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在苏俄党和国家机关内部,逐渐出现了官僚主义,后来又蔓延到全国各地,成为群众对党产生不满情绪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为了改变执政的布尔什维克党党风,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列宁以极大的精力同官僚主义展开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认真学习研究列宁有关反对官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在今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把反对官僚主义作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在1875年写作、1891年首次发表的《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他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进一步指出:“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产生这些阶级差别的生产关系,消灭一切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社会关系,改变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
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思想。他在1918年出版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一书中指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整个历史时代。只要这个时代没有结束,剥削者就必然存在着复辟希望,并把这种希望变为复辟行动。被推翻的剥削者不曾料到自己会被推翻,他们不相信这一点,不愿意想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在遭到第一次严重失败以后,就以十倍的努力、疯狂的热情、百倍增长的仇恨来拚命斗争,想恢复他们被夺去的‘天堂’,保护他们从前过着甜蜜生活、现在却被‘平凡的贱民’弄得贫困破产(或者从事‘平凡的’劳动….)的家庭。”
后来,列宁又在写于1919年6月23日的《〈关于用自由平等口号欺骗人民〉出版序言》中说:“无产阶级专政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阶级斗争在新形式中的继续。无产阶级专政是取得胜利、夺得政权的无产阶级进行阶级斗争,来反对已被打败但还没有被消灭、没有绝迹、没有停止反抗、反而加紧反抗的资产阶级。”
十月革命后,在布尔什维克和国家机关内,逐渐出现了官僚主义,后来又蔓延到全国各地。列宁指出,当时的一些国家管理机关已经成了“官僚主义的庞然大物”,整个苏维埃国家是一个“带有官僚主义的毛病的工人国家”。
早在1897年,列宁就对官僚和官僚的特点作了基本概括,他说:“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一个特殊阶层。……与俄国的落后性及其专制制度相适应的。是人民在官僚面前完全无权,特权官僚完全不受监督。”
十月革命后,列宁看到官僚主义主要表现为共产党人的“妄自尊大凌驾于真正事业之上”,“以傲慢的官僚主义的冷淡态度”对待实际工作,不学无术的自负,刚愎自用,官场习气,而且主要表现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共产党人身上。因此,列宁指出“官僚主义对党来说是一种新的脓疮”。从这时起,他就把反对官僚主义的问题同加强党的建设联系起来了。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中的一个重要基点,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是通过共产党来实现的,如果不首先把党的队伍建设好,改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构就是一句空话。
1922年,他在《论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内外形势》的重要演说中明确指出:“我们内部最可恶的敌人就是官僚主义者,这些人都是在苏维埃中身居要职(也有不担任要职的),由于为人诚恳而受到大家尊敬的共产党员。”列宁还在一封信中向党内发出最严厉的正告:“共产党人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
列宁认为官僚主义是浓烈封建性的资本主义“遗毒”在党和政府内部“部分地复活”,因此,他把反对官僚主义作为十月革命后无产阶级同一切剥削阶级之间所展开的惊心动魂的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毫不留情地同这种“祸害”作斗争。
二、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必须广泛吸收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主持了六年多俄共(布)中央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工作,在此期间,列宁始终坚持通过发动人民群众管理监督国家来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思想,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
列宁在1918年就指出:必须吸引全体苏维埃代表实际参加管理工作来防止官僚主义;只要苏维埃与人民保持着稳固的灵活的联系“就可以防止苏维埃组织受官僚主义的毒害”,因此,必须极力发展苏维埃的罢免制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制;只有全体贫民实际参加管理工作,“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彻底巩固起来”。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更加尖锐地提出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克服官僚主义的问题。他号召“必须加紧同官僚主义作斗争,把更多的工人安插到机关里去”。“应当使工人进入一切国家机关,使他们监督整个国家机构。”列宁认为,“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彻底进行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才能完全战胜官僚主义”。
因此,在建立苏维埃政权机关的过程中,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特别注意把经过革命锻炼和考验的工农兵优秀分子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当时的外交、内务、劳动和商业人民委员部,就是分别由海军中的优秀战士、在十月革命中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先进工人参加组织的。民族事务人民委员部则是由各民族地区劳动人民的优秀分子参加组织的。1920年3月,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作出决议,规定了吸收群众参加工业管理的四个方面的措施。据同年12月统计,当时在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工作的工人,占工作人员总数的57.2%。在中央管理局和管理总局的委员会工作的工人,占总数的51.4%。在集体领导制和一长制的工厂管理处工作的工人,占总数的63.5%。
苏维埃政府吸收劳动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是工农检查院。1920年2月,全俄苏维埃中央执委会通过了《关于工农检查院条例》。决定在吸引工农参加以前的国家检查机关的基础上,改组中央和地方的国家监察机关为统一的监察机关,定名“工农检查院”。工农检查院的建立,是俄共(布)和苏维埃政府采取的反对和克服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的重大措施。列宁把工农检查院当作是培养几十万、几百万劳动群众管理国家能力的学校,设想通过工农检查院的工作,使他们受到锻炼,学会管理国家,以便代替几十万资产阶级的官僚。
三、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必须发扬人民民主和实行公开性原则
列宁认为,公开性是民主制度不可分割的方面,保证和加强苏维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活动的公开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效地反对官僚主义的必要条件。为了将公开性原则用于民主管理的实践,列宁认为首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公开国家事务。苏维埃国家建立不久,列宁就以各种方式反复强调实行国家事务公开性的必要性。例如,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第二天,他说:“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按列宁的观点,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公开性首先就意味着:一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情要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和决策要经过人民讨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二是公开选拔和任用国家工作人员。列宁说:“现在是工农国家做了‘主人’,它就应当广泛地、有计划有步骤并且公开地挑选最优秀的经济建设人员,挑选专业的和一般的,地方的和全国的行政管理人员和组织人员。”他要求在选拔工作人员时要克服“共产党员局限在领导者的小圈子内”考虑问题的毛病,强调要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从蕴藏着众多能人的群众中物色人才,并严格考核。
三是公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宁认为,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说,严肃的自我批评和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这是向人民负责的表现,是发扬民主,不断改进工作的需要。他特别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公开性:“共产党人的责任不是隐讳自己行动中的弱点,而是公开地批评这些弱点,以便迅速而彻底地克服它们。”
四、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列宁最鄙视那些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想用贵族老爷态度去教训群众的人。他认为:“不接近群众,就会一事无成。”无产阶级政党“必须竭力实现,‘更深入群众’和‘更密切地联系群众’的口号”,必须“随时随地都要仔细地和客观地检查:是不是同群众保持着联系,联系是否密切。”
列宁始终同劳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并竭力以身作则地告诉人们应当如何使苏维埃机关变为接近群众并受到群众信赖的机关。为了加强苏维埃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列宁还很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他认为,人民群众的来信是很重要的文件,是在任何一个报告中听不到的、最普遍、最能反映实际情况的难得的材料。搞好信访工作是领导机关体察民情,了解工人农民的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也可以为广大群众揭露官僚主义,同官僚主义展开斗争提供方便条件。根据列宁的指示,人民委员会成立了接待室。他要求接待室要设在可以自由出入的地方,还要求苏维埃机关都要在人人可以看到的大门外张贴关于接待群众来访的日期和时间规定。列宁还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他认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意见同中央委员、人民委员的意见一样重要。
此外,列宁在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还十分重视精简会议和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党规党法等项工作。特别是他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同官僚主义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十分重视来自人民的控告。1919年1月18日,他给人民委员会总务处长发出了一道指令,说:“令你立刻向我报告人民委员会总务处收到的对各政府机关和个人的一切控告。书面控告收到以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给我;口头报告则应在48小时内报告给我。”对于那些胆敢以势压人,对控告者打击报复的官僚主义者,列宁从不宽容,往往给予严厉的处分。1919年6月,他给诺夫哥罗德省执行委员会的一份电报中说:“看来布拉托犬之被捕是因为他向我申诉的缘故。我警告你们,我要为这件事逮捕省执行委员会和肃反委员会的主席及执行委员会的委员们,直到把他们枪毙。”
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政府采取上述种种措施,发动工农群众管理和监督国家,对于防止、克服和抑制官僚主义起了重大作用。
然而不幸的是,列宁去世后,苏联党和政府从斯大林时代开始,领导干部的特权出现了合法化、制度化的趋势。赫鲁晓夫上台后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进一步放弃了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建设。到了勃列日涅夫时期,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形成了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特权阶层,最后被苏联人民所抛弃,在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等与美国西方的里应外合下,落得个亡党亡国的悲惨结局。
苏共变修后,毛主席认真总结苏共变修的教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思想,在反修防修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要求干部参加劳动,选拔优秀的工人农民的代表进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严惩官僚腐败分子,与违背人民意愿的走资派进行坚决斗争等。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对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防止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反修防修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等,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领导开展的反官僚主义斗争,以及毛主席在世时在反修防修方面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措施,对于我们今天加强党的建设、防止苏共苏联亡党亡国的悲局重演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当前的现实,也向我们提出了如何使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防止各级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蜕化变质,如何真正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等一系列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我们应认真学习研究列宁和毛主席有关反对官僚主义和反修防修的理论与实践,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不断迈向共产主义的光辉未来。
【文/阿华,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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