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不是小事,研究文风不是小事,研究毛泽东文风更不是小事。
为什么说文风不是小事,因为党风决定着文风、影响着文风,文风体现出党风、映照着党风。按毛泽东同志的话说,就是“学风和文风也都是党的作风,都是党风”。人们从文风状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文风中,可以判断党的作风,评价党的形象,认识党的干部,进而观察党的建设、党的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正因如此,当年我们党开展延安整风,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将三者统一起来共同推进……既然文风与作风、学风密切相连,既然文风建设如此重要,那么研究文风当然就不是一件小事,当然就值得我们重视了。
为什么说研究毛泽东文风更不是小事,因为毛泽东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作为我们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师,其优良文风是毛泽东思想的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今天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翻开《毛泽东选集》,鲜明朴实的文风扑面而来,生动活泼的语言引人人胜,合理恰当的比喻妙语连珠,富有哲理的古语随处可见,深人浅出的论述让人塞顿开。应当说,在倡导和树立马克思主义文风方面,毛泽东同志身体力行,为我们作出了榜样……
既然毛泽东文风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的丰富养料,既然研究文风不是小事,那么研究毛泽东文风当然就更不是一件小事,当然就更值得我们重视了。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大力支持和积极鼓励元鸿把毛泽东文风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好好研究。元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求实精神,采取科学方法,在大量查阅资料、认真进行思考的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对毛泽东文风的形成发展、主要特征、行文标准、写作特点、历史作用、现实意义以及如何加强新时期文风建设等作了较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
几度春秋,数易其稿;不辞辛劳,终有所获。从总体上看,应当说,作为迄今为止国内外第一本研究毛泽东文风的专著,本书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突出的现实意义,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研究是一个拓展和深化,对从文风角度思考和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如何更有成效是一个尝试和突破,对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是一个丰富和发展。
元鸿不仅在研究毛泽东文风方面有所建树和创新,而且向毛泽东同志学习,践行和弘扬马克思主义文风。从这本书的标题和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下了很大工夫进行概括、提炼的,是颇有新意、富有特色的,其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好的文风。
古人说,“志高则言洁,志远则旨永”。“语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这些话都很有道理,表明了文风与政德、文风与修身的相互关系。可以说,元鸿是在自觉地朝这个方向努力,力求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的。
摘自《毛泽东文风》序言,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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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我的文件都是自己写”
毛泽东参加和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生,可以说也是写思想政治教育文章的一生。在湖南的湘水之滨,青年毛泽东投身伟大的革命事业,写下了惊世之作;在井冈山八角楼的煤油灯下,在红军长征的漫漫征途上,在陕北黄土高原的窑洞里,在北京中南海的办公室内,他写下了成千上万篇动员和教育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而奋斗的鸿篇巨著。
通过多年学习研究毛泽东的文章感到,他的思想政治教育文风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己的文章自己写”。阅读各类版本的毛泽东传记,看到最多的是中央召开的各种会议讨论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某某文件,或会议决定由毛泽东负责起草文件。
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传》中明确记载:“收入《毛选》的著作,都是毛泽东自己写的。仅有少数几篇讲话是别人根据他的讲话记录整理后又经他本人修改定稿的。”
他曾说:“我的文件都是自己写。只是有病的时候,我口讲,别人给我写。1947年写《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就是我讲,江青写。她写后,我修改。我修改后,又找恩来、弼时他们来谈,再改。大家在看了以后,广播。文章要别人写是很危险的。那时批判国民党的许多文章,新华社发的,都是我自己写的。”
据毛泽东在延安时的保卫参谋蒋泽民回忆,当年毛泽东写文章是非常辛苦的。那时延安地区没有电,晚上毛泽东写文章时点着蜡烛照明,烛光昏暗跳动,影响视力,还容易使眼睛疲劳。毛泽东写累了,就揉揉酸胀的眼睛,再继续写。一夜之后,他的脸上常常是沾上了一层烟尘。
英国作家迪克,威尔逊在他撰写的《毛泽东》中详细地描写道:1948年初到3月,毛泽东在延安的杨家沟的3个月,不断著书立说,全面概括了从军事战略到解放区内的中产阶级打交道、土改、经济政策、军内民主、党内行政效率等等各种问题。手写麻了,便借握石头来锻炼手指。学习研究毛泽东文风,笔者认为,首先要学的是毛泽东的“自己的文章自己写”的文风……
要求干部要自己写文章
毛泽东不仅自己的文章自己写,还要求党的其他同志要自己动手写东西,不要秘书代劳。这个要求一直到他去世,可以说是他终生的要求。
1948年1月7日,为及时反映情况,使中央有可能在事先或事后帮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错误,争取革命战争更加伟大的胜利,毛泽东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一文中规定了如下报告制度:“(一)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为限,除特殊情况外,至多不要超过两千字”,“内容要扼要,文字要简练,要指出问题或争论之所在”,“综合报告的日期是单月的上旬,报告用电报发来”。
作为党的主席,亲自要求各中央局的书记们,要“自己动手,不让秘书代劳”地给中央写报告,可见毛泽东对领导干部坚持“自己的文章自己写”的认识和理解有多么深刻。
作者简介
徐元鸿,西安政治学院兼职教授,法学博士,武警少将。先后在军队各级政治机关工作过,在辽宁、吉林、北京、山东、新疆等地带过兵。合著有《政治机关公文写作大全》、《中国抗日战争60次军事行动》,专著有《联合作战指挥员培养制度研究》、《新疆亚克西》。立过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在新疆工作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与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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