自由的无产阶级专政看作是“使人与政权、与政治相分离”的根源,是“专制”、“独裁”。他借口苏联在历史上犯过的肃反扩大化的错误,把无产阶级专政描绘成违反人道主义的、不民主的、恐怖的制度,因而提出要“排除任何阶级的专政”,要求取消无产阶级专政。他提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全面充实人权”,使之符合“全民国家”的结论。大家知道,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它总是具有阶级性的,不是这个阶级的专政,就是那个阶级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可靠保障。世界上并没有全民民主的国家。在当今条件下,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只能是恢复资产阶级专政。

  第三,否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张私有化。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上的基本特征。戈尔巴乔夫完全否定这一最基本的原则,要求把已实现了公有化的经济实行私有化,主张把国营企业的财产分散归个人所有。然而取消了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必然导致恢复资本主义私有制,为资本主义制度奠定经济基础。

  第四,否认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戈尔巴乔夫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认为社会需要各种意识形态“自由竞争”。我们知道,任何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都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起指导作用,它引领社会各种思潮按照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方向发展。一个社会,指导思想只能有一个,在当今社会的意识形态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资产阶级思想必然去占领,多元化的指导思想只是一种空想。

 

  二、关于民主社会主义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从意识形态来说,民主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流派,而是一股反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潮。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在性质上是对立的,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是“同根同源”。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民主社会主义几乎没有一个不反对的。它反对阶级斗争学说,主张阶级调和;反对无产阶级革命,主张“和平过渡”;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主张“全民国家”;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主张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反对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反对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主张“全民党”;反对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主张两种社会制度相互融合和趋同;等等。既然基本观点和主张是对立的,怎么能说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两个流派呢?从根本上说,民主社会主义反映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是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

  第二,从社会制度来说,民主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而是资本主义的一种模式,是经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它必须具备自身固有的、同资本主义对立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用我们常用的话来说,就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制度。所谓“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首先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其次,在这些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方面,具有自己本国的特色,从而形成不同的模式。民主社会主义要否定的恰恰是这些基本原则,连社会主义都不是了,怎么还谈得上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呢?

  第三,从历史作用来说,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民主社会主义充当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是延长资本主义寿命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则是社会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的桥梁。苏联东欧国家剧变的事实证明,推行民主社会主义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复辟。殷鉴不远,难道我们还要走这条路吗?

 

  三、关于经济学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争论最多的学科,大概要算经济学了。几乎所有问题,没有一个没有不同意见,没有一个没有争议的。争议有两种性质。一方面,我们党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一系列问题上提出了创新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大大向前推进了。对于这些创新理论,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利益、不同的经历,自然会有不同的理解,这需要通过自由讨论的方式,争取获得真理性的认识。经济学领域出现了空前繁荣的百家争鸣的现象,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敌对势力竭力利用改革开放的机会,想把我国引上资本主义的道路,这突出地表现在新自由主义的泛滥上。随着西方经济学在我国的传播,一些经济学家陷入西方教条主义,盲目迷信西方的经济理论、政策,把它奉为圭臬,自觉不自觉地在我国推行“华盛顿共识”,于是一股私有化、市场化、非调控化的思潮蔓延开来。在经济学领域,西方经济学、尤其是新自由主义几乎成为主流,而马克思主义在许多地方被边缘化了。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我国的改革开放,在经济学领域始终充满着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的斗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在经济学领域,主要的就是要划清马克思主义同新自由主义的界限。这是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存在的各种不同看法,尤其是针对新自由主义的各种谬论,我发表了一些文章,谈了自己的意见。

  经济学研究必须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为纲,这是毛泽东教给我们的研究经济学的基本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方经济学的泛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和方法被许多人遗忘了。某些经济学家照搬西方经济学,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来研究经济问题,这就是“经济人假设”。他们提出一个前提: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由此出发引申出对各种经济问题的研究。他们忘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道理。自私,是一种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人不是天生就是自私的,私有制基础上才产生私有观念。自私自利的思想,是历史的产物,而不是历史的起点。经济学研究是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为纲,还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纲,实际上是经济学研究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是采用历史唯物主义还是采用历史唯心主义的争论。这个问题不解决,经济学研究就会走上邪路。

  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生产关系。我认为,不要把生产关系看简单了,生产关系是一个多层次的、而且不同层次有内在隶属关系的系统,概括来说,生产关系至少有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二是在具体组织生产、交换、分配、流通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生产关系这一系统中,前者是决定性的、第一位的,因为它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性质;后者是从属的、第二位的,成为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生产关系这两个层次的内容反映到制度上,就是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运行机制。区分这两个层次,并且看到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对研究经济问题是有重大意义的。许多混乱的思想往往是由于把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混淆在一起造成的。

  世纪之交,我国曾经发生过一场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随着争论的开展,我逐渐有点明白了:这不是简单的经济学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它涉及要不要、能不能搞社会主义的问题,因为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而马克思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才使得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在科学社会主义指导下,我们才能实际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我积极参加了这场讨论,捍卫劳动价值论,批判各种各样的“价值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谬论,同时也澄清了在这个问题上的糊涂观念。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十分重视所有制问题。所有制是整个生产关系体系的基础,一个社会的性质,从经济上说,就是由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所有制看作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几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的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经过长期艰苦的探索,克服了各种错误倾向,才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种所有制结构,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备加珍惜。然而恰恰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学术界存在很多分歧,近30年来,总有一些经济学家竭力反对公有制为主体,炮制各种鼓吹私有化的理论,这类言论充斥报纸杂志,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误导了改革的实践。我花了很大精力,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这些错误观点一一进行批驳。我认为,捍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党章、宪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是理直气壮的事情。现在,把公有制妖魔化的言论到处自由散布,而阐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文章,反而理不直气不壮,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分配问题越来越突出,经济学界研究分配问题的著作也越来越多了。然而研究分配的著作普遍存在两种倾向:一是离开所有制,孤立地就分配谈分配;二是离开社会经济关系,抽象地议论公平分配。我主张,研究分配问题,首先要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问题的基本观点,然后再考察现实的分配关系和存在的问题。现在最大的危险是撇开马克思主义,用西方经济学来指导研究分配问题,这势必陷入一片混乱。例如,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的种种争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围绕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学术界也有着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从根本上讲是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斗争的集中表现。争论的双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的分歧:一是市场经济前面要不要有“社会主义”四个字?持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主张市场经济没有姓“社”姓“资”的区别;我们坚持邓小平的思想,计划经济、市场经济都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既然是方法和手段,必然有一个谁来运用这种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因此,市场经济前面的“社会主义”四个字,不是可有可无,不是画蛇添足,而是画龙点睛,点明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性质。二是公有制能不能同市场经济相结合,这实际上是能不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持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认为,公有制同市场经济是不能相容的,要搞市场经济,必须实行私有化,这就从根本上反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我们则认为,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是公有制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国家所有,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这种实现形式,通过改革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改为“国家所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就可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因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以实现的。三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不要发挥计划的作用。持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迷信市场的自发作用,主张彻底的市场化,完全否定计划的作用,甚至认为计划是“万恶之源”;我们则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生产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市场有其优点和长处,也有其弱点和不足之处,我们要把国家宏观调控同市场的作用结合起来,注意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关于改革,也是经济学界讨论十分热烈的问题。一般会提出这样几个问题:为什么要改革? 改革的性质是什么?怎么确定改革的对象,即改什么?怎么进行改革?这些问题,从理论上讲,只有运用毛泽东关于矛盾的学说才能作出科学的回答。

  社会主义社会是存在矛盾的,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矛盾,矛盾的存在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而且一个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又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正是在不断产生矛盾,又不断通过改革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改革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进行式,没有完成式。对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这一点,我们党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统一了认识,这是我们在要不要改革的问题上没有多大分歧、没有一个反对改革的派别的重要理论原因。有的人经常说,中国有一个反对改革的派别,不断掀起反改革的浪潮,这是不符合实际的,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是全党赞成改革。这些人往往是自己设计了一套资本主义化的改革方案,遭到反对,就把反对资本主义化改革称为反对改革。正如习近平所说的,这是偷换概念。他们是把“反对改革”当作大棒,压别人接受他们的资本主义化改革方案的,对此应该保持警惕。改革的性质取决于矛盾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这种矛盾,不需要、也不应该通过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办法来解决,它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矛盾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改革的对象取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状态。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矛盾的状态同资本主义社会是不一样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基本上是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但还存在不完善的方面,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同生产力发生矛盾,需要通过改革完善这些方面,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是处于既适应(这是基本的)、又不适应(这是局部的)状态。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矛盾的状态也类似。适应的部分我们必须坚持,不适应的部分就需要进行改革。所以,我认为,社会主义的改革必须把“不改”同“改”统一起来。不应该笼统地议论改革,似乎只要是改革,不管改什么,就都是对的。谈到改革,首先需要把“不改”什么,即必须坚持的东西定下来,然后再研究改什么。具体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包括我们的国体,即工人阶级为领导(通过共产党)、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的基本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以及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制度都必须坚持。这些基本制度,既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又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因而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必须坚持,不仅现在不能改,而且过多长时间也不能改。我们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改革观的根本分歧就在于是不是、要不要坚持这些基本制度。

  至于具体改什么和怎么改,必须深入社会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把握社会矛盾,了解哪些具体制度是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并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提出改革方案。切忌少数精英闭门造车搞“制度设计”,更要防止用外国人按照新自由主义提出的规划来指导我国的改革。

 

  四、关于“普世价值”问题。

  我不是搞哲学的,然而当近年来流行“普世价值”的时候,我总感到不大对劲,于是花了点功夫,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轮番登台,说法不大一样,但从世界观来说,都是历史唯心主义,都是把抽象的人性论作为出发点的。在价值观领域,体现这种抽象的人性论的,那就是“普世价值”了。“普世价值”也就是戈尔巴乔夫提出的所谓“全人类共同价值”。我记得,戈尔巴乔夫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苏联接受“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演讲后,当时美国驻苏大使马特洛克就说:我一下子放心了,从此美苏没有什么矛盾了,因为苏联已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了。历史事实证明,“普世价值”是引导人们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一个陷阱。

  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和效用,某一个客观事物,对我有用、有意义,我就认为有价值;没有用、没有意义,那就没有价值了。所以,价值是一种观念,一种判断。价值,总是具体的,同样一个事物,不同的阶级对它的价值判断是不一样的,因此,世界上没有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普世价值”并不存在,而是有人编造出来的。据说,14世纪基督教教徒为了统一教义,才搞了个“普世价值”,后来世界伦理学界提出“普世伦理”。近年来有人把“普世价值”搞到政治学里来了,他们把美国的民主、自由说成是“普世”的,要求把它推广到中国来,改造中国的政治制度。他们强调,中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实行美国那样的民主、自由,因为那是“普世”的,不应该有中国特色。宣传“普世价值”的人,目的十分明显,那就是适应美国推行霸权主义的需要,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这是我在对我的博士研究生介绍我的学术经历和学术观点的一次谈话的记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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