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为齐相,“通货积财,富国疆兵”,助齐桓公成就霸业,成为史上“春秋五霸”之首。
管仲的成功,在于其治国能赢得民心:真正做到“与俗同好恶”。即“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史记·管晏列传》)
“俗”者,人民群众之义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管仲执政,能想人民之所想:人民群众想要的,政府就给予满足;人民群众反对的,政府就坚决废止。“与俗同好恶”,无疑是典型的“民本”主义。
中国古代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是“民本”思想的创导者。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就以“仁”为首。“仁”者,爱人。它是孔子的“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伦理核心。孟子甚至把“民”的地位提得最高,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管仲是“法家”代表性的政治家,他的“与俗同好恶”思想,说明“法家”同样具有“民本”思想。如此说来,早在春秋时期——即两千多年前,政府就已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孔子的儒家学说,为历代传统思想,讲的是“仁义道德”;可是实际上是言行不一。诚如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所揭露的那样: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毛主席认为:
“孔夫子的很多话都是好话,现在看起来也都是好的。但是拿到现实社会里,那种复杂的矛盾它都处理不了,它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所以又都是些废话、屁话!”;历代统治者都是“尊孔”的,“但是做起事来都是学秦始皇的。说一套,做一套”。(《1973年毛主席关于孔子的谈话——毛远新回忆》)
由此,对中国古代的“民本”现象,不能只看表面;更应看其实质。那就必须对这个“民”字进行阶级分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共产党宣言》)。只有用阶级史观去观察历史,才能准确认识历史。
春秋时期是奴隶制时代。管仲的“与俗同好恶”,所讲的“俗”——“人民群众”,绝不可能是被压迫的奴隶阶级;只能是专指奴隶主阶级成员。管仲作为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他的政权自然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绝不可能去与奴隶们“同好恶”。他所宣扬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按:礼义廉耻)不张,国乃灭亡”,恰恰也是站在奴隶主阶级的立场上得出的结论。
战国时期,中国由奴隶社会演变成为封建社会,“民”的含义自然也发生了改变。在地主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那时的“民”,只能是地主阶级的成员,绝不会是那些遭受地主阶级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处于农奴地位的“农民”。
其实,毛主席早就讲过:
“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可见,只笼统地讲“民”,是很不科学的。只有对不同的国家(政权)、不同的历史时期的情况作具体的阶级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文/钱昌明,上海退休教师,红歌会网专栏作者】