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月16日,毛泽东在陕北接见东北军619团团长高福源。高福源是在榆林桥战役中被红15军团俘虏的。他原是北平的大学生、东北讲武堂毕业生,和张学良关系好,又有强烈的抗日要求,红军待之如宾。在党的抗日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高福源自愿担负起促成红军与东北军合作的重大使命。
1947年1月16日,毛泽东写信给陈瑾昆说:“从新的观念出发研究法律,甚为必要。新民主主义的法律,一方面,与社会主义的法律相区别,另一方面,又与欧美日本一切资本主义的法律相区别,请本此旨加以研究。”
陈瑾昆(1887~1959),常德县月亮山人。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曾任北洋政府奉天高等审判厅推事、庭长、司法部参事等职,受聘于北京大学、朝阳大学、中国大学,教授法律达20年。1946年到达延安。1948年,当选为政府委员兼华北高等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后,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