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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刽子手们的下场

2024-12-22 11:26:56  来源: 文史天地   作者:吴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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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中国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等人检验雨花台荒草中的被害人尸骨。

  历史是公正的。战后,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们受到了正义的审判,他们或被绞死,或被枪决。

  1937年12月13日,是一个阴沉而凄惨的日子。从这一天起到1938年2月,日本侵略者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周的灭绝人寰的大屠杀,这是“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南京成千上万的年轻男子,或遭机关枪扫射倒地;或被日军当作肉靶,用来练习刺刀;或被活埋;或是在身上浇满汽油,活活烧死。日军还丧心病狂地奸淫妇女。上自六七十岁的老妇,下至八九岁的女童,只要被日军碰到,无一幸免。许多妇女被强奸后,复被残酷杀害,裸体暴露街头。据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统计,日军占领南京后一个多月中,至少发生两万起强奸事件,屠杀手无寸铁的中国居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达30万人以上。

  犯下这个滔天罪行的是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下辖以朝香宫鸠彦为司令官的上海派遣军(包括藤田进的第3师团、吉住良辅的第九师团、山室中武的第十一师团、荻洲立兵的第十三师团、中岛今朝吾的第十六师团)和以柳川平助为司令官的第十军(包括谷寿夫的第六师团、牛岛贞雄的第十八师团、末松茂治的第一一四师团和第五师团国崎登支队)。

  历史是公正的,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们在战后基本上都受到了世界人民的正义审判,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些大屠杀刽子手们的下场吧!

  广田宏毅:绞刑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参加对日作战的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等11个国家,在日本东京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正义审判。广田弘毅被列为甲级战犯。

  广田弘毅从1933年9月至1936年2月、1937年6月至1938年5月两度担任外相,1936年3月至1937年2月担任日本首相。在其担任外相和首相期间,先后发生了华北事变、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对中国人民、对人类的和平和安全犯下了滔天罪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为“南京暴行是把广田与战争罪连接在一起的一个证据”,广田“没有在内阁坚持采取断然行动,立即把暴行停下来…...”因此,以犯有战争罪和纵容南京大屠杀的罪名将他判处绞刑。

  松井石根:绞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公布的起诉书包括三大类,共55项罪状,其中与松井石根有关的达38项,主要集中在南京大屠杀这个事件上。

  松井石根是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负责的最高直接责任者,他是当时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又是攻占南京的最高统帅。松井石根在日军进入南京城前,向所属各部队下达了“发扬日本武威慑服中国”的命令。在松井石根的煽惑纵容下,日军进入南京城后,连续6周烧、杀、抢、奸,制造了世界现代史上罕见的大屠杀惨案。

  松井石根对其部下的行为是一清二楚的。1937年12月17日,松井进入南京城内,当时正是日军暴行最高潮的时候。松井入城后,故意避开那些屠杀场面。但就是在此期间,市内商业区多处地方燃起大火,面对大火和哭喊声,松井根本不可能不闻睹。在此期间,他也接到许多外国政府对日军屠杀行为的抗议书,但他还是放任不管。后来在审判松井时,他说派宪兵管了,法庭问派了多少宪兵,他回答说:大约几十名。法庭传出了证人,证人说一共只派了17名宪兵。几万日军在杀人放火,17名宪兵能起什么作用?并且宪兵本人也参与了犯罪活动。

  日本战败投降后,松井石根作为甲级战犯被逮捕。在法庭上,松井石根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这时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向法庭展示了当年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打回德国外交部的一份密电,密电最终结语是:“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是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他们是一群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这些话出自法西斯阵营内部,使法庭顿时一片哗然。另外,还放映了外国记者当时在现场拍摄的罪证实况。最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宣告松井石根率领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是南京大屠杀案的元凶和祸首,判处松井石根绞刑。

  武藤章:绞刑

  武藤章,南京大屠杀期间任华中派遣军副参谋长,对南京大屠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1944年武藤章任驻菲律宾的日军第十四方面军参谋长。在他的亲自指挥下,菲律宾发生了多起大屠杀,被残害的平民百姓人数接近中国的南京大屠杀。作为这两次大屠杀的参与者,武藤章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1948年12月23日凌晨,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和另外4名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被送上了绞刑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松井石根

  桥本欣五郎:终身监禁

  桥本欣五郎是日本“大政翼赞会”的组织人之一,法西斯青年机关报《太阳大日本》杂志的发行人兼主编,是日本帝国主义有名的“思想家”。曾任海拉尔特务机关长、关东军司令部部员等职,积极参与策划与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和侵略我国东北的战争。后来他作为柳川平助第十军的参谋长直接指挥日军在南京地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日本投降后,桥本欣五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甲级战犯,1948年被判处终身监禁。

  谷寿夫:死刑

  二战后,国民党政府在南京、上海、广州等地成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中国战区的战犯进行审判。

  在南京军事法庭所审理的案件中,罪大恶极者是日军华中派遣军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

  1937年12月13日,谷寿夫指挥第六师团首先从光华门、雨花门、中华门攻入城内,直到12月21日开拔去攻打芜湖为止,这个师团一直驻扎在中华门一带。这一时期是日军在南京施暴的最高峰,而中华门一带又是杀人最多、暴行最烈的地区。据统计,第六师团在南京大屠杀中杀我军民10万人左右,仅次于第十六师团,国人称之为“野兽军团”。

  1946年初,谷寿夫作为乙级战犯被引渡到南京。1947年2月6日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开庭审讯,庭址设在南京中山东路励志社礼堂。

  庭讯开始后,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历陈了谷寿夫本人及怂恿所属部队犯下的累累罪行。但是谷寿夫百般狡赖。他先是拒绝军事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要求自己辩护,接着,又说他们部队是有文化教养的,对待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俘虏都按“海牙战法”的准则行事,没有违反国际公法。他还把南京大屠杀的罪责说成是两军对垒时造成的伤亡,是另一支被征调服役的高丽兵(朝鲜人)所为。

  为了揭穿谷寿夫的狡辩行径,军事法庭出示了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实地拍摄的谷寿夫部日军暴行的照片,以及目击日军暴行的金陵大学教授史密斯和贝德斯的证言,传讯了近百名受害未死的人出庭作证,放映了实录影片。并在审讯过程中,将谷寿夫押解雨花台,面对法医和检察官事先带人挖掘出来的万人白骨,当场指点被害者骨骸上的枪伤、刀伤。在对谷寿夫进行庭讯时,法庭上还陈列着几个被害者的头骨。

  谷寿夫在铁证面前,不得不承认怂恿部队屠杀南京平民和俘虏的犯罪事实,表示愿对这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负主要责任。

  3月30日,南京军事法庭判处谷寿夫死刑。4月26日上午,谷寿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向井敏明、野田毅:死刑

  1937年11月,在侵华日军由淞沪战场向南京进军的途中,日军第十六师团片桐部队富山大队的两名杀人成性的日军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突发奇想,提出进行灭绝人性的“砍杀百人大竞赛”,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利。日本东京的《日日新闻》的记者浅海、铃木在1937年12月13日,以“刀劈百人超纪录向井106——野田105两少尉更加延长赛程”为标题报道了这两个刽子手的“杀人竞赛”实况:

  “如所周知,相约攻到南京为止,作罕见的‘刀劈百人竞赛’的片桐部队勇士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10日,在紫金山攻略战的匆忙混乱之际,作出了106对105的纪录。10日正午,两位少尉终于并非吹牛地各提着砍缺了口的日本刀,碰到了一起。

  野田:喂!大爷我砍掉105啦!你小子成绩如何?

  向井:老子是106喔!

  两少尉哈哈大笑,但还是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时候谁先劈到了一百个,只有付诸不问。结果同意不分胜负,同时立即决定:自11日开始,杀到150人的目标为止。”

  抗战胜利后,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引渡到中国。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自1947年11月6日起(先在上海军事法庭,后移往南京军事法庭),开始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侦讯。侦讯中,两战犯供认曾入侵南京,并认识日军随军记者浅海。

  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大礼堂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公审。在审理过程中,两战犯一再抵赖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向井敏明诡称:“《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专为被告颂扬武功,以博女界之羡慕,期能获得佳偶。”对此,法庭立予严词驳斥:“查在作战期间,日军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意,而《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该被告并无此项杀人比赛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被告宣传之理。”“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最后,南京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判处向井敏明、野田毅死刑。

  田中军吉:死刑

  日本投降后,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官在搜集审判日本战犯的材料时,发现了一个曾屠杀300多个中国人的杀人狂田中军吉的材料。田中军吉是第六师团的大尉中队长,日军攻入南京后,他手持一把“助广”大军刀,竟连续砍杀中国男女老少平民300多名。日本军官山中峰太郎写的《皇兵》一书中,详细记载了田中军吉的杀人经过,并以此来炫耀“皇军”的军威。

  1947年5月18日,田中军吉被引渡到中国。5月29日上午,南京军事法庭检察官李睿对田中军吉进行初次讯问。李睿质问说:“查被告田中军吉作为谷寿夫师团的中队长,共屠杀中国军民300余人。”田中军吉急忙矢口否认:“这不是事实,我没有在南京杀人。”李睿拿出田中军吉挥舞军刀砍中国人脑袋的照片,辛辣地讽刺说:“东京报纸上印着你的照片,说你作战很勇敢,你否认这张照片吗?”田中军吉辩解说:“照片上的人似乎很像我本人,不过并不是我。”李睿又出示日本的《皇兵》一书,书中印有田中军吉屠杀中国300余人的“助广”军刀,其中还有署名田中军吉的文章。在事实面前,他供认“我曾投稿于《皇兵》一书”,但诡称“我只在战场上杀过人”。

  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决定将战犯田中军吉与向井敏明、野田毅合并审判。田中军吉在法庭上百般抵赖,只承认在战场上杀过人。检察官出示他挥舞军刀杀人的照片,他辩解说:“法官先生,请看照片,我系穿衬衫,显然在夏天,而攻占南京却是在冬天,可见该照片仅能证明本人在另一地方斩杀一人,不能以此证明我在南京杀了300人。”法官龙钟煜当即严词驳斥说:“被告所言纯属狡辩之词,要知道他在挥刀奋力猛斩之际,为便利动作,纵在冬令脱卸外衣,本属常事,而且连续斩杀300余人,怎能不热?”田中军吉被驳得哑口无言。南京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判处田中军吉死刑。

  谷寿夫被押赴刑场

  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非常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逃脱了正义的审判:

  上海派遣军司令朝香宫鸠彦,公然坐视日军在南京奸、杀、烧、抢不予制止,理应战后处以极刑,却因是裕仁天皇的叔叔而逍遥法外。第九师团师团长吉住良辅、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分别病死于1944年和1945年,逃脱了对其追究。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因在远东国际法庭上作证指控松井石根,竟被无罪释放。第三师团的藤田进、第十三师团的荻洲立兵、第十一师团的山室中武、第十八师团的牛岛贞雄、第一一四师团的末松茂治和第五师团的国崎登,均未被列入战犯名单。

  另外,日军参与大屠杀的部分师团结果如下:

  第三、九、十三、一一四师团在徐州会战、武汉会战、长沙会战、枣宜会战等战役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年敌后抗战中,遭到重创,1945年向中国人民缴械投降。

  第五师团,1945年在印尼缴械投降。

  第六师团,参加完武汉会战后,调至所罗门群岛的第十七军属下。在1944年3月20日结束的所罗门群岛战役中覆灭。

  第十六师团,是南京大屠杀中屠杀我军民最多的部队,达十余万人,仅第三十旅团长佐佐木到一(战后为苏联战俘,1955年病死于中国抚顺战俘营)在其日记中就记有杀二万多我同胞。十六师团后来调往菲律宾,在1944年12月25日结束的莱特岛战役中覆灭。

  「本文刊于《文史天地》2005年第2期」

  「作者:吴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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