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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的逻辑Ⅱ》读后感悟

2013-09-01 10:43:3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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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教授(贺雪峰):您好! 

您赠送我的《地权的逻辑》我读完了。我完全赞成您的观点,您的分析有事实的根据、有整体全局概念、是遵循唯物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的逻辑的,把学界政界商界媒体行行色色的有关土地问题的似是而非的观点进行了层层的分析与辩驳,使读者能认清那些冒似有理实则缪误、冒似站在道德高处实则别有用心的巧言令色。您与那些巧言令色的怪论的辩驳以其文本为靶的,在学术讨论上只能止于此处。不过孔子已告诉我们巧言令色鲜矣仁,他们的动机不用分析,读者自然能有所体会。

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等人文学科的学者,良知更重于学识没有良知则学识越高深越能瞎掰而已。我看社会科学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值得商榷的,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方法还差不多,同一个实践,立场不同则标准可能完全相反,特别是涉及到的分配问题成都的几个典型案例,从局部看、从一时看,似乎是很不错的,对一些人来说是很不错的但从长远看、从全局看,对更广大的来说就不是那样了。

您的观点肯定有几千万人是不赞成的,甚至要被他们痛骂的。这些人就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城郊农民、大城市城郊农民与城中村农民(特别是钉子户)、以及与他们有利益相关的人,想到乡村去圈地的资本所有者、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市民等。某些政策的制订者、参政议政的学者、媒体人之所以有那些“高论”,或许就是利益相关人,所以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并且掌握了强势的话语权。

您的观点还有几亿人不会理解,因为“确权赋能”这样的说辞对于95%的普通农民也是很有诱骗性的,普通农民要到强迫他们“撤村并院”时才有利益的计算、才会有所认识,或者要到几年、十几年后在进城失败再也回不到乡村时才会清醒。

您在第十二章中有一节写了您的村镇居民点建设的设想,总体的原则应该是可行的,但中国很大,具体的模式应当因地制宜。

城镇化不管政府推动还是顺其自然,是总的趋势,而且来势很快,地权问题现在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现实问题。希望您的观点能占据更多的话语权,能对决策层有更大的影响力。

谢谢您赠送大作,以上是我拜读您新书的读后感悟。

祝:

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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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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