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但是,无产阶级不可能一下子就把所有的私有制经济特别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都改变成社会主义经济。我国解放初期,消灭了帝国主义所有制和封建主义所有制,国民经济中存在着五种不同的经济成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居于领导地位。从阶级关系来看,存在着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还存在着已经被推翻的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
一九五二年,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剥夺资产阶级占有的生产资料,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赎买民族资本两种方式进行的。没收官僚资本是在解放战争胜利发展过程中陆续进行的,解放前,官僚资本占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没收了官僚资本,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通过赎买逐步地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一九五六年基本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资本家实行定息制度,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仅仅表现在一定年限内按其私股数额取得固定的股息(年息五厘)上。对农民和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毛主席指出: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制定了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第一步是农业集体化,第二步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农业合作化坚持自愿、互利原则,逐步进行。第一步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合作社;第三步组织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和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相同。根据手工业特点,采取从供销入手,首先组织工业供销小组,进而扩大到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然后发展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是国营经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经济(集体所有制)。准确地讲改革前的经济体是国营和集体经济体,不是现在冠名的计划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