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本斋是家喻户晓的抗日民族英雄,他的母亲白文冠(以下简称马母)也是妇孺皆知的抗日民族英雄,在抗战中双双以身殉国,被八路军总司令朱德誉为“母子两代英雄”。2014年,母子二人以其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入选国家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在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今天,这样的一对英雄母子,无疑是值得深入研究与大力宣传的。然而,目前在马母的研究中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许多报道、传记和回忆录等史料,对一些重大史实的记载存有较大出入,同一史实出现了多种不同说法,关于马母出生时间和殉国日期就存在此类问题。史学界对同一史实众说纷纭,致使宣传教育领域无所适从,最终出现了各种不同说法长期并存的局面。为此,笔者在查阅河北省档案馆有关档案、走访党史研究部门、考察献县马本斋纪念馆和华北烈士陵园的基础上,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反复比对与辨析,对马母出生时间及殉国日期作出了初步判断。
一、关于马母出生时间
关于马母出生时间,史学界至今没有定论,至少有1872年、1873年、1874年和1875年四种不同说法。《沧州名人传》一书认为,马母是1872年出生的:“1872年农历正月初六,白文冠出生在河间县城狮子街一个回族家庭。”较为流行的说法是1873年,因为,这与人们常说的“马母享年68岁”的说法相一致,《马本斋与回民支队在冀鲁豫》一书就是持此观点:马母“1941年9月7日为国捐躯,时年68岁。”而且2014年国家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在介绍马母生平时也采用了这一说法:“白文冠(1873-1941),女,河北省献县东辛庄村民。”1874年的说法,则是由河北省博物馆的王奕隆在《有关马本斋母子英雄事迹若干问题的考订》一文(《文物春秋》,1990年3期)中提出来的。在20世纪80年代,他曾多次走访马本斋之弟马进波及其爱人王英,他们夫妇认为马母生于1874年。王奕隆指出:“据马进波夫妇介绍,马母名白大关,又名白文官,1874年1月23日(清同治十二年癸酉腊月初六)生于河北省河间县城。”对于这一说法,在2005年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河北省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论文集》中,所收录的陈永平的《从民族英雄马本斋之母白文冠看抗战精神》一文,便是持此观点的。而马本斋之子马国超在其所著的《马本斋》一书中,又提出了1875年的说法,“她出生那年正是前清光绪元年。”光绪元年,也就是公元1875年。马国超之子马龙在其所著的《英雄故事丛书》中,也与其父持相同观点。对于以上四种不同说法,笔者在分析比对各种史料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初步判断:
◆马本斋之母:白文冠。
就1872年的说法而言,持这一观点的较少,可信度也较低,仅就马母是“农历正月初六”的生日这一点来看,它就很难站得住脚。因为,早在20世纪80年代,河北省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刘继堂,为核实包括马母出生时间在内的有关马本斋及回民支队的诸多史实时,曾相继多次走访过马本斋的胞弟马进波,得到了相同的答复:马母是腊月的生日,而不是正月的生日。马进波亲口对刘继堂说:“二哥本斋是属虎的,腊月初三的生日。说正月初三不对,因为母亲和二哥都是腊月的生日,我们不会记错。”
就1873年的说法而言,由于它与人们常说的“马母享年68岁”的说法相吻合,因此,认可并采用这一说法的越来越多了,成为目前最为流行的说法。但这一说法的不足之处,就是凡认可并采用这一说法的,只是宏观地说出了年份(1873年),并未微观地说出具体的月份和日期,而且年份也未说明是阳历还是农历。这种失之于笼统的说法,给人们留下了很大的想象余地与争议空间。
就1874年的说法而言,它源自河北省博物馆的王奕隆对马进波夫妇的走访,而他们夫妇对马母出生时间说得非常微观具体,不但说出了阳历——1874年1月23日,也说出了农历——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癸酉腊月初六。
就1875年的说法而言,截至目前,所能见到的持这一说法的只有马国超和马龙父子,属于四种说法中的“少数派”。由于马国超只是提出了这一说法,并未给出这一说法背后的史料依据,其说服力不是很强,可信度也不是很高,这恐怕也是人们大都不采用这一说法的原因。
通过对以上四种说法的分析比对,笔者倾向于1874年的说法。其一,它避免了其他几种说法存在的笼统性问题。它既有了宏观的年份,也有了微观的月份与日期;在年份当中,既有了阳历,也有了农历,从而避免了阳历与农历的混淆。其二,它出自解放后马母唯一健在的儿子马进波(1906—1989)之口。他不仅是马本斋的胞弟,也是马本斋的战友,在抗战期间一直战斗在回民支队,抗战胜利后曾任新组建的冀中第八军分区回民支队支队长,解放后曾任河北省民委副主任、河北省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等职。因此,出自马进波之口的说法,本身就是一份难得的且极有价值的史料依据,其可信度是非常之高的。反观其他三种说法,只是叙述了马母出生时间这样一个结果,均未给出结果背后的依据,这是难以令人信服的重要原因。其三,马母出生时间与出嫁时间是能够互为佐证的。在许多史料中,均认为马母是21岁时出嫁的,献县马本斋纪念馆在展厅马母像前的生平介绍中就采用了这一说法:“马母白文冠,生于河间县城关,回族,21岁时嫁与献县东辛庄(今本斋村)农民马永长为妻。”如果马母是1874年出生,21岁出嫁时应该是1895年,而有些史料恰恰认为马母就是1895年出嫁的。如陈永平在《从民族英雄马本斋之母看抗战精神》一文中,认为马母“1895年嫁与河北省献县东辛庄(今本斋村)农民马永长为妻。”这就进一步证明了马母出生时间为1874年。当然,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如果马母的出生时间确认为1874年1月23日,那么,到她1941年殉国时,享年就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68岁,而是67岁了。其实,“马母享年68岁”的惯常说法,可能与马母的家乡——河北省沧州地区的一个习俗有关:在沧州地区的农村,无论人们是平时谈论年龄,还是记载逝者年龄时,有说虚岁而不说周岁的习俗,至今仍是如此。如果“马母享年68岁”,说的是虚岁而不是周岁的话,出生时间恰好就是1874年。
为避免阳历和阴历混用而带来的不必要误读与误解,鉴于目前普遍采用阳历纪年的方式,建议:今后在记载马母出生时间时,尽量统一使用阳历,而不是农历;如认为有必要,可将农历放在括号内加以说明。具体表述方式为:马母生于1874年1月23日(农历1873年腊月初六)。既然统一使用了1874年的说法,相应地,马母殉国时的年龄也应采用周岁而不是虚岁计算,统一使用“享年67岁”的说法。否则,如果确认了马母出生时间为阳历1874年1月23日,而1941年殉国时又说是“享年68岁”,这种出生时间与享年不一致的表述,不但易于给人一种自相矛盾甚至不够严肃的感觉,反而会将马母出生时间搞得更加复杂化。因此,只要我们统一使用了“享年67岁”的表述,人们便自然能推断出马母的出生时间为1874年,而不会是其他时间;反之,只要我们将马母出生时间确认为1874年,那么,其享年自然也就是67岁,而不会出现其他年龄。
二、关于马母殉国日期
马本斋领导的回民支队,是冀中军区的一支劲旅,令敌人谈之色变,闻之丧胆,敌酋不得不作出“百人以下不得出动”的规定。日寇在战场上战胜不了马本斋,得知他是远近闻名的孝子后,便采取了逮捕马母作为人质的卑鄙手段,以达“诱降”或“逼降”马本斋的险恶目的。为不使敌人阴谋得逞,不让儿子因顾及她而影响回民支队的军事行动,马母视死如归,绝食殉国。但关于马母殉国的具体日期,在史学界却存在多种不同说法。马母是1941年9月殉国的,这一点毫无争议;但关于马母殉国的具体日期,史学界却有了9月2日、9月3日、9月5日和9月7日等四种不同说法。2日和3日的说法并不多见,7日的说法较为流行,但笔者认为,可信度较高的当属5日的说法。
◆马本斋
王协振、陈海林在《抗日民族英雄马本斋》一文中认为,马母是9月2日殉国的:“马母大义凛然,怒斥敌寇,并顽强地进行绝食斗争,于1941年9月2日为国捐躯。”但马本斋之子马国超在《母子两代英雄——回忆父亲马本斋和祖母马老太太》一文中指出,马母是9月3日殉国的:“她坚贞不屈,绝食七天,于1941年农历七月十二日(阳历9月3日)壮烈牺牲了。”从农历七月初五被捕至农历七月十二日殉国,正好是七天,这可能就是人们所熟知的“马母绝食七日而死”说法的出处吧。但更多的人则认为马母是9月7日殉国的,1991年版的《献县文史资料》和2007年版的 《吕正操回忆录》均持此观点:“马母被捕后,在敌人面前大义凛然,痛斥山本,于9月7日绝食而死,时年68岁。”
9月5日的说法,是由河北省历史博物馆的王奕隆最先提出的。他在20世纪80年代走访马本斋胞弟马进波和王英夫妇时,夫妇二人均认为马母殉国时间应该是1941年农历七月十四,即9月5日。“9月3日,敌酋山本和出卖马母的叛徒哈少甫闯进佟家(佟万城,回民,马母被捕后被安排在他家),山本举枪逼马母写信。这时,马母已绝食七天,身体极度虚弱,但在敌人面前,却坚贞不屈,骂声不绝。9月5日,马母绝食9天,壮烈殉国。”马进波夫妇不仅通过回忆认为马母殉国时间为9月5日,而且还有一件文物作为确认的依据,这就是1942年马进波托人为马母所秘密树立的一块简易墓碑。据王英回忆,马母殉国后,“我和大哥、大嫂、二嫂(马本斋之妻)眼含悲愤的泪水,当晚将母亲安葬在马家坟。第二年秋天,进波回家看坟,托人用青砖刻了一块小墓碑,埋在母亲坟上。”43年后的1985年秋,马母遗骨迁葬时,找到了这块墓碑,现收藏在献县文物保管所。墓碑上刻有20个字:“马母白老太太之墓,民国卅年七月初五出十四故”。“七月初五出”,证明了马母被捕时间是农历七月初五,即阳历8月27日;“七月十四故”,证明了马母殉国时间是农历七月十四,即阳历9月5日。
对于以上四种说法,笔者倾向于9月5日的说法,理由有四:一是在四种说法中,2日、3日和7日的说法,均无任何可以证明该说法正确的史料依据,故其可信度也就低了一些。二是马母“绝食九日而死”的说法,得到馆藏史料的证实。在河北省档案馆馆藏的《原回民支队司令员马本斋烈士传略》(档案号:935-1-266,全宗号935,案卷号266,责任者:河北省民政厅,19550000)中,虽然没有说明马母殉国的具体日期,但却有“马母绝食9日,壮烈牺牲了”的史料记载,这与王奕隆“马母绝食9天,壮烈殉国”的说法是一致的。三是马进波夫妇作为直接当事人的特殊身份,使得出自他们之口的回忆,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四是马母墓碑所刻文字是极具说服力的证据。其一,秘密立一块简易墓碑,马本斋可能是知晓的。马母殉国后的第二年即1942年秋,马进波回家上坟正好是马母周年忌日,他从近千里之外的冀鲁豫回家上坟,肯定是得到了马本斋的批准,甚至秘密树立一块简易墓碑以及墓碑上的文字,也是他们兄弟二人共同商定的。其二,墓碑作为一件难得的文物,现仍收藏于献县文物保管所,对于证明马母殉国日期,这是一个最为有力的直接证据。其三,墓碑是在马母逝世周年所立,其碑文具有较高的真实性。马母逝世仅仅一年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几乎不存在马本斋、马进波兄弟记错母亲忌日的可能,更何况他们是尽人皆知的孝子。
马母作为一位家喻户晓的抗日民族英雄,她的出生时间和殉国日期理应有一个统一的说法,这既是对民族英雄尊重的体现,也是历史学界义不容辞的职责。由于水平所限,笔者并未奢望通过拙文能将各种不同说法“归于一统”,目的是引起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重视,并有更多学者从事这方面的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