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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夫:中国共产党人为民主自由而战的“历史见证”

2024-08-30 16:39:24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肖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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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9年,毛泽东在抗大成立三周年纪念大会上讲话。】

  近日,笔者到中国国家图书馆查阅资料,发现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时期存在着另一个特殊的“战场”——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自由而向国民党及其独裁统治宣战的“舆论战场”。其“火药味”很浓,可谓刀光剑影,惊心动魄,毫不逊色于正面战场。而冲锋陷阵在对敌斗争最前沿的两把“尖刀”当属毛泽东亲自创办的延安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和周恩来在国统区领导的《新华日报》。

  笔者发现,两报的很多社论和评论都直接出自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董必武等我党领袖人物笔下,有些则出自郭沫若、茅盾、陶行知、夏衍、周谷城、吴晗等著名学者,文笔犀利,掷地有声,就像投枪匕首,直击要害,真实记录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自由的坚定意志和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

  笔者认真学习一系列相关文章后,整理出七大“论战主题”:

  孙中山的民主思想

  1943年11月12日《新华日报》发表《国父诞辰纪念》的文章,深刻解读了国父孙中山先生首创的三民主义民主政治。其主要内容如下:

  国父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他对于民主政治下了一个通俗而确切的定义:“民权主义就是要拿本国的政治,弄成到大家在政治上有一个平等地位,以民为主,拿民来治国家。”

  国父对人民在中华民国的地位,曾经不惮烦地说了又说,解释了又解释。他问:“中华民国之建设,以何为基础乎?”他的回答是:“以人民为基础”,“现在中国号称民国,要名副其实,必要这个国家是以人民为主。”这就是说,不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不谈建设则已,要谈建设,就一定要“以人民为基础”。

  【1925年3月12日,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北京病逝。图为孙中山夫人宋庆龄、儿子孙科在孙中山灵堂前。灵堂上方悬挂着孙中山遗嘱。】

  尤其是在政治上,国父曾经这样尖锐地提出以人民为主的问题:“共和与自由,全为人民全体而讲。至于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受人民供应,又安能自由。”“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这样的民主思想,是贯彻在国父的每次演讲和手拟的每个文件中的。国父对民主政治总说是全民政治或平民政治,而且,总千叮万嘱说:“夫主权在民之规定,决非空文而已”,一定要名副其实,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铭记和求其实现的。

  而国父在对政党问题上,也有其民主的独到的见解。国父说:“政党之作用在提携国民,求进步也。甲党执政,则甲党所持之政策,尽力施行之。而乙党在野时,则立于监督者之地位焉。有不善者则纠正之,其善者则更研究至善之政策,以图进步焉。”国父主张多党并存,并确定了在野党的监督地位和纠正的义务、协助的责任。同时,更对什么是“良政治”、“良政党”有这样的指示:“能使国家进步国民安乐者乃为良政治;能使国家进步国民安乐之政党乃为良政党。”

  而国父对政党间的竞争是非常重视的。当然,这里说的竞争又是以谋国家之进步、国民之幸福为唯一中心。国父说:“谋以国家进步、国民幸福而生之主张,是谓党见,”其他则为私见;“因此而生之竞争,是谓党争,”其他则为私争。“党争可有,而私争不可有;党见可坚持,而私见不可坚持。”

  国父主张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要人民能够直接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够实行四个民权。”所谓四个民权,就是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人民同时享有这四个权,才能算是彻底的、充分的、有效的民权”。人民有了选举权,不仅可以选举代议士,而且可以选举政府官吏;不仅可以选举地方官吏,而且可以选举中央官吏。

  国父设想通过三民主义的实施能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进而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中国缺乏民主

  1944年3月12日,周恩来在延安各界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大会上发表演说:中国没有民主,“人民真有发言权的国家才是真民国,”他说,“我们今天纪念孙中山先生,讲到他的遗嘱,真是无限感慨。遗嘱中说,国民革命的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我们知道,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外独立,对内民主。可是孙先生已经逝世19年了,这个目的,还没达到……民国本是应该实行民主的,但国民党执政已经18年了,至今还没实行民主。这不能不说是国家最大的损失。”

  1944年6月13日《解放日报》发表《接见记者团席上,毛主席畅谈国内外局势》的文章,毛泽东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是有缺点,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因为只有民主,抗战才有力量,中国内部关系与对外关系,才能走上轨道,才能取得抗战的胜利,才能建设一个好的国家,亦只有民主才能使中国在战后继续团结。”

  针对国民党顽固坚持战时宜集权而不适宜民主的论调,毛泽东予以坚决反驳:“只有民主,抗战才能够有力量,这是苏联、美国、英国的经验都证明了的,中国几十年以来以及抗战七年以来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没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有了民主,则抗他十年八年,我们也一定会胜利。”

  他进一步指出:“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个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

  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指出:“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一个国家是不是实现了民主,执政当局是不是有诚意实现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应有的权利,毫不保留地交给人民。”根据这种标准来衡量我们当前的政治局势,就可以知道,我们要完成民主建设,首要的任务就是还政于民,就是把人民应有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真正交还给人民。

  推崇民主宪政

  1940年2月20日,毛泽东在延安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

  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从前有人说过一句话,说是“有饭大家吃”。我想这可以比喻新民主主义。既然有饭大家吃,就不能由一党一派一阶级来专政……“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就是我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具体内容。

  1944年2月2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公民有否选举权,是评判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主要的标准,真正的民主国家,人民都享有普选权:“选举权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治权利……如果人民没有选举权,不能选举官吏和代议士,则这个国家决不是民主国家,决不是民治国家……凡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就必须让人民享有选举权。”文章指出,选举必须是真正的普选制:“不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选举权。”“唯一的标准就是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害,是不是为人民所拥护,因而也就只有让人民自己去选择。”

  1944年3月12日,周恩来在延安各界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19周年大会上发表演说指出:我们认为欲实行宪政,必须先实行宪政的先决条件。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

  国民党拒绝民主

  对于国民党及其政府以种种借口拒绝实施民主政治,共产党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予以批驳。

  1939年2月25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民主政治问题》指出:他们说,民主政治是好的,但是我们的国民不好,不能实行;他们说,我国人民素来缺少教育和自治的训练,如果贸然实行,就要产生不好的结果。所以现在实现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

  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主政治。

  他们好像忘记了中国今天是处在艰苦的抗战中,忘记了中国今天来实现民主政治,不仅是历史发展普通的一般的要求,而且是抗战特殊的迫不容缓的要求。

  1940年12月刘少奇发表《论抗日民主政权》文章指出:抗战三年了,本来早就应该在全国建立这种抗日民主政权以领导抗战,那样,抗战决不只获得如今天这样的结果和成绩,可能获得比今天大千百倍的胜利与成绩,也不致引起今天抗战中的这许多困难与人民的痛苦。然而,没有这样做,这是由于大资产阶级只顾其“一党专政”的私利,不顾国家民族危亡造成的。这是国民党最大的错误,这是最违背民意与违反法律的。

  1941年10月28日《解放日报》发表文章《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说,一党专制是民主的死敌,党派只有竞争才能生存。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党治结束之后,全国人才,才能悉力从公,施展其抱负;而各党派人士亦得彼此观摩,相互砥砺,共求进步,发挥政治上最大的效果。

  1943年3月14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抗战与民主不可分离——祝第二届联合国日》说:他们自称“继承民族传统,排斥一切外来思想”,在实际上他们所真正要排斥的乃是共产主义与自由主义等进步的思想,却偷运进来大量最丑恶的法西斯主义的私货,希特勒、墨索里尼的私货,这就是现在中国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反动的政治代表们所提倡的中国式的法西斯主义之内容。

  1944年5月17日《新华日报》发表《民主即科学》的文章,批判“一些顽固派还在用80年前顽固派用过的方法来反对真理”。曾听见有一位乡下老先生说:中国人坐汽车会发晕,这就证明汽车只是外国人的玩意。现在却有些已学会了坐汽车的先生们说:中国人民倘过民主自由的生活,就会出乱子,所以民主只是适用于外国不合国情,岂不是同样荒谬么?

  用事实说话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大力宣传和倡导民主政治的思想、价值、观念和制度,努力向国民党政权争民主并推动国民党实行民主政治改革,而且以身作则,在自己的工作和行动上积极探索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认真实践民主政治的原则。

  陕甘宁边区实行“一人一票”选举边区各级参议会与政府,从1937年5月到1946年3月先后进行了3次普选,经历了3届13年之久,在被认为“根本就不具备民主选举的基本条件”的环境下,由大字不识的农民选举出了廉洁高效的“三三制”(由毛泽东首先提出来,根据地政权共产党员占1/3,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1/3,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1/3)抗日民主政权,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受到党内外、国内外的广泛赞誉。

  【1941年11月,中共陕甘宁边区召开第2届参议会。林伯渠(前排左2)被选为边区政府主席,非中共人士李鼎铭(前排右3)被选为副主席。图为全体参议员合影。】

  1944年7月,时任中印缅战区司令官兼蒋介石参谋长史迪威将军的政治顾问谢伟思陪同美军观察组到延安考察,毛泽东与他们一行谈话时说:我们的经验证明,中国人民是了解民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长期体验、教育或“训政”。中国农民不是傻瓜,他们是聪明的,像别人一样关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你们可以在我们的地区里看到这种不同之处——人民是生气勃勃、富有兴趣和十分友好的。他们具有人类打发情感和精力的机会,他们已经从沉重的压迫底下解放出来了。

  1946年1月24日《新华日报》发表一篇《不识字的人就不能选举吗?》的文章,介绍了解放区民主选举的基本做法:“一种是识字的人,写选票;一种是不识字的人,则以投豆子代替写选票。”

  事实雄辩地证明,国民党及其政府之所以害怕民主选举,极力阻止中国共产党人推动的民主进程,还百般刁难和污蔑解放区的民主成果,其根本原因就是要顽固地维护其独裁统治,就是要维护其反动政权,就是要维护国民党小集团利益,而置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于不顾。同时,事实也雄辩地证明,民主选举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给不给的问题。

  敢为民主拼命

  1944年6月2日《新华日报》发表短评《为民主拚命》,黄炎培先生在复旦大学关于宪政与民主的一篇泛谈中说得好:“民主是不成问题的,一定要民主,怕的只是假民主。”又说:“我们是为民主而战,为自由而战,就一定要民主,要自由。”他更指出,不管别人是不是有诚意实行宪政,“我们自己不动,休想别人把宪政的礼物送上门。”所以他主张“为民主拼命”。最重要的一点是,黄先生痛切地大声疾呼:“民族的苦难日益严重,希望我们大家以后做人要改革作风。我以前作事也未免有些地方怕困难、怕阻碍,今后要说就说,要干就干,良心以为该做的便做,认为不当做的便不做,绝对不做。要做民主国家的人民,这是起码的条件。”这是完全正确的。三心二意、口是心非或心非口是,都不是做人的方法,更不是争取民主的作风。要争取民主,就是要从改变这种怕困难、怕阻碍的作风做起,要敢于拼命。黄先生的话,是值得我们记取的。

  1945年7月3日《新华日报》发表《争民主是全国人民的事情》的文章说,曾经有一种看法,以为民主可以等人家给与,以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给人民,于是就有了等待这种“民主”,正如等待200万元的头奖一样。但是中外古今的历史都证明了,民主是从人民的争取和斗争中得到的成果,决不是一种可以幸得的礼物。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一国的民主可以由国际条件来决定。固然民主潮流普遍于全世界,而一个民主的中国将不仅对中国有好处,也对世界有好处。这种国际形势是有利于民主在中国的实现。但是,世界的民主潮流是由于全世界每一个国家中的人民卫护自己的权利,并抗击逆流而争取来的。中国人民假如放弃了自己的责任,专一依靠国际条件来促成中国的民主,这也正和依赖外援来获取抗战胜利同样是不可靠的。

  实现民主是有关广大人民的事,也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的力量。人民一定要积极起来,主动地参与国内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反对实现民主的一切障碍,中国才能真正走向民主之路。

  庄严的承诺

  1940年12月刘少奇发表《论抗日民主政权》文章指出:一党专政是反民主的,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建立民主国家,决不会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凡是八路军、新四军所到之区域,只有可能的话,就不能不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不能不实行三民主义的民主政治,不能不建立抗日各阶级的统一战线政权。

  这个政权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权利,如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居住、营业、思想的自由。任何人只要没有勾结敌寇和汉奸的行为,没有破坏与反对抗日军队的行动,没有违犯政府法令的行为,不论他是属于何党何派,属于哪一阶级、阶层,政府一律保护。一切党派只要抗日,不反对民主,一律有合法的地位。

  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共产党和八路军、新四军作为民主的势力,愿意为大多数人民、为老百姓服务,为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民主政权而奋斗。这种政权,不是一党一派一人所得而私的。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够选举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已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和八路军、新四军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来管理。共产党并不愿意包办政府,这也是包办不了的。所以,共产党很愿意一切抗日的党派、团体和公正的人士来参加抗日民主政权,共同管理政府。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他的利益与目的。

  1941年5月26日《解放日报》社论《切实保障人民权利》指出,边区施政纲领明确地规定:“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移之自由权”,责成当选为行政人员的共产党员应坚决执行之,“人民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中国共产党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一向是忠实于它对人民的诺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纲领中的每一条文与每一句语,都是兑现的。”

  笔者以为,当年发表的这一系列文章,是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初心和根本意志的宣誓,无不闪耀着毛泽东“人民至上”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光辉,也是探索打破“国家兴衰周期率”的经验总结。1945年7月4日,毛泽东在延安窑洞庄重而充满信心地对来访的黄炎培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邸报已泛黄,此言犹在耳……

  (原创首发,图片源自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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