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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松:“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董必武纠正一起冤错案件的故事

2021-10-25 16:03:5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朱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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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摘自《董必武诗选》)

  1955年6月,甘肃省宕(原文为岩)昌县因遭遇大雹雨,造成严重的农业灾害。“部分群众自发地到庙宇鸣锣聚众,求神止雨,并搭台唱戏还愿。”当地乡干部得知后,赶到现场不问缘由“强令停演”。群众见状上台与其争辩,不料因人多把戏台压塌,造成一些群众受伤。“部分群众一气之下,殴打和捆绑了这个干部”,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因此,该县法院以“利用迷信煽惑群众篡夺政权的现行反革命罪”,对参与“殴打和捆绑”乡干部的主要人员进行了审判,“判决四人死刑,一人无期徒刑和二人有期徒刑”,并报甘肃省高院审核。

  当年秋,正值案件审核期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在基层视察,途径兰州,在听取甘肃政法部门的汇报时,其中全部了解了上述案情后,提出建议,责成省政法部门重新调查审理此案,并告诫他们“一定不能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错把人民内部问题定成反革命案件”。董老还挥毫泼墨,为甘肃省政法系统书写毛主席指示“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为联,作为工作儆戒。

  根据董老的指示,甘肃省政法部门对此案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深入调查研究后,“实事求是地做出了‘由于群众的迷信思想,干部的工作方法简单引起纠纷’的结论”,撤销原判,对原所判人员全部无罪释放,避免了一起重大的冤错案件。

  董老,这位“中共一大”的代表人物,伴随着毛主席在革命的道路上,始终不渝。在新中国建国执政后,坚持初心,执法严谨,公平对人,及时化解由于行政干部“工作方法简单”造成的社会矛盾,以毛主席指示写成对联“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故事,不胫而走,传为佳话。

  董老亦曾婉拒亲戚所求:“除了法律规定的职权外,任何人没有特权。”

  在毛泽东时代的政坛上,有董老这样的一群体恤民情、立场坚定的共产党人,初心在怀,亲民爱民,与民同心,执政的基础还有不牢固的吗?

  注:本文主要内容参考《古今楹联拾趣·董必武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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